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这个时候,衡阳县两男子还在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

当前

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关键时期

全省正紧张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这时候

居然还有人敢顶风作案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抓!

疫情当前,衡阳县森林公安局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加大对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销售、食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2月5日下午,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省森林公安局通过市森林公安局转来一舆情信息:新浪微博上有人举报有衡阳人非法捕鸟,要求衡阳县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

糊涂!这个时候,衡阳县两男子还在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

衡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警力开展调查。经过一个晚上的紧张工作,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于2020年2月6日上午10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涂某(男,19岁,衡阳县石市镇太平村人)、罗某(男,19岁,衡阳县石市镇太平村人)抓获,缴获电子诱捕器、架套、猎夹等作案工具一批。

经讯问查明,犯罪嫌疑人涂某从网上购买电子诱捕器和架套后,伙同罗某于2020年1月17日到2020年1月22日间多次非法狩猎作案,共猎捕野生动物黑水鸡5只,竹鸡2只,兔子1只,分而食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此二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衡阳县森林公安局已对二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糊涂!这个时候,衡阳县两男子还在非法狩猎、食用野生动物

衡阳县森林公安同时提醒大众,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肆虐时期,为有效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向人类传播的途径和传染源,请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不猎捕、杀害、经营、利用、吃食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健康社会。

疫情之下,野生动物成为热门话题

非法狩猎、售卖野味的一时“贪念”

带来的不仅仅是安全健康危机

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警方呼吁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健康

请拒绝狩猎、贩卖、食用

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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