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律師們請收好這份開庭指南!(附32家高院+6家仲裁委公告)

編者按:疫情防控期間,要打官司怎麼辦?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是最重要最緊迫的政治任務。

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護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幹警的健康,各地司法機關在近期紛紛調整了疫情防控期間的訴訟服務工作安排,向社會各界廣而告之,相繼推出了網上訴訟指南。

為方便廣大律師做好調整安排,律新社對相關信息進行了整理彙總,以供參考。

疫情期间,律师们请收好这份开庭指南!(附32家高院+6家仲裁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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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律师们请收好这份开庭指南!(附32家高院+6家仲裁委公告)

各大法院目錄

⊙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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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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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仲裁委目錄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

⊙上海仲裁委員會

⊙深圳國際仲裁院

⊙杭州仲裁委員會

⊙武漢仲裁委員會

01 法院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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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黨中央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現就疫情期間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識產權法庭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識產權法庭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當事人需要提交申請再審材料、申訴信訪或者申請其他訴訟服務事項的,請通過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或者郵寄方式提交,查詢諮詢事項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繫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期間審判執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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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審判執行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全市各法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的開庭、接待、訴訟服務、執行等工作統一延期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2. 疫情防控期間,法院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相關案件採取延期開庭等措施。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參加庭審的,也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審理。

3. 建議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儘量使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北京移動微法院”、12368熱線、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平臺,在線開展立案、繳費、調解、查閱檔案等訴訟活動。不便網上立案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可以選擇郵寄立案,將立案材料通過郵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請在郵件封皮上註明“郵寄立案”。

4.鑑於本市各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及審判區域系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如訴訟參與人確需來法院的,須佩戴口罩並在安檢口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不便的,敬請諒解。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調整訴訟服務

和立案信訪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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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身體健康,維護人民群眾訴訟權益,現對疫情期間上海法院訴訟服務和立案信訪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調整:

一、即日起,全市三級法院暫停現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立案大廳、訴訟服務大廳和信訪接待場所暫停現場辦理,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參與人及其代理人需要聯繫法官、查詢案件、網上立案、辦理調解、申訴信訪、法律諮詢、申請延期開庭、提交訴訟材料以及其他訴訟服務事項的,通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站(www.hshfy.sh.cn)、“市一網通辦”訴訟服務欄目、隨申辦市民雲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眾號、“中國移動微法院”微信程序、12368訴訟服務平臺、律師服務平臺、上海法院多元解紛平臺等網絡渠道辦理。不方便網上辦理的,將立案和信訪材料郵寄相關法院。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認真負責辦理好網上訴訟服務、網上信訪以及來信來電反映的訴求,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各項訴訟權利。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

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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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身體健康,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和相關法律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本院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的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全部按延長春節假期規定改期;原定於2月3日以後的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除公告送達傳票外可能將視疫情防控需要改期;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

二、經本院通知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

冠狀病毒感染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響關停封閉交通地區,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的,可以依法申請改期。

三、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風險,擬到本院立案或申請調解的,建議通過“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微信“粵公正”小程序或“廣東移動微法院”平臺在線辦理;具備條件的,建議申請網上開庭和在線調解;參與庭審旁聽的,建議通過網絡庭審直播系統進行旁聽。

四、本院將優先通過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賬號、傳真等電子方式送達傳票等訴訟文書和證據材料。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同意,本院亦將以電子方式送達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裁判文書。

五、本院將繼續全力以赴開展線上網絡查控和事項委託工作,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降低因交通關停等防疫措施原因對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的負面影響。

六、到本院辦理訴訟事務或參與訴訟活動的人員,應按廣州市有關規定採取防護措施,注意佩戴口罩,

自覺接受防疫檢查。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訴訟活動和辦理訴訟事務不便請予諒解。

特此公告。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訴訟活動相關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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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保證正常訴訟秩序,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案件審理、執行和申訴信訪等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暫時關閉。在此期間,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受理立案申請、信息查詢、卷宗查閱等訴訟服務,當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提交立案申請材料:

1.線下郵寄。請將立案申請書等材料郵寄至南京市寧海路75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

2.在線立案。請登錄江蘇法院訴訟服務網(http://ssfw.jsfy.gov.cn/),江蘇移動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蘇政務服務網“江蘇法院旗艦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和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http://csj.sh.gov.cn/)等在線方式辦理立案申請等相關訴訟事務。

3.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2月3日起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可提供諮詢、案件進展查詢等訴訟服務工作。

4.在線調解。建議優先選擇“江蘇微解紛”(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線調解糾紛。

二、疫情防控期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開庭等訴訟活動原則上暫行推遲,具體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

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受疫情防控影響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動申請延期審理。

三、疫情防控期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全面加大執行案件網絡查控辦案力度。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的,可用前述線上方式向本院反映,也可撥打執行線索舉報電話(025-83785555)反映。被執行人系承擔疫情防控防治職能的醫院以及相關疫情防治人員,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關生產、運輸及供應企業或其人員的,可以向本院申請暫緩採取執行措施。疫情期間,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將受到一定影響,敬請諒解。

四、疫情防控期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信訪接待大廳暫時關閉。有申訴信訪需求的人民群眾將信訪材料郵寄至南京市寧海路75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或通過江蘇法院訴訟服務網網上信訪功能在線提交信訪材料。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認真負責地辦理好群眾網上投訴和來信反映事項,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五、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信訪大廳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告。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訴訟活動和信訪接待不便,請予諒解。

六、涉本省中級、基層法院的訴訟服務、審判執行和申訴信訪等事宜,請及時關注相關法院微信公眾號或公告通告。

特此通告。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

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相關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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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人民群眾訴訟權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浙江省各級人民法院有關訴訟事項告知如下:

一、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和信訪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擬到法院辦理立案、提交訴訟材料、申訴信訪、查詢等事項的,請優先通過浙江法院網(http://www.zjsfgkw.cn)、移動微法院、律師服務平臺、智慧法院APP等線上方式進行;不便於開展線上訴訟活動的,可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相關材料;確需線下辦理相關事宜的,可通過移動微法院、12368司法服務熱線電話等方式提前預約。

二、請優先選擇在線方式進行訴前調解。建議民商事糾紛優先選擇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浙江ODR)進行線上調解,可登錄PC端(http://yundr.gov.cn),或下載並註冊移動端“浙江ODR”APP,或通過微信小程序“浙江ODR”申請在線調解服務。

三、確有必要的可申請延期審理。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將對相關案件採取延期開庭等措施,並及時通知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

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身處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到人民法院參加有關訴訟活動或確實無法通過網上開庭、調解的,也可向受案人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

四、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對申請執行案件將全面加大網絡查控辦案力度。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的,可用前述線上方式向執行法院反映。被執行人系涉疾控生產企業或個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暫緩採取執行查控措施。疫情期間,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將受到一定影響,敬請諒解。

五、請當事人和社會公眾配合支持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請所有到人民法院的訴訟參與人、執行當事人及有關人員,來回途中及辦事全程佩戴口罩,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詢問身體狀況、信息登記等事項。如有發熱等症狀,請第一時間告知工作人員,按工作人員提醒到醫療機構診斷。

六、人民群眾如有任何訴訟服務需求的,均可撥打12368司法服務熱線進行諮詢,我們將全力做好接聽解答工作。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理解和支持!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

和申訴信訪工作相關事項的特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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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阻斷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市法院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即日起,我市三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當事人需要立案、財產保全、繳費、閱卷、調解、以及提交申請再審材料、申訴信訪等,請通過天津法院訴訟服務網(http://

www.tjcourt.gov.cn/tjfyss/)、移動微法院、在線保全中心(http://bq.tjcourt.gov.cn/)和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平臺在線開展或者郵寄方式提交。

疫情防控期間所採取的工作措施給廣大群眾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

和申訴信訪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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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並結合重慶疫情防控實際,現就疫情期間全市法院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各級法院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開放時間暫定為2月10日,並視疫情形勢變化調整。

二、全市各級法院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期間,當事人可選擇通過“重慶法院糾紛易解”平臺申請在線調解,可通過“重慶法院公眾服務網”、“重慶易法院”APP的“易訴”平臺以及“重慶移動微法院”申請網上立案、辦理訴訟事務,也可通過郵寄方式提交訴訟材料。各法院郵寄地址、聯繫方式及其他查詢諮詢事項均可通過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查詢或辦理。

特此通告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

和申訴信訪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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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保障涉訴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暫時關閉,停止接待群眾來訪,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另,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群眾工作中心均已暫時關閉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望廣大群眾周知。

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全省三級法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的開庭、聽證、訴訟服務、執行等工作全部延期,原定於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間的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原則上改期或調整為網上開庭,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但已經公告送達傳票或者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疫情原因無法到法院參加庭審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開庭審理。

三、疫情防控期間,全省三級法院全面暢通網上訴訟服務平臺(www.hbdzfy.gov.cn)、“河北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及12368熱線,為人民群眾提供諮詢查詢、聯繫法官、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網上提交證據、網上質證、網上閱卷、網上調解或庭審等多元化訴訟服務。對於不便於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可以直接郵寄訴訟材料至相關法院。在不超法定期限的前提下,建議暫緩辦理再審申請(申訴)和申請現場勘驗、調取證據以及複製卷宗等訴訟事務。

四、疫情防控期間,若法官安排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請予積極配合。因緊急情況或者特殊原因,確需到法院現場辦理訴訟事務或參與訴訟活動的,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法院進行體溫檢測。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應自覺接受登記、勸返,先行到醫療機構就醫。

五、廣大群眾的涉訴信訪訴求可以通過信件、12368訴訟服務熱線以及網上訴訟服務平臺等形式提出,我們將安排專人按照程序及時回覆和解決。

疫情防控期間的工作措施給廣大群眾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

申訴信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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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聚集流動,有效阻斷疫情傳播,保護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合法權利,根據黨中央和省委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最高法院的通知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請您及時關注國務院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有關通知。法定假期延長期間,山西各法院原定的開庭、接待、訴訟服務、執行等工作將一律取消,時間由各法院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間,山西各法院相關工作如有延期或其他變動,請您積極配合。

二、即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六個巡回法庭和知識產權法庭將暫時關閉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服務網和郵寄方式提交訴訟材料。恢復時間視情形另行通知。具體內容請關注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三、即日起,全省各級法院將暫時關閉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恢復接待時間另行通知。

四、暫停接待期間,如果您是案件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以下訴訟服務事項可以足不出戶,輕鬆在線辦理:

(一)如果您在節後上班期間遇有矛盾糾紛需要解決,請通過山西法院雲調解平臺在線申請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二)如果您需要立案或提交證據材料,請通過山西法院訴訟服務網、中國移動微法院等在線方式或郵寄方式辦理。請務必註明您的準確聯繫方式。

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請在郵件封皮上註明您要郵寄辦理的業務類型,如郵寄立案、上訴材料、再審立案、申訴信訪材料等。

(三)如果您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可通過網上銀行等在線方式進行辦理。

(四)如果您需要聯繫案件主審法官,可撥打山西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

(五)如果您需要查詢自己案件相關信息,可撥打山西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或登錄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中國移動微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在線辦理。

(六)如果您需要對涉法涉訴事項進行投訴建議或程序性訴訟諮詢,您可撥打山西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

(七)如果您需要辦理案件公告,可通過人民法院公告

微信辦理平臺在線辦理,具體可關注山西高院微信公眾號,在便民服務“公告繳費”項下進行在線辦理。

(八)如果您需要進行申訴信訪,請通過各級法院公佈的信訪接待電話或郵寄等方式表達訴求。

(九)您還可關注全省各級法院微信公眾號等了解其他訴訟便民服務事項的在線辦理。五、疫情防控期間,已安排開庭審理的案件,由各相關法院與當事人協調合理安排時間。非特殊案件,一律推遲開庭時間;特殊案件必須開庭的,相關法院要嚴格控制旁聽人員數量,加強安全衛生檢查,嚴格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有條件的法院,可在徵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網上開庭。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參加庭審的,可依法向案件所在法院申請延期開庭審理。六、疫情防控期間,涉執行案件,全省各級法院不開展集中執行活動,執行部門要加強網絡查控執行力度,儘量採用網上執行措施,一般不採用現場執行方式,並嚴格控制到外地執行。七、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均須對外公佈相關聯絡

電話,確保工作時間有值班人員值守,保持網絡、電話等線上服務渠道的暢通,切實為人民群眾和當事人做好訴訟服務工作,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八、本通知自即日起生效,全省各級法院先前發佈的內容如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請以本通知為準。如有新的通知,將以法院最新要求為準,請您隨時關注山西高院微信公眾號。九、疫情防控期間,山西各級法院將繼續全力以赴推進案件審判、執行等各項工作,並將努力通過多元化訴訟服務方式,一如既往的為大家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相信在黨中央和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早日戰勝疫情!疫情防控期間,因相關措施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祝您新春愉快,身體健康!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遼寧高院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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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保障防疫期間法院內外人員健康安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打好疫情防控主動仗,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開庭、接待、訴訟服務、執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時間另行通知。

2.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糾紛需要立案、提交證據材料或需要聯繫法官的,請優先選擇遼寧移動微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和各級人民法院網及微信公眾號、短信、電話等平臺和方式辦理,儘量避免窗口現場提交,減少接觸,降低風險。立案諮詢、申訴信訪事項,可通過12368訴訟服務

電話、信訪接待大廳電話024-22696650、22696595、22696593和移動微法院等渠道辦理。

3.訴訟服務中心、審判法庭、信訪接待中心等公共場所,嚴格落實體溫監測、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及時申請立案、無法參加庭審的,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

4.如法官安排網上調解的,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請予積極配合。確需約見的,法官應當事先詢問其身體狀況,並在法院指定場所、滿足防護措施要求的情況下進行。外單位人員以及當事人必須到法院辦理事務的,建議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並積極配合法院工作人員進行體溫監測。

5.當事人堅持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庭的,法官要提前做好對訴訟參與人相關情況的信息核實,包括是否受到疫情影響,近期旅遊出行情況及隔離檢查經歷等,視情決定是否按期開庭。擬近期到法院申請旁聽案件庭審的,建議相關人員通過互聯網庭審直播方式進行旁聽。

6.跨區域執行案件涉及到異地相關執行事項的,一律通過事項委託方式進行,並報執行局局長批准。受託法院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辦理或者拒絕受理事項委託的,應當撤銷委託。

7.涉及到財產查控措施的,應當通過“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進行,原則上不開展線下查控活動。如果財產查控措施涉及到承擔疫情防控防治職能的醫院以及相關疫情防治人員,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關生產、運輸及供應企業或其人員的,應經報本院院長批准後暫緩採取財產查控措施,不得因執行行為影響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的開展。

8.公安機關或異地法院查控到的被執行人,或者申請執行人、執行懸賞舉報人舉報被執行人行蹤或財產線索的,應委託被執行人控制地、財產發現地法院協助處理,慎重採取拘留措施。凡已與公安機關建立查人扣車工作協作機制的,應通知公安機關在此期間暫停實施相關工作機制。

9.全省各級法院不得組織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不得在夜間外出執行辦案,不得在未採取嚴格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接觸當事人。

10.如有新的提示,以法院最新要求為準,請隨時

關注“遼寧高院”微信公眾號。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防疫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8日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

和申訴信訪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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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防止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當事人需要提交立案材料、申訴信訪或申請其他訴訟服務事項的,可以登錄吉林電子法院網站(http://www.e-court.gov.cn)或通過手機微信登錄“吉林移動微法院”小程序,在線開展立案、繳費、調解、查閱檔案等訴訟活動。不便網上立案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將立案材料通過郵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海路1117號,郵政編碼:130033;

三、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如果確需到法院現場辦理訴訟事務或參與訴訟活動的,請自覺佩戴口罩,配合法院做好登記、體溫檢測等防疫工作。體溫異常的,務請先行就診;

四、疫情防控期間,本院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相關案件採取延期開庭、聽證等措施。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參加庭審、聽證的,可以申請延期;

五、疫情防控期間,本院將全力以赴保障審判執行工作平穩有序開展,您可通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0431-88556800、88556848(立案),0431-88556527、88556529(信訪),0431-88556310(執行)。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訴訟活動和辦理訴訟事務不便請予諒解。

特此公告。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事項通告

(上下滑動查看)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龍江省信訪局有關通知精神,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省各級人民法院有關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事項告知如下:

一、從即日起,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停止現場辦理立案等訴訟事項和接待申訴信訪群眾,恢復時間視疫情變化另行通知。

二、擬到各級人民法院辦理立案、提交訴訟材料的,請優先通過黑龍江訴訟服務網(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龍江移動微法院(在手機微信添加“黑龍江移動微法院”小程序)等線上渠道網上立案。不便網上立案的,建議選擇郵寄方式辦理。

三、有申訴信訪需求的,可通過中國法院網(www.chinacourt.org)“大法官留言”“院長信箱”欄目、黑龍江法院網(www.hljcourt.gov.cn)“民意直通車”、12368訴訟服務熱線信訪投訴語音系統或者郵寄方式進行辦理。

四、各級人民法院設專人負責處理郵寄立案及信訪等事宜,具體聯繫方式詳見當地法院微信公眾號等官方通告。

五、有其他訴訟服務需求的,請參照2020年1月29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公告》(☜點擊文字即可查看公告)。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理解和支持!

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立案事項聯繫人:金鵬,電話:0451-82392921;有關申訴信訪事項聯繫人:盧偉,電話:0451-82392893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有關事項的通告

(上下滑動查看)

為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法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訴訟服務事項通告如下: 一、省高級法院原定於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的開庭等訴訟活動一律延期, 原定於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間的開庭等訴訟活動原則上延期,但公告送達開庭傳票的案件除外。疫情防控期間,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將主動聯繫訴訟參與人,就案件具體變更時間、如何提交訴訟材料等事項進行溝通。公開庭審的案件,公眾可選擇登錄中國庭審公開網通過互聯網觀看庭審過程,無需到法院旁聽庭審。 二、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等因新型

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及時調取證據或參加庭審的,可依法申請延期舉證或開庭審理。 三、疫情防控期間,如因上訴、訴訟時效、申請執行期限即將屆滿等原因需及時立案的,可在期限屆滿前將相關材料郵寄至省高級法院立案一庭,或就近將相關材料交原審人民法院收取報送,也可撥打安徽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繫辦理。 四、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參與人可選擇安徽法院訴訟服務網(http://www.ahgyss.cn/)的網上立案系統、“中國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渠道進行網上登記立案;確需現場申請立案的,可在戶籍地或居住地就近選擇一家中基層法院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進行跨域立案; 需立案前調解的,可以通過手機微信“多元調解小程序”進入“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申請在線調解。 五、疫情防控期間,實施財產查控措施時原則上在“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進行,減少不必要的線下查控活動;不實施重大集中執行活動;確需約見的當事人必須在指定場所進行,且需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跨區域案件需辦理事項委託的,一律通過網絡事項委託系統進行。 六、疫情防控期間,省高級法院涉訴、涉執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如因申請再審、申訴期限即將屆滿的,可在期限屆滿前通過安徽法院訴訟服務網,或者將相關材料郵寄至省高級法院信訪處的方式申請再審、申訴(申請時間以寄出時間為準,請務必註明當事人的準確聯繫方式)。對申訴、申請再審以外的涉訴信訪事項,當事人也可通過安徽法院訴訟服務網進行網上投訴,或以信件的方式反映訴求。對申請再審、申訴及涉訴信訪事項進行諮詢,可撥打安徽法院“12368”訴訟服務
熱線。申訴信訪群眾確實需要反映情況的,建議通過電話或所在縣市區法院的視頻接訪系統反映。 七、疫情防控期間,確因緊急情況或者特殊原因,必須到省高級法院現場登記立案、參加訴訟、申請執行等,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法院進行體溫檢測。體溫異常者,務請先行就診。 八、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的通告

(上下滑動查看)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的通告》和《國家信訪局關於暫停接待群眾來訪的通知》等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現就疫情期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停止接待群眾來訪,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當事人需要提交申請再審材料、申訴信訪或者申請其他訴訟服務事項的,請按《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訴訟事項安排的通告》提示,通過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或者郵寄方式提交。查詢諮詢事項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繫辦理。

附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網以及郵寄方式:

福建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網網址:http://ssfw.fjcourt.gov.cn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環北路58號,郵編:350003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訴訟服務和審判執行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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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和審判執行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信訪接待中心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當事人因糾紛需要立案、提交證據材料的,請選擇網上或郵寄辦理。登錄江西法院審判綜合服務平臺(網址:www.jxfy.gov.cn)網上訴訟服務中心或通過江西移動微法院等渠道可以辦理網上立案、網上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查詢、材料收轉等服務事項。查詢諮詢、聯繫法官,自2月3日起工作日可通過移動微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平臺或短信、電話方式辦理。郵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1988號,郵政編碼:330038;訴訟服務中心聯繫電話:0791-86366217;

群眾如有信訪訴求,可通過人民法院網站或來信等方式反映,我院將認真負責地辦理好群眾網上和來信反映事項,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二、本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8日(農曆正月初七至十五)的開庭、聽證、調解等訴訟活動全部改期,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如因新型

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到我院參加庭審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我院將與相關案件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聯繫落實上述事項安排。

三、執行案件中,我院將暫停集中或專項執行等規模性活動;暫停跨區域或異地執行。涉及財產查控措施的,我院將繼續通過網絡查控系統進行;非緊急必要情況,暫不採取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敬請諒解。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訴訟服務事項調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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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健康安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現就有關訴訟服務事項調整通知如下:

一、向我院申請立案、繳費、退費、閱卷及補充材料等事項,鼓勵選擇山東法院電子訴訟服務平臺或微信小程序“山東微法院”進行網上辦理,儘量減少出行。

二、申訴信訪事項可通過12368訴服電話或山東法院電子訴訟服務平臺網上申訴辦理。

三、案件審理能通過互聯網開庭的,當事人可申請網上開庭。

2020年1月27日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溫馨提示:

河南高院在疫情防控期間暫時關閉

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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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措施,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播,減少群眾走訪途中以及到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場所聚集可能帶來的感染風險,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最高法院和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通知要求,從2020年1月31日起,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和信訪大廳暫時關閉,停止辦理線下案件受理、紙質卷宗移轉等訴訟業務,停止現場接待群眾來訴來訪,恢復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省法院關閉訴訟服務和信訪大廳期間,當事人和群眾可通過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律師服務平臺、12368電話熱線或者郵寄、寫信等方式,辦理立案、提交訴訟材料、電子卷宗移轉、案件查詢、法律諮詢、反映信訪訴求等事項。立案信訪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認真辦理群眾網上訴訟服務和來信反映事項,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好各類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合理訴求。各中級法院可結合本地疫情和防控要求,視情決定是否暫時關閉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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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降低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保證正常訴訟秩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和相關法律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關閉,暫不在訴訟服務中心受理立案申請。擬到法院申請立案的,建議通過湖北法院訴訟服務網(htpp://

www.hbfy.org/電子法院欄)、湖北移動微法院(通過手機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進行網上立案。不便網上立案的,建議選擇郵寄方式,將立案申請材料郵寄相關法院。

二、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法院信訪大廳關閉,暫不在信訪大廳受理申訴信訪申請。建議有申訴信訪需求的人民群眾通過“給大法官留言”“院長信箱”等系統進行“網訪”或將信訪材料郵寄相關法院。

三、暫停所有開庭、調查、聽證等訴訟活動,具體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四、由此引起的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審理期限計算等相關法律問題和審限管理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精神執行。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積極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聯繫,既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保證正常訴訟秩序,又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風險防控阻擊戰。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訴訟活動和辦理訴訟事務不便,請予諒解。 特此公告。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暫時關閉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

和涉訴信訪接待場所的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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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決策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信訪局有關通知精神,從即日起,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涉訴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停止現場辦理立案等訴訟事務和接待涉訴信訪來訪群眾,恢復時間視疫情變化另行通知。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涉訴信訪接待場所關閉期間,有關訴訟事項請參照2020年1月27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有關事項的告知》(該告知已公佈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的聯繫

電話),通過“湖南省網上法院”、“湖南移動微法院”、郵寄材料、電話等方式申請辦理。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認真負責地辦理好網上立案、網上申訴信訪和來信、來電涉及的訴訟事務,處理好人民群眾反映的涉訴信訪問題,進一步提升12368訴訟服務熱線的質量和水平,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訴訟權利。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理解和支持!

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相關聯繫方式

1、 郵寄材料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東二環二段320號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局信訪辦,郵政編碼:410001,郵寄查詢電話:0731-82206294

2、 民事案件上訴聯繫電話:0731-82206231

行政案件上訴聯繫

電話:0731-82206230

民事案件申請再審聯繫電話:0731-82206534

行政案件申請再審聯繫電話:0731-82206514

3、 涉訴信訪聯繫電話:0731-82206223/82206227

4、 涉訴信訪外網郵箱:hnsgyxf1@163.com

重要!湖南高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有關事項的告知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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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漢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省已啟動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全面進入抗擊疫情緊急狀態。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切實保障當事人、代理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就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我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1日期間已經排期(含公告)的庭審、調解、執行等訴訟服務全部延期,時間另行通知。

二、2月3日後安排的庭審、調解和執行等訴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如果必須到庭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代理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觀察期間,或者身在省外受疫情影響關停封閉交通地區,無法到法院參加訴訟等情況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延期,具體可通過開庭傳票預留的

電話號碼聯繫法官申請延期。受疫情原因影響,涉及到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不能起訴或申請強制執行期限屆滿的,我院就耽誤的期間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

三、如有糾紛需向我院申請立案,建議優先通過微信小程序“海南移動微法院”進行網上立案和跨域立案,通過遠程調解、遠程接訪、短信、電話等平臺和方式辦理業務,儘量避免現場申請立案,減少出行,降低風險。(海南移動微法院搜索步驟:點擊微信→點擊發現→點擊小程序→搜索海南移動微法院)

四、必須在起訴或仲裁前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的,可由法院工作人員指引通過其他便捷方式完成。 涉及執行案件中對部分案件的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會受到防控疫情影響的,優先採取網絡查控和遠程處置。需實地查控、處置的,應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情況進行,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五、所有進入法院辦公區、審判區的人員必須佩戴醫用口罩、配合體溫檢測、進行健康登記。來訪群眾和訴訟參與人請佩戴口罩,自覺接受檢查。

六、我院訴訟服務專線電話:0898-66962361,涉訴信訪專線電話:0898-66962450。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四川高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

審判執行工作安排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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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訴訟權益,現將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有關安排通告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全省各級法院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的開庭、調查、聽證等工作全部延期,時間另行通知。

建議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優先通過四川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http://www.scssfw.gov.cn/)、四川移動微法院(通過微信客戶端“發現”查找“四川微法院”小程序)開展立案、繳費、提交證據材料等訴訟活動,儘量減少出行。不便網上立案的,可將立案材料(務必註明當事人的準確聯繫方式)通過郵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請在郵件封皮上註明“郵寄立案”。

四川群眾需到湖北或其他異地立案的,儘量採取“跨域立案”方式,在全省任何一家中基層法院就近跨域立案;省外群眾需來川立案的,儘量在當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疫情防控期間,法院將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相關案件採取延期開庭等措施。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

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其在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到法院參加有關訴訟活動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向相關法院申請延期。

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將盡可能採用電子送達、電話通知、網上調解等方式辦理涉訴訟事項。有條件的法院,可在徵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網上開庭。

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執行部門將全面加大網絡查控執行力度,用好“陽光執行”系統,依法保障執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確因緊急情況或者特殊原因,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可向法院申請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庭,或者申請採取訴訟保全、執行等措施,法院將在採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的情況下依法辦理。對於部分執行、保全案件,其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一些地區交通關停等影響,敬請諒解。

有信訪訴求的群眾,儘量通過電話、網絡、信件等方式表達訴求。全省法院將嚴格按照程序及時進行登記、處理和回覆。

疫情防控期間確需到法院的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體溫異常者務請先行就診。

廣大群眾如有任何訴訟服務需求,均可撥打12368熱線進行諮詢。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防控期間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的通告

(上下滑動查看)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黨中央和省委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現就疫情期間貴州全省法院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擬到法院立案的請通過“貴州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郵寄等方式提交申請材料;擬到法院信訪的請採取網上信訪、郵寄信訪材料等方式進行;查詢諮詢等相關事項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繫辦理。

三、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期間,全省法院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確保辦理好群眾網上立案、訴訟服務諮詢、網上投訴和來信反映事項等相關工作,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

訴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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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格執行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防範、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為使人民群眾在疫情防控期間更加安全和便利地訴訟,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現就雲南法院有關訴訟執行事宜提示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全省法院原定於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的開庭、聽證、調解、質證、執行等訴訟執行活動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如有糾紛尋求司法幫助,建議首選“雲南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用在線申請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三、如因訴訟時效、申請執行期限即將屆滿等原因需及時立案、訴訟的,建議減少出行,優先通過雲南移動微法院和雲南司法信息網——電子訴訟平臺進行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網上繳費、網上案件查詢和網上開庭等,儘量避免現場申請立案、提供材料。如確需到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窗口現場辦理相關訴訟事務,建議採取防護措施,戴上口罩。

四、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到法院參加訴訟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審理。

五、在疫情防控期間,法院將優先通過網上視頻的方式進行開庭、聽證、詢問、調解等訴訟活動,如法官安排網上庭審活動,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請予積極配合。如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要求到法院開庭審理的,原則上延期審理。

六、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認過電子送達地址的,法院將優先選擇電子送達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七、在疫情防控期間,一般不組織開展現場執行行動。在執行案件辦理中,財產查控措施應當在“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中進行,線下財產查控措施因涉及疾控企業和人員受到影響的,敬請諒解。

八、因情況緊急,必須申請財產保全的,請撥打12368電話,法院工作人員將引導您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申訴信訪事項,可以通過電話、網絡、信件等方式表達訴求,法院將嚴格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回覆。

十、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將全力以赴依法推進案件審理、執行工作,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廣大群眾如有訴訟服務需求,可撥打12368熱線進行諮詢。如對相關工作需投訴、舉報和建議,可撥打電話0871-64095803和0871-64095320。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通 告

(上下滑動查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本院原定的來院進行的庭審、調解、聽證、詢問等訴訟活動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需要提交訴訟、信訪材料或者申請辦理其他訴訟服務事項的,請通過陝西移動微法院、陝西法院訴訟服務網或者郵寄方式進行,查詢諮詢事項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繫辦理。當事人可採用網上立案、網上調解、網上信訪、電話、短信等方式進行訴訟、信訪活動,避免到訴訟服務中心等公共場所,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四、如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參加訴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審理。

特此通告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

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

和申訴信訪工作的通告

(上下滑動查看)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黨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級法院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現就疫情期間省高級法院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工作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省高級法院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當事人需要提交立案、申請再審材料、申訴信訪或者申請其他訴訟服務事項的,請通過青海法院訴訟服務平臺或者郵寄方式提交,查詢諮詢事項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聯繫辦理。

附:

一、訴訟服務平臺

1.青海移動微法院(請搜索微信小程序

2.青海網上法院(http://www.qhwsfy.gov.cn/)

3.人民法院調解平臺(http://tiaojie.court.gov.cn/)

二、郵寄地址

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柴達木路159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調整立案、訴訟服務

申訴信訪接待

工作方式的通告

(上下滑動查看)

根據全國和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的要求,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現就疫情防控期間調整全區法院立案、訴訟服務和申訴信訪接待工作方式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識產權法庭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即日起,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法院立案、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暫不現場受理立案、申請再審、申訴、信訪等事宜。恢復現場受理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三、暫時關閉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場所期間,有關訴訟事項請參照2020年1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活動的指引》,通過網上、郵寄、電話等方式辦理。全區各級人民法院立案、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認真負責地辦理網上立案、來信、來電等涉及的訴訟事項,切實保障好人民群眾的訴訟權利。

對於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理解和支持!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

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

調整辦理立案、信訪接待、訴訟服務

工作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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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有效阻斷疫情傳播,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訴訟權利,現對疫情防控期間廣西高院立案、信訪接待、訴訟服務工作方式作以下調整:

一、從2020年2月3日起,廣西高院暫停現場立案、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工作,立案大廳、訴訟服務大廳、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時間視疫情變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間,需向廣西高院申請立案、交納案件受理費的,請通過廣西電子法院電腦端、“廣西移動微法院”手機微信小程序進行網上立案、網上交費。

三、疫情防控期間,群眾需要聯繫法官、遞交訴訟材料、查詢訴訟進展、諮詢訴訟事項等訴訟服務的,通過撥打0771-12368訴訟服務

熱線或者登陸“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廣西電子法院”、“廣西移動微法院”、“中國執行信息信息公開網”等線上渠道辦理。

四、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需要申請再審或者申訴信訪,以及不便網上立案的,請將相關材料通過郵寄方式向廣西高院提交,並在郵件封面上註明“申訴材料”“申請再審立案”“上訴材料”。

疫情防控期間,廣西高院立案、信訪、訴服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履職盡責,認真負責辦理網上訴訟服務以及來信來電反映的訴求,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各項訴訟權利。

特此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新疆高院@當事人 “戰疫”期間,

在家就能立案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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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護您及家人健康平安,在疫情防控期間,新疆法院建議您通過法院立案大廳的“訴訟服務一體機”或者“新疆法院訴訟服務網”、“新疆移動微法院”等完成自助立案、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線辦理訴訟事務,可避免面對面交流的不便;如果您希望儘快解決矛盾糾紛,建議您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線申請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新疆移動微法院為當事人和律師提供“全鏈條”“一站式”移動電子訴訟服務,實現民商事一、二審案件從立案、交費、電子送達、證據交換與質證、告知釋明、庭前會議、無爭議事實固定、爭議焦點固定、訴訟事項申請、閱卷、筆錄確認、訴前調解、移動庭審、溝通交流、宣判,到執行立案、辦理等全流程在線流轉和訴訟服務網上辦理,辦理事項隨機接入、即時服務。

疫情防控是當前的大事。為了你的健康,為了公眾的安全,請儘量通過網絡、電話、信件等方式表達訴求。

02 仲裁委篇

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

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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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引起全國人民廣泛關注,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級黨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採取防疫措施。為落實政府有關措施,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當事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的身體健康,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本會)現就防疫期間相關仲裁服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會恢復工作時間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月26日發佈的“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的通知”,本會將於2020年2月3日正式恢復工作。

二、仲裁立案事宜

立案當事人或代理人有關立案事宜的諮詢,請先撥打立案諮詢電話(010-65669856-300)進行先期諮詢,收到本會立案室的回覆後再進一步安排後續工作。

當事人或代理人向本會提交立案材料,請按照本會仲裁規則的規定及本會官方網站(www.bjac.org.cn)的指引,優先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相關材料。

三、仲裁開庭事宜

仲裁庭原定於2020年2月15日前進行的開庭原則上由仲裁庭根據《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相關規定決定延期進行,延期後的開庭時間由仲裁庭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2月15日後開庭的案件,由仲裁庭根據防疫和案件實際決定是否延期。

四、諮詢與接待事宜

當事人需要聯繫本會工作人員進行諮詢的,建議優先選擇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進行聯絡。當事人確有緊急情況需要來本會現場諮詢、辦理的,請提前與相關工作人員預約。

本會將按照有關部門通知,要求工作人員在接待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人員時佩戴口罩,並根據情況對來本會的人員採取包括但不限於登記、體溫檢測等在內的防疫措施,敬請理解與配合。建議防疫期間來本會的人員自行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疫工作。

五、程序延期事宜

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接受治療、隔離觀察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無法正常參加庭審等仲裁活動的,請依照本會仲裁規則的相關規定申請延期。

六、其他事宜

政府部門根據疫情發展情況,調整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相應級別,採取相應措施的,本會將按照相應規定辦理。

本會將在努力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儘可能降低疫情對工作的影響,為您提供優質的仲裁服務。讓我們共克時艱,努力打贏這場防疫戰!

補充通知:

本會將於2020年2月3日正式恢復工作,但2020年2月9日24時前,本會工作人員暫停現場辦公,此期間本會辦公場所暫時關閉。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仲裁參與人可以通過工作人員的工作電話(可轉接至工作人員手機)、電子郵箱與工作人員取得聯繫。

廣州仲裁委員會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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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政府

有關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措施,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的身體健康,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就疫情防控期間的仲裁立案、開庭等工作安排調整如下:

一、本委及各分會於2020年2月9日前暫不接受現場立案、提交材料及群眾來訪;

二、當事人、代理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如因糾紛需要立案或提交證據材料的,建議您優先選擇網上或郵寄方式立案以及通過郵寄、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材料,減少外出,降低風險。網上立案地址:https://gzac.chinesearb.org(郵寄地址見本公告下方);

三、在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如需到訪本委反映情況,請通過電話、郵箱、來信、微信公眾平臺留言(公眾號名稱:廣州仲裁委員會,或搜索微信號:gzac_gziac)等方式進行反映。我們將認真負責地辦理好群眾網上投訴和來信反映事項,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四、除公告開庭的案件外,本委及各分會原定於2月2日至2月9日的開庭、質證等仲裁活動全部改期。具體變更時間由案件經辦秘書向當事人、代理人和仲裁員另行通知;

五、如當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無法按期參加仲裁開庭的,可根據《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申請延期開庭;

六、如因疫情原因導致案件的開庭、質證等仲裁活動時間變更,經辦秘書會提前告知各位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請各位仲裁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靜候電話微信

七、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需要聯繫立案秘書、辦案秘書的,建議優先選擇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進行聯絡;如有緊急情況確需到本委現場辦理仲裁業務的,建議提前與立案秘書、辦案秘書進行預約;

八、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您與他人的健康,我們將在人員聚集的公共區域採取消毒和體溫檢測等防疫措施。請到訪本委及各分會的人員做好防護措施、佩戴口罩,並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敬請理解與配合;

九、如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還有其他問題或任何仲裁服務需求,歡迎致電諮詢(聯繫方式見本公告下方)。

因疫情防控需要,上述工作調整為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全體人員將盡最大努力,為您提供優質仲裁服務,保障您的各項仲裁權利。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祝願您和家人平安健康,願你我同心協力,共克時艱!

總會聯繫方式:

電話:020 83287919、020 83288547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廣州市沿江中路298號江灣商業中心14樓、17樓(辦案),江灣大酒店A座6樓、8樓(案件受理部、開庭庭室)

各分會聯繫方式

南沙國際仲裁中心

電話:020 34681908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南2號南沙資訊科技園軟件樓南5樓

中山分會

電話:0760 88162168

地址:中山市東區長江路18號中山商事仲裁大樓3樓

東莞分會

電話:0769 22857262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元美路2號財富廣場B座18樓

知識產權仲裁院

電話:020 32382015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41號總部經濟區A4棟16樓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

2020年2月2日

深圳國際仲裁院

深圳國際仲裁院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仲裁工作

及相關事項的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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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廣東省、深圳市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遏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障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及其他仲裁參與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對疫情防控期間有關事項溫馨提示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本院自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當事人、代理人需提交仲裁申請的,請先選擇網上錄入案件信息,並將案件材料郵寄至本院立案。在辦案件需要提交案件材料的,請通過郵寄方式或者與辦案秘書溝通後通過電子方式提交。儘量避免當面提交材料。如必須到現場提交材料的,請先進行預約。疫情防控期間,暫不接受未經預約直接到現場的立案申請或材料提交。

三、原定於2020年1月31日至2月15日的現場庭審及質證等安排全部延期,具體變更時間將由辦案秘書根據仲裁庭的決定另行通知;2月15日以後的現場庭審及質證將視情況由仲裁庭決定是否延期;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仲裁庭也可採取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庭審或質證。

四、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需要聯繫立案秘書或辦案秘書的,請選擇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絡;當事人、代理人如有緊急情況需要到本院的辦公地點辦理仲裁業務的,請提前致電預約。

五、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等仲裁參與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無法按期參與仲裁程序,如無法按時提交材料、參加庭審等,可申請延期提交或延期開庭。六、疫情防控期間,本院將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在辦公場地等人員聚集的公共區域採取消毒、體溫檢測、要求相關人員佩戴口罩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對來訪人員進行相關信息登記。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要進一步調整相關措施的,本院將按照規定辦理,請予理解和配合。

七、黨中央、國務院,廣東省、深圳市政府根據疫情發展情況,調整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響應級別、採取相應措施的,我院將嚴格按照相應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

八、如有其它問題,請致電本院進行諮詢。值此非常時期,深圳國際仲裁院感謝當事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對特區國際仲裁的信任和支持,衷心祝願您與家人平安健康。本院將在努力防控疫情的基礎上全力提供優質的仲裁服務。給您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深圳國際仲裁院

2020年1月29日

深圳國際仲裁院雲上仲裁(網上立案平臺)

https://online.scia.com.cn/Account/Login

辦公地址一(總部):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西廣場41層

聯繫電話:0755-83501700

辦公地址二:深圳市羅湖區筍崗東路3012號中民時代廣場A座1層、B座13-15層

聯繫電話:0755-25831662

為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廣東省、深圳市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遏制疫情蔓延,更好地保障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及其他仲裁參與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本院發佈了《深圳國際仲裁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仲裁工作及相關事項的溫馨提示》。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參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現就疫情防控期間仲裁工作和相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本院將於2020年2月3日正式恢復工作,但2020年2月9日24時前暫停現場辦公,此期間深交所辦公區、中民時代廣場辦公區暫時關閉。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及其他仲裁參與人可以通過工作人員

電話、電子郵箱聯繫網上立案、遠程開庭等事宜。

感謝您的信任與支持!

深圳國際仲裁院

2020年2月2日

杭州仲裁委員會

杭州仲裁委員會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工作安排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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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市政府有關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措施,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地保障當事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的身體健康,杭州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於2020年1月29日發佈了《杭州仲裁委員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仲裁及相關事項的通知》,經研究,現就新型

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的工作安排補充通知如下:

仲裁委員會在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24時前,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暫停現場辦公,此期間仲裁委員會辦公場所暫時關閉。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仲裁參與人可以通過辦案秘書的電話、電子郵箱與其取得聯繫。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杭州仲裁委員會

2020年2月1日

武漢仲裁委員會

武漢仲裁委員會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

工作安排的通告

(上下滑動查看)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傳播,保障當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身體健康,根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武漢實際,現就近期仲裁立案、開庭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仲裁申請的,請優先選用武仲微信公眾號中當事人服務平臺預立案功能。

二、當事人提交仲裁文件的,建議通過郵寄方式辦理,儘量避免當面提交,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三、當事人需要聯繫立案秘書、辦案秘書的,請優先選擇電話、電子郵件方式進行聯絡。

四、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來武仲現場辦理仲裁業務的,請提前與立案秘書、辦案秘書預約。

五、原定2020年2月15日及之前舉行的開庭審理(包括公告審理案件,但網上仲裁案件除外)延期舉行,具體開庭時間,由仲裁庭根據《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決定後,另行通知。

六、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按期提交材料、無法參加庭審等仲裁活動的,請依照仲裁規則申請延期。

七、武仲原定2020年2月舉辦的全部對外會議、培訓、研討會等活動延期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疫情防控期間,我們將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在人員聚集的公共區域採取消毒、體溫檢測、要求相關人員佩戴口罩等衛生防護措施,請理解並配合。

九、如有任何仲裁服務需求,請撥打武仲諮詢電話進行諮詢(聯繫方式見附件)。

疫情防控期間,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優質仲裁服務,盡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對工作帶來的影響。因採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附聯繫方式:

總部諮詢電話:027-85711211

光谷辦公室諮詢電話:027-8715156

7

立案郵箱[email protected]

恭祝各位新春愉快,身體健康,平安幸福!

武漢仲裁委員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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