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產權為70年的住宅類公寓和普通商品房有何區別?入戶和子女教育方面有沒有影響?

請坐


可以很肯定的講沒有任何影響。

70年國土的公寓,俗稱住宅式公寓。定性為公寓的主要原因是,房子光照時長不滿足住宅的最低要求,住宅要求陽光直射時長不低於1小時,注意是房屋空間內的每一個具體區域,否則只能作為公寓上市。

商品房概念對應的是以前的老宅,既2000年以前的房子,房屋性質為住宅,產權為私產,自建房,農房等等。

主要原因是,商品房概念是2000年之後才確定的,中間涉及一個土地使用的問題,土地永遠屬於國家,個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且確定使用權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可以理解為租金,2000年之前的房屋要麼沒交過這個租金,要麼國土是單位或集體所有。但是這本身不影響房屋居住,也不影響房產買賣交易。


丼上月


根據成都市規劃委員會發布、2005年11月1日生效的《關於“公寓”建設管理的若干規定》,“公寓”指除日照要求外均滿足《住宅建築設計規範》其他強制性內容的一類特殊生活單元。規劃、建設、登記、使用、管理等全部納入住宅進行管理。

成都的居住用房登記大致分兩大類:住宅、公寓,只要日照條件不滿足,哪怕是別墅形態的住宅,也登記為公寓。

上海的居住用房登記大致分為三大類:公寓、聯列住宅、花園住宅,聯列住宅就是聯排別墅,花園住宅就是帶獨立花園的雙拼別墅、獨棟別墅,一個單元門進去有兩戶及兩戶以上獨立住宅的均登記為公寓。其他如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屬於小眾房屋,登記為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的,只要流入市場,買家拿到的新產證都是登記為:公寓。

我們常常口語中的公寓,一般登記為辦公樓(建在辦公用地上的)、少數登記為商業(建在商業用地上的)、極個別的登記為旅館(建在旅遊用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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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區別,對子女讀書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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