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企业如何防控?惠州发“指引”了

惠州企业复工复产在即,企业疫情防控成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企业(工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第一版)》。(简称“指引”)。

检查落实厂区全封闭管理

指引要求,以企业作为网格化管理单元,成立以企业(工厂)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企业防疫指挥体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落实各层级管理责任,任命防疫专员,落实检查和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与辖区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区医疗机构应急响应相衔接,明确发热就医门诊、联系方式,疑似病例处置程序,配合相关部门普查登记。

指引指出,要做好外地人员返岗应对准备,周密制定企业(工厂)开工用工计划,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企业返岗复工管理要求。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厂区外设立发热人员隔离观察区。做好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隔离观察场所及物资准备。

指引强调,务必检查落实厂区全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厂区现场除指定入口外,严禁有其他出入口进入厂区。要落实检查巡查制度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持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

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

指引规定,进入生活区、办公区、车间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应向员工配发合理数量的口罩,一般在口罩性状改变、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一方面必须在生活区、办公区、车间现场出入口设立24小时门岗检查,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均要进行体温测试。另一方面,要设立防疫专员,每日对厂区所有人员体温测试不少于2次。同时,要尽量避免召开工作会议、聚餐、娱乐、集体外出等聚集性活动,建议釆用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联系沟通,人与人之接触保持在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指引建议人员错峰就餐,尽量釆取套餐、盒饭模式,独自就餐不宜釆取围餐或自助餐模式,避免扎堆就餐产生人群聚集。严格限制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厂区人员在隔离期间的用餐应由专人配送。工作场所内要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里,每天清理,清理时扎紧塑料袋口,再投放到分类垃圾桶里。

用紫外线灯等设施进行日常杀毒

指引强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应尽量打开窗户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要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干净整洁,在工作场所适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等设施进行日常杀毒。厂区入口设立洗车场,对进入厂区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在厂区门口、车间、饭堂、宿舍、会场等人群较多的地方,设立洗手池,提供洗手液和手消毒液。进入洁净车间入口处的地毯,要用消毒液浸泡,并保持湿润员工进入车间前,鞋底应在地毯上擦拭消毒。对进入中央空调车间员工的防尘工作服、工作鞋应统一消毒、晾干后再分发穿戴进入。进入车间更衣室前应加强手卫生消毒(可选用免洗洗手消毒液),更衣室(缓冲间)加装空气消毒机。在无尘车间洗手间,建议釆用脚踏式掀盖垃圾桶。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口罩或纸巾,教育员工在打喷嚏、咳嗽、流鼻涕时,要用纸巾遮挡和抹擦。同时做好楼梯、电梯、厕所、车间的清洁工作,每天定时消毒,确保厕所排污管道正常运作,避免有害气体倒灌形成气溶胶污染。

落实“一查、二看、三问、四登记”制度

指引要求,对春节假期后返厂的员工,要提前摸底排查,掌握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或潜在的密切接触者的名单和旅程信息,对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要求其进行居家隔离14天或安排单间宿舍进行隔离14天。对于不能落实严格居家隔离的,要转到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无症状后方可解除隔离。要利用厂区医务中心设立独立治疗隔离区,对有健康异常的员工安排在治疗隔离区治疗,可疑病例要呼叫专用120车辆护送到指定医院诊治。

指引强调,返岗人员进入厂区前要严格落实“一查、二看、三问、四登记”制度。即: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严禁进入工作区域;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疑似病例症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转运送医,并跟踪就医诊断情况;了解返岗人员是否出入过湖北等疫情发生地、疫情接触史、返岗交通方式(建议预先通知返岗人员保留票据)等;将人员基本情况、返岗具体时间、来源地、交通方式、健康初期调査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备案。

实行日健康报告制度

指引要求启动疾病监控,实行日健康报告制度,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制订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员工,要求其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其用品用具进行消毒。同时,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指引提到,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

【记者】罗锐

【作者】 罗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