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签署购房合同(即时生效),定金已交,不到10分钟,房主不卖了,房主违约么?

世承弘业


显然是另一家给的价更高,握着你的价去谈另一家


大象无形90899146


这说的是我吗😂😂,我买房也是一波三折。看好了房子交了定金,在快要正式签合同时候房主妈妈不想卖了,具体原因就不说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吧,但是有时父母也是瞎操心。房主经不住她妈妈说,就想违约不卖了,但是呢还不想给违约金。哪有这好事呢,就这样一来一去拖了半个月,最后还是被我的5000块诚意给打动了。最终还是卖给我了。


我真的是隔壁老王


首先说是如果是产权人本人签字,按手印,产权人不动产证,身份证齐全,房产权属在签订三方协议后是合法有效,业主不卖即为违约,购房人可根据协议违约规定让产权人进行违约赔偿,不过一般情况下是定金的双倍…

一:当然既然已经成交,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所以面对业主违约,购房人可以通过中介约业主见面,三方坐下来进行协商,了解业主违约真正原因,意图,如果事实如业主所说,客户又能够理解,在业主不赔偿双倍定金的情况下,追回定金即可,没必要因为这一套房耽误自己购房计划…

二:当然,如果协商不成,业主不愿意赔偿,购房者又不想直追回定金,那可以通过中介继续协商沟通,如果双方僵持不下,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协议,去当地人民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甚至暂时查封该房,起码这样即使业主不卖你,也不能卖给其他人,纠纷房产不允许买卖,相信如果业主违约是因为有人给更高价位,房产处于纠纷也无法交易…

三:如果业主违约,不退定金,不协商,不履行协议,拒绝见面,这种人不用和他客气,直接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房源,毕竟你只交了定金,他房子也卖不出去,当然这种情况确实有,相信也不会常见,业主违约抛除真的有不想卖的合理理由或者不可逆因素,无非就是后悔,想卖高价,或者是自己想买的房子无法购买,或者不需要通过卖房解决资金问题…

恶人还需恶人磨,不必担心麻烦,时间过长,只要破了业主侥幸心理,自然会妥协,履行赔偿协议,何况中介也会从中帮助,全力配合,追回定金和违约金,如果中介坐视不理,购房者也不用客气,该起诉就起诉…

四:选择很重要,不要因为中介费问题因小失大,看了几个回答,其中有一条定金交中介,业主违约,中介黄了…

中介没权收定金,哪怕暂时保管也必须经过客业双方同意,定金收条也必须由产权人亲自签字,按手印,这样的话可以按照协议违约条款履行违约,如果是中介代收,那只能追回定金,别耽误自己买房…

中介为啥黄了?如果是大公司,即使店关了或者经纪人离职,面对违约,客户可以去找公司总部,由中介公司出面解决,何况中介都有法务部,他们专门处理公司纠纷,有些公司也会根据违约情况进行提前赔偿,再由该公司法务进行追责…

其实很多人并没有契约精神,知认为我自己家房子,我想卖就卖,不想卖就不卖,签合同又怎么样,这就是没有契约精神最直接体现,当然大多数人也是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所以纵容这种违约发生,希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提高,契约精神也有所提高,少一些违约,开心卖房,开心买房…


说房聊事


以前在上海做房产的时候,碰到一例,房东违约,被告上法院,不但要赔偿双倍违约金4万,还赔偿了违约造成的损失16万,客户付2万定金,拿回20万,


襄襄襄


在房价牛气冲天期间,房主临时变卦的现象比比皆是,在市场疲态明显大环境中,这种现象则很少见。对于这种“收定签约后即时反悔不卖”的现象,结合我所了解的类似案例,说一下我的看法:

只是口头说不卖,如房主还没出现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那还不能判定房主构成实质性违约,只能说房主有违约的倾向。

打个比方,合同约定“签署合同并收取定金后,甲方(房主)不得将房子再另售第三方;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首期资金托管手续……”

房主在签署合同后并没有将房子另售他人,且还没到办理资金托管的时间,并不能判定房主到时是否履约,说不定房主依约履行各环节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可见,此时认定房主已违约会得不到法院支持,除非买家有确实证据证实房主有实质违约行为,例如上面所说的,在双方约定办理资金托管的时间,房主却拒绝去办理等证据。

与这种“收定签约后10分钟即反悔”的房主博弈或继续交易过程中,买家一定要遵守合同约定及保留好证据,避免角色反转,成为“违约方”。

按大多数买家的心理,房主已说“不卖了”,就理所当然地认定这宗交易是房主违约了,买家就擅自中断交易流程的推进,例如按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应该提交资料到银行去预审,买家没去,但房主却悄悄去了,而且房主保留了“他有按约定去银行,而买家没有依约去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据,这样反而变成买家产生了违约行为。

因而,在没有证据锺实房主产生违约行为之前,作为买家一定要谨慎行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尤其是时间节点方面把控、义务的履行方面,不能有丝毫大意。

如房主产生了实质的违约行为,如何处理?

定金双倍返还是毫无疑问的了,但因房主违约而导致买家产生其它损失的索赔,则需视双方签署的合同具体条文约定。如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没有约定,则买家的损失需要自己举证,但举证的损失能否被法院采约,这是个未知数。


综上

定金已交合同已签,且合同已生效10分钟,房主说不卖,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看房主有没出现拒绝履行合同行为,才能判决房主是否构成实质性违约。如证据显示房主已产生实质性违约行为,则房主需依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对买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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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微言


以下回答将从合同效力及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两个方面分析题主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可知,在没有合同无效及合同特殊约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自签订时生效。

二、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知,违约责任的承担有三种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而针对题主此种情况,适用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是比较契合实际的。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

(2)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

(4)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是一房二卖的情况,如果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房产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合同是无法继续履行的。

(二)赔偿损失(违约金责任):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

具体可以表现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综上,从上述法律法规可知,卖方是构成违约的,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主张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在卖方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下可以主张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也可以主张卖方支付违约损失(具体视合同内容主张违约金或定金双倍罚则)



广州张律


当然构成违约。

卖房子又不是闹着玩的,既然签了合同,收了对方的定金,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其次,定金是什么性质?定金属于债的担保的一种方式,它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具有从属性。同时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所以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跟当事人的约定密切相关。既然已经收取了定金,合同真实有效,这个时候反悔,当然构成违约。

但是呢,题主又提到了10分钟,这个时间点是很微妙的,既然构成了违约,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问题。房主的反悔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但是因为时间较短,也就是说过错程度较低,因此,违约责任相对较轻,违约金也会酌情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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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合同,双方既然签好字了,定金也支付了,这个合同是有效的。2:房东违约,就是双倍返还定金。不返还钱,就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法院就会判房东输,但是,前提签字都是合法的,房东本人签字,本人收款!3:要是非产权人收款,房东可以提出,没收到定金,可以提出不卖了。法院会支持房东的诉求的,因为定金合同,是以实际收到定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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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并且定金是打到对方产权人银行帐号上的,那么这个合同妥妥的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内了。


根据《房产买卖合同》双向双倍赔偿原则,对房东迟十分钟反悔不卖的情况,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而且是定金的双倍赔偿,并要求中介作为第三方进行见证协调,协商不成可持相关证据(亲笔签名的房产买卖合同、定金转帐记录及收据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达成仲裁。

但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那样较真的去做呢?因为打官司申请赔偿不但费时而且费力费钱,一般人不愿耗费这样的时间和精力纠缠在打官司里。很多人的做法是与房东协商,让对方退定金或赔点精神补偿费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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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老黄


这种情况肯定是卖家违约了,定金已交合同已签,在双方签完字的那一刻,双方就已经达成买卖约定,就算是10分钟不到卖家不想卖了,这时候也是违约。



正常来说应该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卖家赔偿买家双倍定金,如果卖家不赔偿,追诉到法院,买家也是有理有据的,只是通常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都不会想说弄到法院对簿公堂,这样费时费力,影响双方各自的生活,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较高。这个时候如果题主作为买家,可以主动提出赔偿要求,跟卖家协商,在卖家违约的前提下,买家可根据自己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做个大致估算,像卖家提出合理的赔偿,可以不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执行,但也不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退定金了事,协议精神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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