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有前科已经死亡影响孙子吗?

淡淡的茉香茶


这个事情,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求职在民企,外资企业,一般没啥影响;

2.求职国企,一般是没有政审的,影响也不大;

3.有影响的主要是当兵 和 公务员: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政治工作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铰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公务员政审,结果会影响孙子考警察类公务员,而不会影响考非警察类公务员。

五、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六职司牧


9几年一个同学在当兵前,衣服和装备都发给他了,但是节骨眼上他老爸因为经济问题突然被抓了,那时候他老爸是某个国营大厂的销售科长,妈妈是会计,结果让他把衣服和装备都退回去了,取消当兵资格,后来我回来探亲的时候听同学说他爸被判了15年,他爸一个人承担了所有事情,他妈妈一点事都没有,而且抄家的时候家里面现金抄出来好几十万,他和他妈一点不知道,90年代的几十万不是现在能比的,我们心里面其实都清楚,包括他自己都在说,他爸至少还有七位数的钱不知道放哪里的,他妈都不知道,至少一家人养老没问题。十几年前一出狱,就一次性把一家人的医保社保还有什么保险之类的能够买的反正都一次性买满了,买了套5.60十万的二手房,12年的时候给我同学买了一辆思域跑黑车,同学也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但是已经有保障也不担心了,据他说跑黑车一个月还是有七八千,勉强生活没问题了,15年结婚,17年生了孩子,老婆事业单位,虽然工资不高,4.5000千块钱一个月,也算非常稳定了


流氓里的文盲


爷爷犯罪对孙子的公务员政审有影响。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扩展资料两种方式:

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彩虹姐的生活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这些职业,不知道小伙伴们都了解吗?不仅如此,其子女也会受到这些限制!之所以有职业限制,只是为了警示,并没有歧视意味。

刑法规定: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大人犯法,小孩受罪的情况:

一、在公务员政审中,有一项是审查考生的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则孩子公务员政审不通过。那直系亲属的哪些行为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呢?

(一)老赖,老赖指的是有能力还账,但是却耍赖拒不还款的人。

(二)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么刑罚)、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考生的“仕途”。

(三)父母有醉驾前科,影响孩子的公务员政审。

二、在警校招生中: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四)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五)有过吸毒史的;

(六)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八)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三、征兵政审中: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以下职业↓↓↓

01

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02

人民陪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第七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03

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04

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05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06

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三十三条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07

司法鉴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08

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09

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10

外交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用为驻外外交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1

村委会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12

拍卖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十五条规定,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14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

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16

证券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17

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18

破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19

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20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

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为了自己和家人,请认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因为一旦走错一步,后悔晚矣!


温州九天哥


政审,查的是被政审人员的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关系的旁系亲属有没有犯罪问题。

爷爷的犯罪记录不会因为死亡而消失,他有这个污点活着和死亡一样对孙子有影响。

有的觉得父亲坐过牢只要父母离婚孩子跟随母亲就不会有影响,简直掩耳盗铃。

有的舅舅在省外,几乎不联系,但是舅舅有坐牢还是会影响外甥。

这是政治审查,不会因为地域距离、婚姻关系、死亡等因素而不去审查。

想要消除影响除非爷爷没有犯罪记录。

人死了就不会有影响了,只能骗自己,骗不了组织。


手机用户52029931820


不会,现在不是过去,过去有家庭出生问题,现在已没有了,父辈问题不会连累孩子。


用户4807793513422


政审有影响!公务员,当兵,特殊岗位等涉及有政审的情况!但有时间限制,不能说你往上多少辈是个汉奸,杀人犯,或者啥的,一直影响后人!其次,遇到家里有这种情况的,也不要着急,政审把关也看你的情况,分轻重的和你的实力情况!本身政审就是一个考核,不是一棒子打死。


V源208


我是小薛水说

如果不是入党和报考公务员的话对生活工作没有什么影响的。

如果是报考公务员和申请入党的话爷爷犯罪会影响孙子。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

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

所有的政府机关都需要政审,征兵也需要政审。

扩展资料

政审流程

一、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二、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政府的人事、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要听取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意见,查看学生档案,还会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通过查档,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对社会其他人员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了解清楚有无海外关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三、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公务员招考的考察和政审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小薛好奇说


爷爷有前科死亡了会影响到孙子吗?应该不会的,一人做事一人负责,做人要遵纪守法的公民,堂堂正正经经做人,做事是你孙儿的素质底线标准,是不会影响到子孙后代的,

有些人会说有串连是存在的观点,如果你爷爷生前做大功,或是英雄杀敌,有奖励,补助卡,死了还有补助吗?没有了,我个人觉得,前科人死亡了,是不会再追究责任,不会再翻旧帐了。供参考!


1理念起航


影响,但也分情况,一般孙子开无犯罪证明的爷爷辈也得七十多到八十岁了。他的案底也只是纸质的,如果你周围的人大多数不知道这件事,你所在的村委会或是办事处出纸质的证明,盖党委章。很多话不能明说,事在人为。80后90后这批人死了,就开不出来,因为全国G*A已经联网,信息录入了系统里。那个年代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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