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手记】“假口罩”面世,但身为检察官的我却犹豫了

【战疫手记】“假口罩”面世,但身为检察官的我却犹豫了


提前介入的那批口罩已经全部送检了,我还在等鉴定意见。不知为何,我的心里有着一种期望。


今年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所有人关注起呼吸道的健康,也是因为如此,口罩被一抢而空,成为了紧缺品。“没有口罩”“什么时候才能发货”“药店停售了”成为大家在疫情初起时听到的最多的话。当口罩成为了保命神器,买到就是胜利,品牌和质量都来不及细考的时候,司法的坚定和温度都显得格外重要。


【战疫手记】“假口罩”面世,但身为检察官的我却犹豫了

该案中查处的部分问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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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买到口罩了


2020年春节放假前,我仍处在开庭、提审、结案的紧张忙碌中,忙碌之余通过网络获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情况,只知道武汉疫情很严重,口罩能防病毒。


“赶紧买口罩!”这是我的第一反应,彼时的我刚从看守所提审结束,还没来得及将车启动,就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让家人去超市或药店买点口罩。结果还是晚了一步,老公跑遍单位和小区周围好几条街,也只买到3个棉布防尘口罩,按照专家说4个小时就要更换一个,这三个口罩还不够一个人用一天。


回到市区的时候已经晚上8点半了,大街上很多人已经“严防死守”戴起了口罩,再去碰碰运气吧,我在家门口的全家便利店停下了车。


便利店的货架上竟然还摆放着多个口罩,不止一个品种,售货员跟我说这是最后一批存货。我如获至宝,用心地挑了两款,分别买了3袋,一款是防花粉的,一款是一次性防颗粒物的。付款之前,出于职业习惯,我还特意询问了便利店人员口罩质量是否合格。


过年期间,疫情防控等级不断提升,春节假期延迟了,曾经热闹的街道也一瞬间车流稀少,行人寥寥。人们纷纷自觉响应号召,窝在家中,一边关注着疫情的最新消息,一边向往着疫情结束后自由的生活。当然,宅在家里还有另外一个好处,省口罩。


说实话,作为一名检察官,除了关注疫情,我更多的是想到了自己的工作,对一些与疫情相关的案件十分关注。比如相继出现的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事件、传播谣言、哄抬物价的情况等,有的涉嫌行政违法,有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我一边关注着这些案件,一边也在暗自思考,如果案件就发生在我身边,应该如何开展工作。心里一根神经总是这样绷紧着,不自觉地也就特别留意这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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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口罩”现市


1月29日下午,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还在家休假的我接到了公安机关的电话,他们发现了一起辖区内某超市卖“假口罩”案件,市场监管局已控制相关责任人,问题口罩也已全部查处。


口罩直接接触口鼻,可以很大程度上隔离病毒。但是专家们也提醒,不同口罩效果不尽相同,有的防护力高,有的则难以达到防护效果,更别提“假口罩”了。口罩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牵动着每个人的心。我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进入工作状态,初步了解案情,向单位领导作了简要汇报后,我决定到办案现场去详细了解情况。


临出门前,老公一边嘱咐我戴好口罩一边说:“你这一出门,又要浪费一个口罩。”家里的口罩确实不多,但起码质量有保障,想到那些花了钱还买到了假冒口罩的市民,生命健康可能会随时受到威胁,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特殊时期,我不能忘记自己作为检察官的职责使命。


曾经要开车40分钟的车程,那天只花了一半的时间,当我赶到市场监管局后,仔细了解了案发过程和目前的查处情况。当天上午有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某超市售卖3M“假口罩”,他们从超市买回家的口罩与真口罩在材质触感和细节做工上都有明显差别。


根据该超市的进货单据和老板的口述,得知这些口罩均来自辖区内的某小商品市场的劳保用品店,公安机关在这家劳保用品店的仓库中查获了128只多种型号的3M口罩,以及4箱共计8000只纯日文标识口罩,目前已非法牟利2000余元。据劳保店的老板交代,每只3M口罩进货价2.5元,售价5至8元不等,没有专门固定的进货渠道,都是从上门兜售人员处购买的。


听完这段供述,我的脑海中已经列出了几条其可能涉及的罪名。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还有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和非法经营罪。但是,有一个关键的问题让我停住了脑海中正在“按部就班”的思路。


小口罩里有大文章。口罩种类多样,按照行业不同,可以分为医用口罩和工业用口罩等;从功效看,有的口罩具有防尘、防颗粒、防雾霾、防花粉等作用;从材质上看,有棉质、海绵、活性炭等类型的口罩。而且医用口罩适用标准多,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医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非专业人士根本难以区分其功效。


经向3M公司了解,这个案件中查获的3M口罩的标识与正品不符,可以确定是假冒注册商标。但这个口罩的产品质量到底如何,是劣质有害口罩还是合格口罩还需要进一步的鉴定。


【战疫手记】“假口罩”面世,但身为检察官的我却犹豫了

1月30日,检察官黄晔正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同志进行案件会谈

【战疫手记】“假口罩”面世,但身为检察官的我却犹豫了

假冒口罩案件的情法较量


在当前疫情来势汹汹和“一罩难求”的情形下,如果该产品质量合格,也具有一定的防护功效,在口罩稀缺的时刻能够买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为社会减轻一些压力,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否还要入罪呢?


作为法律的捍卫者,要铁面无私以法律为准绳,坚定惩治犯罪,保护群众的健康权,但同时,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更应看远一点、想多一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我想起了前一天,在检察官业务讨论群里,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勇针对口罩案件办理问题发表的意见。此时此刻,疫情防护工作是排在第一位的,司法办案一方面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秉持罪刑法定原则,还要在办案中兼顾常理、人情,防止机械司法。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口罩确实有防护效果,能够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入罪的必要性还需考量。


在这个原则指导下,我向侦查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对口罩质量、功能进行鉴定检验、追溯源头、查明已销售数额等三方面意见,明确下一步取证方向。该案看似案值小,案情简单,但涉及的医学知识和法律问题却相当复杂而专业,再次印证了“案件不分大小,学问才分大小”的道理。


那天的案件讨论分析会开到傍晚时分,侦查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提出的意见均予以了采纳。隔天一大早,所查处的全部口罩就都被送检了。收到消息的我心里舒了一口气,是为案件的进一步办理,也为在这场情法较量里自己的纠结。


疫情来了,检察人的使命还在肩上压着,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依然是我们加入这个队伍的初心。我们不能也不会因为这个冬天的“突如其来”而乱了阵脚,反而会更加坚定和勇敢。司法温度一直在传递,我们时刻准备着迎接春天的来临,迎接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战疫手记】“假口罩”面世,但身为检察官的我却犹豫了

本文作者检察官黄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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