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縣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方式調整的通告


德格縣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工作方式調整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縣委政府及上級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切實保障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即日起,德格縣人民法院對立案、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工作、庭審活動工作方式調整如下:

一、暫停現場接待工作

德格縣人民法院立案大廳、訴訟服務大廳和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暫停現場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工作,恢復時間視疫情變化另行通知。

二、立案方式調整

疫情防控期間,需向我院申請立案,建議優先通過“四川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和“德格縣人民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http://www.dgxfy.gov.cn/)進行網上立案。

想要通過“四川移動微法院”平臺辦理相關事項的,您可以登錄微信,點擊“發現”、“搜索”,在搜索欄輸入“四川微法院”,添加該小程序,然後使用身份證號進行實名制認證註冊,註冊成功後即可辦理訴訟事務。

不便網上立案的,請將立案材料郵寄至德格縣人民法院(務必註明準確聯繫方式及地址),並在郵件封皮上註明“立案材料”。

三、訴訟服務方式調整

(一)聯繫法官、查詢諮詢等:請通過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和“四川微法院”等線上渠道辦理。

(二)領取文書:德格縣人民法院將通過電子送達、郵寄送達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三)遞交材料:請通過“四川移動微法院”在線提交後,將紙質材料郵寄至德格縣人民法院,並在郵件封皮上註明“遞交材料”。

(四)辦理上訴:請將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或當事人的委託代理材料(1份)、判決書或裁定書複印件(1份)、上訴狀原件(被上訴人人數+1份)郵寄至德格縣人民法院,並在郵件封皮上註明“上訴材料”,我院將盡快審核,並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按照來件人的寄件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文書。郵寄上訴材料的,上訴時間以郵件寄出時間為準。

(五)生效證明:請將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或當事人的委託代理材料(1份)、判決書或裁定書複印件(1份)郵寄至德格縣人民法院,並在郵件封皮上註明“生效證明”,我院將盡快審核,並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按照來件人的寄件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文書。

四、信訪接待方式調整

群眾信訪可通過12368訴訟服務熱線、網上信訪等渠道進行,或將信訪材料郵寄至德格縣人民法院,並在郵件封皮上註明“信訪”。

五、庭審訴訟活動工作方式調整

在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庭審及訴訟活動將延期,延期時間由案件承辦人另行電話通知。

六、相關聯繫方式

(一)郵寄材料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德興路2號德格縣人民法院,郵編:627250。

(二)聯繫電話:立案、涉訴信訪、訴訟服務聯繫電話:0836-8225016。

疫情防控期間,德格縣人民法院立案、訴訟服務、信訪工作人員將堅守崗位,認真辦理網上立案、網上訴訟服務、網上信訪有關事項以及來信來電反映的訴求,通過訴訟服務熱線等及時解答有關疑問,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各項訴訟權利。德格縣人民法院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訴訟參與人諒解,並請繼續對我院工作給予支持和理解。


德格縣人民法院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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