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宣威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对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于近日快速查处5起涉疫违法犯罪,
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处罚违法嫌疑人4人。散布涉疫谣言被处罚
2月3日,李某虚构涉疫人员从医院跑离的事实并在同学群交流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李某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散布涉疫谣言被处罚
2月4日,阳某某从网络上复制“县各城区内,于今日凌晨24后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24小时改红灯,除特种车辆外,私家车闯一次6分200,禁止私家车辆出行,正常行驶,另行通知”的信息并在此信息之前冠以“宣威”二字后发布在微信群内,导致该信息被大量转发,引起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阳某某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谎报疫情被拘留
1月29日,王某醉酒后为“检验”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卫生部门对疫情工作是否重视而谎报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疫情。1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散布不实疫情,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
2月3日,林某某在不了解宣威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随意跟帖评论,臆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宣威市公安局决定给予林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刑拘
2月2日,宣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曲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指令:有一名外地群众向当地警方报案称,有人在网上称有防御新型冠状病毒的口罩售卖,其通过微信群联系该人,并通过微信转账3900元给对方订购口罩,转账后催促对方发货时,发现微信被拉黑,方才意识被骗。嫌疑人出现在宣威境内,请协助开展侦查。接到指令后,宣威市公安局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刑侦、技侦、网安及合成作战中心等部门联合作战。通过深入研判,民警锁定方某为犯罪嫌疑人。2月3日,专班民警在宣威某医院附近将方某抓获。通过审讯,方某对其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宣威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同时,希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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