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飛無人機趕時髦?得放對地方!不然,緬甸空軍要找你

【緬甸中文網訊】撣邦南部南桑空軍基地司令部消息,萊林縣南桑鎮內的南桑空軍基地司令部機場10千米範圍內,禁止無人機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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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桑空軍基地司令部發布的通告表示,政府此前就已經發布了通告,但還是有人不遵守,因此再次發佈信息進行警告。相關人員違規放飛無人機,嚴重威脅機場、駐軍以及鎮區的安全,因此,如果發現機場10千米範圍內有人放飛無人機,軍方將擊落無人機,並依法對放飛無人機的涉案人員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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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017年10月27日,在內比都議會建築附近違規嘗試放飛無人機的土耳其2名記者以及4名緬籍人員;2019年2月7日在內比都議會附近放飛無人機的法國男子,均被相關部門依據《1934年航空飛行事務法》第10條例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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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們並未出臺專門的法律,對無人機進行管控,相關部門正在對此進行協商。隨著無人機技術的發展普及,我國媒體、攝影愛好者都在廣泛使用無人機。對於在禁區違規使用無人機的涉案人員,目前暫以《1934年航空飛行事務法》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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