死刑具有強制性嗎?被判死刑的人可不可以拒絕服從死刑?

NG梟雄


死刑具有強制性。

被判死刑的人,如果還沒有用盡權利,可以拒絕服從,如申請上訴、提出審判監督程序。當用盡所有權利之後,則不能拒絕服從。

在死刑執行方式上,被判死刑的人往往有選擇權,如槍斃、注射、電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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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執行的犯人,肯定是剝奪政治權利了。這樣的人,一定是罪大惡極的人。從宣判那一刻開始,就上手鐐腳鐐了。這樣的人當然是強制性要服從宣判了。如果再和他講人權,那麼被他傷害的人和誰去講人權?

當然,對待死刑犯也是要講人性的。比如給他充足的時間上訴,一直到死之前都有人看著他,防止自殺。等等。

不過也就是這麼一點而已,多了沒有。你說和一個死刑犯人,講太多權力。如果他不認罪,就不執行的話。那麼除非死刑犯頭腦有問題,要不永遠也不要執行了。等於判個無期徒刑。如果這樣法律的威信就無從談起了。也是對廣大遵紀守法的老百姓的不公平。所以死刑必須是強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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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老賴被判死刑了,押到達刑場要挨槍子兒了,您只需向行刑的說,不好意思,我今天身體不舒服,不適合死。

然後行刑的就會說,好的,等您身體舒服了,再來受死吧。

您說,我可能會一直都不舒服。

行刑的說,沒關係,我們可以等,一直等到您舒服再執行。

這時候咣噹一聲,牢房的鐵門響了,你從夢中驚醒,獄警在外面喊道:王撕蔥,該你上路了,準備一下,需要尿不溼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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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題主。題主的問答題是"死刑具有強制性嗎?被判死刑的人可不可以拒絕服從死刑“?

這個問答題是二問。第一問是死刑具有強制性嗎?這可以直白的告訴你,判了死刑的就是帶有強制性的,是剝奪你的政治權力終身,包括了生存權,生命權。自古到今,不管是那個國家,那個政府,對死刑犯都是採取極端手段,處死。對這些惡貫滿盈的罪犯,沒有憐惜,沒有價錢可講,到時一律殺無赦,這就是專政。

第二問是"被判死刑的人可不可以拒絕服從死刑"?這個是不可能的,也是絕對行不通的。即然犯了罪,那就得償還。到了那裡,宣判了就由不得你了,只能由法律來定。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冤案判錯了。你一直不服,反覆上訴,證據確切可改判的這種情況是有的,但決不是你拒絕服從死刑而改變的。因此,這個性質要搞清。人一但判了死罪,就剝奪了政治權利終身。死刑,其實就是一種更為嚴厲的懲戒。法律是不由你個人服從不服從的,它是不可抗拒的,到了那個時候,驗明正身,押赴刑場,你根本無法抗拒了,這就是法律的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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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強制的!!!!多年前,當人們親自前往犯人執行槍決現場時,一眼就能看到被執行的罪犯,被執法人員押著,休想反抗!槍響倒地。罪犯的反抗,只能在終審判決前提出上訴,這就是抗拒。而終審被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時,罪犯已被剝奪所有的權力,只有乖乖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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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所以死刑是必然的,也是人權的象徵,更是民主的體現。死刑也有多種,有死緩,有規定時間的,還有立即執行的。判了死刑的沒有任何權利了,包括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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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問這麼低級的問題,法律如果不具有強制性,誰害怕呀。難道你犯法了可以拒絕執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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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被判死刑了,押到達刑場要挨槍子兒了,您只需向行刑的說,不好意思,我今天身體不舒服,不適合死。

然後行刑的就會說,好的,等您身體舒服了,再來受死吧。

您說,我可能會一直都不舒服。

行刑的說,沒關係,我們可以等,一直等到您舒服再執行。

這時候咣噹一聲,牢房的鐵門響了,你從夢中驚醒,獄警在外面喊道:21號,該你上路了,準備一下,需要尿不溼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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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執行,現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批准執行。以前各省高級法院就有死刑決定權。不過後來被中央收回去了。死刑判決?一般都是由市一級的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並且作出判決。宣判後這期間?犯罪分子有權提出來向上一級法院上訴。就算是犯罪分子自己方式了上訴?省級高級法院,對於死刑判決還是要進行復核審理的。並且由省級高法向北京最高法院,送交案卷以及審判結果,並且還要向北京最高法院申請死執行令,這些一切的流程都走完後,北京最高法院的死刑執行令下達給省級高法後,擇日執行死刑!一般在十到十五個工作日以內執行完畢。


愛看愛思考


這提問像三歲小孩問的,簡單的比方,犯罪了被法院判決了。可不可以拒絕服刑,當然是不可以的啦!如此,簡單的道理,還用得著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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