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推搡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句容两涉案者被依法行政拘留

扬子晚报网2月6日讯(通讯员 周明月 彭钦 记者 万凌云)句容市公安局组织警力,依法查处了2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治安案件。需要警示的是,这两起案件,均涉及威胁、推搡一线防疫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月26日,句容市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并公开发布《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2月4日11时许,刘某(女,56岁,句容市经济开发区人)因对防疫值勤点工作人员江某测其家人体温、登记身份信息有所不满,就推搡、殴打江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句容警方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300元的处罚。

2月4日晚7时许,何某诚(男,21岁,句容市黄梅街道人)在周家边自然村村口辱骂、威胁、推搡卡点防疫工作人员,造成交通堵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句容警方依法给予何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受访时,句容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键期,句容市将全面强化各项管理排查措施,加大防控力度。在此全面参战的紧张时刻,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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