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物業管理條例,各省地市都有物業管理辦法,網友呼籲取消物業,真能取消物業嗎?

美侯王666


取消不取消的沒什麼不一樣的。。。我們小區有沒有物業一個樣!根本看不到物業公司的人有什麼工作在做。倒是收物業費的時候準能見到他們!


勇者無懼sir225


取消物業應該是時間的問題。因為不受歡迎的事物,它的生命力不會長久的!當大多數人都反感物業管理,並政府無法解決矛盾及衝突,那麼多勢必會有新的事物產生來取替現在的物業管理。

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隨著智能化的提高,5G或6G發展到一定的時候萬物互聯了,還有必要讓這個不受歡迎的物業群體存在嗎?

物業公司面臨著是如何做好業主的管家,還是如何在物業管理中賺取更多的利潤這兩種選擇。選擇前者就會長久,選擇後者退出市場只是時間問題。在現今的社會走後者的路是必然的!所以物業可能最多也就能存在十年八年的!


自性不迷


01

天下物業一般黑,物業沒有好東西。只是為了掙業主的錢,不辦人事,和開發商狼狽為奸,無惡不作,勾結黑社會閒散人員,欺軟怕硬,糊弄業主。物業好比漢奸賣國賊,實實在在喝業主的血,侵犯業主的切身利益。取消物業,功在千秋,毛主席萬歲!!


我是振國


物業就是強帖在業主身上的狗皮膏藥,物業就是小區居民生活中的一個強盜。小區的一切日常和重大事情,應由選舉出來的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大會負責。


宋亞軍11


物業從西方搬過來了形式卻沒有搬過來誠信;物業的本質應該是輕取利的,而我們的物業卻是暴利的;物業管理條例應該是重點約束物業的而非是重點約束業主的;物業具有嚴重的剝削性,廉價的使用社會弱勢群體,農民工,以最小的付出換取最大的利益;開發商的樓盤一旦交工應該把物業管理權交給政府居委會,有居委會向社會招標,業主通過投票決定物業是否繼續服務。


瘋言豐雨


取消物業管理,事在必行,我們花了鉅款購買房,還要養他們太不該了,由社區管理收衛生費還應該的,管理方式跟毛主席那年代居委會組織治安管理不是很好嗎?而且我們大都退休了,也可以自己管理自己家,物業是喝業主的血。


用戶沖天炮


舉個實例,本小區是開放式小區,有道路從小區中穿過,不適合封閉式管理,那幢房都有幾個覺得服務不好不交費要求自治的,半年前有2幢房不要物業實行了自治,結果一個月不到垃圾成堆、設施沒人維護,盲從的業主醒悟了,想要原物業繼續管,結果人家不接手了。順便說一句,本小區是開發商的物業公司,沒地下車庫,物業費每平米0.8元,電梯費每年每戶550元、路燈費每戶每年12元,仔細一算,這物業還真沒賺錢,不然也不會開會讓我們成立業主委員會,去找新物業來接手。

別忘了,原來居委會管,單位管,那是因為房子是房產處的,是單位自建的,除少數私房外,產權都不是自己的,原來的管理方式也是要人要錢要物的,只不過是單位在出、國家在出,是不可能再折回去的,說個不恰當的比喻,這就是想由市場經濟回到計劃經濟,想由想買啥買啥回到憑票供應。

如果把家分為內外兩部分,門內自己解決,門外道路,燈光,綠化,設施維護涉及方方面面是不可能自己完成的,就必須請一個管家,這個管家就是物業,大家都看過電視劇吧,大戶人家都有管家,管家就是為主人服務的,但不是主人家任何人都可以隨便支配管家,不然這個家就亂套了,也快敗了。說直白點,要求取消物業的大多數是既要服務、要高質量服務而又想少付費和不付費的人。

當下,政府簡政放權,要把服務業發展為國家支柱產業之一,所以物業才應運而生;同時人們生活越來越好,對品質要求也越來越高,也催生了物業這個行業。部分物業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加強監管、整頓、提高、規範才是主線。


用戶2068621776063


其實應該廢除物業,應該由社區負責管理,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加強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更能體現社會主義優越性。


用戶8927284075836


我也是小區普通業主,曾想過要取消物業,但冷靜下來又覺得不行。因為那要解決如下問題,1.垃圾誰清理?2.大門要不要看,要不要24小時都要值守,誰來看(小區任何人包括流氓小偷都可以隨便進出,外來車輛可以隨意停放的除外)?3.公共設施,公共綠地誰來管,有問題誰修?4.如果說取消物業交給業委會,業委會成員是否全職?如需全職,那就得辭去原工作,那如何養家餬口?5.就算有人高風亮節,免費全職進業委會,但修設施,清垃圾,看大門都得要錢,錢從哪來,沒錢,讓業委會的人自己掏腰包或自己免費鍛鍊?6.讓社區委來管?嗯,又轉回來了,他們會替你找個物業公司。


qiyun390


取消物業!!!完全贊成!!!今天物業公司給我們業主發了一張電話表,“電力公司電話,水力公司電話……”意思就是這些問題不要再找他們物業了。請問物業除了每天打掃衛生,找幾個保安大叔,還為我們業主幹了什麼???電梯、樓道廣告收費沒有我們業主的份,還允許小商小販到處貼小廣告。留著物業公司幹嘛?我們業主花這麼多物業費,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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