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房企不得擅自復工 須暫停現場開盤等活動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海亮)2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通知,要求深圳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統稱“房地產企業”),2月10日後方可復工營業。如有房地產企業未經報備擅自復工,一經核實,將暫定其業務經營活動或網籤,記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檔案。

通知要求,按照廣東省、深圳市關於企業復產復工有關工作安排,深圳房地產企業應嚴格執行“不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營業”的要求。2月10日後,各房地產企業應根據深圳市及所在轄區疫情防控要求,結合企業自身情況,按程序備案後方可復工營業。

與此同時,在廣東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應堅決杜絕一切人員聚集性活動,房地產企業暫停房地產項目現場開盤活動,暫停房地產中介線下帶看房活動(企業自持物業出租除外),暫停疫情重點地區現場評估業務活動。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通知稱,如有房地產企業未經報備擅自復工或不符合規範要求的,一經核實,將暫停其相關業務經營活動或網籤,記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檔案。情節嚴重,引發疫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新京報記者 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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