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15年一次性付清房東,半路違約租客不同意房東強行開鎖,租客丟了10萬房東不承認,怎麼辦?

人之初性本善110047426


這個問題裡包含了兩件事,一:房東租期未到違約,未經租客同意強行開鎖出入房屋,二:租客因此丟失了十萬塊

首先,針對第一件事,可以按照之前簽下的租房合同裡所約定好的違約情況處理,若是房東在未談妥的前依然私自開鎖進出房屋,那他就是私闖民宅了,


然後,第二件事,因為房東開了房屋的鎖後,放在房間裡的錢不見了,那麼房東就有重大嫌疑,但是沒有直接證據,所以也無法一口咬定是被他拿走了,這種情況只能報警,由警方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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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實話遇到這樣的房東真的很倒黴,我給你說個我的真實例子,我剛畢業的時候我住的房東鄰居家蓋房子,當時託人給我商量,讓我借給他1.5萬元(1996年的1.5萬元相當於現在多少?)當時商定的條件是房子蓋好以後租給我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 每月按房租100元算,我一算1.5萬元基本上可以住十幾年了當時一時糊塗就答應了,結果住了不到四年,房東後悔了,斷水斷電,想方設法趕我走,沒辦法只有搬家,按當時協議應該退我1萬多元,結果只退我6千元,剩餘的說啥也不退了,當時不想再租房子,就買了一套房子,塞翁失馬安知非福,當時2780一平方的房子現在漲了四五倍,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 至於他這種情況房東違約他可以個他打官司,但是租客丟說丟10元就很麻煩了,丟的這十萬元法院一定要他們提供證據,而證據是很難提供的,房客說的這丟失的十萬元應該是現金,而現金丟失了怎麼去證明你丟失了十萬元,很難留痕,所以官司打起來還真要費點周折。

  • 遇到這種不講信用的房東,真的是無奈,但是既然鬧到這個地步了,再在這裡住也不太可能了,奉勸房客還想辦法合理解決這個問題吧,希望能夠得到一個合理的結局!


股市神針張總


這個案子裡,房東毫無疑問構成了違約和侵權,由於租客和房東達成了十五年的租賃合同,而且租客已經交清了十五年的租金,因此租客對於房子是享有合法的佔有和租賃權,即使是房東未經允許也不可以隨意進入,現在房東意圖單方面解除合同,這個已經違反了合同約定,同時房東還強行開鎖進入,導致租客丟了十萬元,這個已經侵犯了租客的財產權,租客是有權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以及賠償損失的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難點在於如何認定租客的損失是多少,因為如果只有租客的一面之詞,法院很難認定你丟失的就是十萬,所以結合我處理一些類似案件的經驗,給租客提出如下建議:

1.當租客發現自己的門鎖被強行開鎖,就應該馬上拿起手機錄像,拍下門的情況和屋內物品的情況;

2.這個時候還要記得報警,拿到警方的報警回執,在做筆錄的時候詳細闡述自己丟的物品,包括金額;

3.如果丟失的是現金十萬,最好同時提供當時的取款記錄,如果是物品,例如珠寶首飾,就提供相關發票;

4.如果到法院階段,還要提供自己的月收入的證明,證明自己是有這樣的經濟實力的

以上的證據相結合提交到法院,然後要求房東賠償丟失的十萬元,和賠償損壞門鎖、換鎖的錢,那就對自己勝訴是有很大幫助的


李欽宇律師


之前有人租了一個房子,交了20年的租金,而且雙方都同意的。沒想到過了2年,這個地方拆遷,於是這個租客以此為由,要跟房東洽談賠償的事情,當初在合同裡貌似寫入了這一條,因為房東看著這幾十萬的租金,所以就沒太在意,沒想到自己的房子真的拆遷了,如果按照合同寫的,那麼正常要賠償違約金,可能要兩倍房租,最後在雙方的協商下這個房東賠了些錢,才了事了。


還看過一個新聞,一個人突然承包了一個山頭50年,在上邊建了幾百平米的廠房,開張之後沒多久就關門了。東西還在,平時也就幾個看門的。結果過兩年,這個地方要通鐵路,涉及到賠償,這個人得了幾千萬。


但是這兩個例子說的都是有內幕消息,提前租了房子,這沒得說了。這個案例中,租客一下子交15年的房租,不管一個月多少錢,這一年下來也有個二十萬了,也不是小數目了。房東既然簽署了協議,那就是同一。最後竟然反悔了,我想很可能涉及到房子的拆遷賠償了。導致這個房東不擇手段的要把租客趕走,強行撬門,這種行為肯定是犯法的。所以租客就說自己的十萬塊錢丟了,要賠償,那房東拿不出證據,就要承擔責任。


房子租給他人了,那麼未經允許進人租客的房間那就是違法的,所以總體來說這件事不管丟沒丟錢,房東就是不對的。大家有沒有遇到過不講理的房東呢?


老王偵查記


很難相信租客一次性交清15年房租,即使租房人想交清全部年限房租,房東也不會同意的,誰知道以後的房價漲成什麼樣。另外租房人一次性交清15年房租也有風險,一般都是一年一交,半年一交,最多也不超過三年的。時事在變,人也在變,行情也在變,不可能將錢作無謂的風險。

租房人說,房東撬開了門鎖,丟失了1O萬,究竟是現金,還是財物,這些財物的金額丟失要有證據,不是想說多少就是多少,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以上租房人說和房東簽訂了15年租期,並全部付清了款項,相信有合同條約為證,甲方違犯合同中途廢約不出租給租房人,合同一定有明文規定那幾條要賠償多少金額,如乙方違約不租也是同樣的道理。

雙方鑑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屬法律保護。甲,乙雙方還有本著城信,道德的為人處世心情心平氣和脅商調解,都要講道理,不能抹著良心說黑話,″清心白心進廟門,烏心黑肚進衙門"。這樣對雙方都不利,最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共識,就將合同及相關材枓,證據申訴法院判決。


應願2


這個事件其實反映的是三個問題,一是房東違約,二是房東破鎖擅闖處於租期內房屋,三是租客放在出租房內的10萬元現金被偷。前面的屬於民事糾紛範疇,而被盜事件,從數額來看比較大,算得上刑事案件啦。

像十五年這樣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我想你們對違約一事肯定進行了責任劃分和賠償明確,你們按照合同來好了,哪一方拒不遵守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房東沒有履行合同義務,又想奪回房子,進而擅自開鎖闖入房屋,那麼你可以直接報警了,由警察來處理。

對於丟失的10萬元,雖然是房東進過房子,但不能肯定錢就是被他偷的,這個是需要證據支持的,如果你有確鑿證據能夠證明錢被房東偷了,那麼同樣可以直接報案,該判了判,該賠償了賠償。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對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對你進行了賠償,但你仍然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搬走騰屋,最後房東採取極端方式清場,即便是這種情況,房東也不應擅自闖入,他可以報警處理。

你這個事情比較複雜,而且還涉及到了大額的財物損失,如果對方拒不承認,而你又拿不出證據,那麼還是趕緊報警吧,通過技術手段進行偵破。同時,對你們的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進行解決。


元芳有看法


房東違約和丟失10萬塊是兩回事,我們區分來看!

首先,已經和房東簽訂了15年的合同,並且已經給了租金,房東此時可以違約嗎?

房東可以違約嗎?這個完全可以啊,雖說是租房子,但也是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的過程,只要有合同,就肯定會存在違約的情況。

關鍵是:房東要違約可以,但是你應該先按照合同約定來辦事:如果合同約定了房東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那麼需要等到條件成熟之後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沒有預定的,此時房東要解除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賠償,這裡的賠償包括違約金、損失等。


其次,房東強行撬鎖導致承租人丟了十萬塊,怎麼辦?

有人說你怎麼能證明你丟了十萬塊呢?又怎麼證明是房東拿走了你的錢呢?不能回答這些關鍵性的問題,就不要輕易的說什麼追究他人的責任!

老羅認為這個時候,首先我們需要報警,讓警察將這件事情作為一個案件進行調查,警察肯定會對周邊的視頻監控等進行查看、對該案進行一系列的調查的,最終是誰拿走了錢,警察會給我們答案,根本不需要我們自己主動去搜集證據。

那麼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呢?他人進入承租人的房間,強行撬鎖而且拿走了10萬的,已經構成盜竊了,且這個金額已經達到刑事立案的標準,完全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所以,分開來看這個問題很好解答:房東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承擔違約金;房東強行進入房間,拿走錢財的,構成刑事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羅召均律師


首先對一次性付清15年房租存在質疑,不太符合常理。

如果是個人租來居住,一般都是一年一交或者半年一交,一下子拿出15年房租,在很多地方估計都快夠小套房子的首付了,想不通租客為什麼要這樣做。

如果是租來用作倉庫或者廠房還有一定可能性,不過一般交款也不會一次性交15年,鑑於房租的漲幅變動,房東都是要求一年或者三年一交。

那麼假設租客真的和房東一次性簽訂了15年的租賃合同並付清了租金,那麼一切就要按照合同規定來看了。合同的存在就是為了防止違約,畢竟不是人人都有契約精神。哪一方違約哪一方就得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該怎樣賠償就怎樣賠償。

房東半路違約想必是為了要更多的租金,畢竟按照市價,房租漲幅幾乎是一直存在的,就算比較偏僻的地方,三年一漲也是有的。

至於房東在未經租客同意的情況下強行開鎖則屬於違法行為了,已經侵犯了租客的合法權益。而租客聲稱丟了10萬是否可信尚存疑,因為正常人的做法是直接報警而不是在網上提問求助。

當然,報警之後就要憑證據說話了,誰拿的誰擔責。如果是租客報假警,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夜雨如書


按常理來講,任何一家房東都不可能一次性和租房簽訂為期15年的合同,因為現在房租年年漲,房東如果真這麼做,他就是一個十足的傻瓜。但是誰能保證這種事不存在呢?假如確有其事,那事情也不復雜。

在租房合約有效期內,如果房東違約,租客有權利繼續使用其所租的房子。如果房東強行開鎖闖入,那就屬於違法行為。租客可以報警,由警方來進行處理。如果租客說丟了10萬元現金,那就要出示證據了,因為你不拿出證據,定是空口無憑,打官司讓房東賠償所丟現金,這官司你也打不贏。

因此,從這件事的處理來看,顯然租客沒有處理好,而是對房東強行闖入一氣之下而假說錢丟失。如果真要是丟了錢,那也必須要另行報案,由警方介入偵破,畢竟這錢的數額不小呢。但是如果經過警方調查是租客報的假警,那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租客就說房東盜竊了他的財產,這就屬於誣陷了,也屬於違法行為。


寒石冷月


租客一次性交了15年的房租,半路房東違約而強行開鎖,這完全違反了合同法。而因為房東開鎖租客而丟失了10萬元,這個就可以報警處理,而不是尋找房東,如果是房東偷走了這10萬,那麼房東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看到很多人說租客不可能一次性交15年房租,其實這是少見多怪。一次性交20年房租的比比皆是。

既然因為房東強行開鎖而被偷了10萬元,那麼肯定是現金。首先要證明自己這10萬元的因何而來?是在銀行取的款還是工資還是經商所得,有了這個證明,那麼就可以到公安局報警,孰是孰非公安自有公斷。

房東的行為完全違反了合同法,既然把房子租給租客,那麼就沒有權力在強行開鎖,而且還是違法行為,所以租客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訴或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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