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補發是什麼意思?

兄弟伍950561


養老金補發主要是有四種情況。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養老金補發是什麼意思呢?

在以下四種情況下,會涉及養老金補發——

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補發

2014年10月1日,養老金正式並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於在2014年9月30號前工作,2014年10月1號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來說是屬於中人。

中人的養老金目前只是領的按照2014年標準計算的養老金,因為他們的養老金待遇實行十年過渡期政策,按照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的養老金高於舊辦法的話,第一年補發高出養老金的10%,第二年補發20%,依此類推,一直到2024年補發100%,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算養老金。

不過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補發工作進展緩慢,目前只有江蘇,福建等個別省份啟動了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補發工作。

2、每年養老金調整後的補發

養老金每年都會上漲,但是由於國家下發養老金調整通知的時間,一般是在三月份左右,各地養老金的調整方案確定之後,一般會在六七月份調整,甚至更晚一些。

而每年的養老金調整,都是從當年的1月1號起進行調整的,所以要補發前幾個月的增加的養老金。

比如2019年養老金調整5%,有的地方是在七月份才下發通知啟動調整,那麼就要補發前六個月的增加的養老金的錢。

3、對上半年退休的人的養老金補發

對於每年上半年退休的人來說,養老金是暫時性的少一些的,為什麼呢?這是由於技術性因素導致的。

因為每年上半年,計算退休金所依據的上年度的平均工資數據沒有公佈,這個數據一般是在年中以後公佈,所以上半年退休的人養老金計算要暫時按照前一年的平均工資來計算,由於前一年的平均工資會低於上年的平均工資,所以養老金待遇是技術性因素的少一些。

所以等到下半年上年度平均工資數據出來之後,會重新核算養老金待遇,並進行補發。

4、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通過後的補發養老金

養老金每年都要進行領取資格的認證,如果你沒有去認證,或者說沒有通過的話,你的養老金就會被暫時停止發放。

如果你進行了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並且通過之後,那麼你的養老金會恢復正常發放,並且會補發暫停期間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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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Q:養老金補發是什麼意思?

所謂養老金補發,指養老金未能如時發放,延遲一段時間才能落實發放的情形。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往往會出現補發的情形。補發的背景有多種可能性,目前主要有本年度上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差額的補發,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差額的補發,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差額的補發,職業年金的補發,教師和公務員待遇差額的補發,退休人員沒及時做生存認證,完成補認證後養老金的補發,落實歷史遺留問題的其他情形等。下面將逐一予以說明。

1、本年度上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差額的補發

退休時計算養老金所採用的參數中有一項重要數據----當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絕大多數地區的數據都要到5-6月,6-7月才公佈,那麼本年度在公佈這一數據之前(主要是上半年)退休的人員的養老金怎樣計算發放呢?大多數地區都會暫時採用上上年度的數據計算,然後在公佈這一數據之後,再補發差額。

個別地區還有另外的做法,主要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在沒公佈上一年度社平工資前,一律不發。什麼時候公佈,什麼時候再一次性補發之前所有應發未發的養老金。第二種,按預估社平工資發放養老金,這樣做的地區就是黑龍江,會在每年11-12月,根據統計部門現有的相關數據,預估本年度的社平工資,按這個標準發放下一年度的養老金,收繳社保費用,就不存在補發社平工資差額的問題。但黑龍江的部分地區由於養老金入不敷出,需要等待中央財政調撥資金補貼,並不能按時發放養老金,還是會存在延遲發放,或補發的現象。第三種是到7月份再按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計發養老金,這樣做的地區有廣東和江蘇,就不存在補發1-6月差額的問題。並且1-6月退休的人,也可以參加本年度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

2、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差額的補發

自2005年起,每年國家都會給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但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按相關工作流程走下來,早的地區5-6月份能夠發放(如上海),大多數地區要到7月份才能落實發放,個別幾個地區8-9月份才能落實發放(雲南內蒙等地)。落實前暫時按上一年度的養老金標準發放,落實時再補發差額。

3、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差額及職業年金的補發

2014年10月1日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金並軌改革的日子。此前參加工作,此後退休的人屬於中人。中人養老金的發放宗旨是保底限高,有10年的過渡期。即按新舊兩種辦法計算,並進行比較,如果新辦法低於老辦法,按老辦法發放,如果新辦法高於老辦法,用每年補發10%,10年過渡期的辦法進行發放。但由於當時補發的幾項計算參數沒有理順,如個人賬戶記賬率、各地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指數等,所以按2014年9月的工資標準,結合老辦法預發養老金,差額在理順參數後才能補發。目前只有少數地區完全理順並落實了,大部分地區還在梳理中。中人的養老金新辦法高於老辦法的相對多些,很多人都存在10年補發之說。還有一些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職業年金也沒有理順,也存在補發問題。

4、教師和公務員待遇差額的補發

近年來,國家政策不斷向教師傾斜。官方的聲音是要確保教師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工資標準,因此就出現了教師和公務員待遇差額的補發情形,也涉及到了一小部分最近幾年事業單位編制的退休教師的差額補發工作,具體要看地方政策的相關規定。

5、退休人員沒及時做生存認證,完成補認證後養老金的補發

為避免已經死亡的退休職工的親友冒領養老金,絕大部分地區會定期對退休人員做生存認證,證明本人還活著。人還活著,沒按規定時間完成認證的,會暫時停發養老金,等完成補認證後,再補發養老金。

6、落實歷史遺留問題的其他情形

有些地區在落實退休人員歷史遺留問題時,也有可能出現其他補發情形。如民辦教師待遇沒能按政策及時落實的維權情形、老革命養老金待遇的落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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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補發通常來說只有4種情況:1、每年的養老金調整補發;2、社平工資調整的養老金補發;3、養老個賬利率調整補發養老金;4、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補發。

1、當年養老金調整補發

每年的養老金調整已成不變的定律。每年的3、4月份就會出臺養老金調整方案,對去年12月31日之前已退休的退休人員上漲養老金。

具體發放到位要一定的時間,但不管什麼時候開始發放,都要求從1月開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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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平工資調整補發

我們養老金計算與當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資、歷年的社平工資、本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水平有關。統計局大概在每年的6月份才會公佈上一年的社平工資。

因此,對當年1月至上年度社平工資公佈出來之前退休的人員,養老金計算所使用的社平工資為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資。

等上年度社平工資公佈出來後,社保中心就會重新按照新的社平工資核算養老金,並自領取養老金當月開始給予補發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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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養老個賬利率調整補發

部分退休人員因人社部記賬利率調整,養老個人賬戶金額提高,社保中心針對這部分人群重新計算養老待遇裡的個賬部分,並補發其自領取養老金開始的個賬待遇差額。

4、中人養老金補發

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中,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中人。

他們不再執行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而是實行與個人繳費掛鉤的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同時強制建立職業年金。

2014年10月之後退休的“中人”,”這幾年一直領取到的是一定標準的預發養老金,遲遲無法按照新辦法進行計算退休金,無法領取到真正的退休金。

目前福建省根據人社部和省廳部署要求,已開始進行待遇重算,需補發的也會陸續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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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對並軌前的一些加發比例實行一次性獎勵補發,不再計入養老金,比如四川省給退休中人即將補發這方面的規定如下:

四川省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調整部分工作人員原退休費加發政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7〕7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有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的人員,不再執行原退休費加發政策。為做好政策銜接,經省政府批准,現就符合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部分工作人員原按月加發退休費調整為退休時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或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並符合國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且在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原有加發退休費情況的其他人員,可參照處理。

  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可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的人員範圍詳見附件。

  二、計發辦法

  一次性退休補貼標準=本人退休時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級別(薪級、崗位)對應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標準×按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可提高的計發比例×240個月。

  在確定“按政策規定可提高的計發比例”時,同時符合多個相同類別原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的,只能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發比例計算(另有政策規定的除外);同時符合多個不同類別原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的,可將各個計發比例累加計算。按上述辦法確定提高的計發比例與按照川人發〔2006〕48號文件規定的原退休費計發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00%。

  三、經費渠道

  一次性退休補貼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所需經費從原渠道列支。

  四、其他事項

  (一)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2015年底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並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工作人員可在退休時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

  (二)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退休時,其一次性退休補貼由所在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具體辦理流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另行擬定。

  (三)本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2014年10月1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期間退休的人員,如已按原規定執行的要進行清理,改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負責解釋。

  附件:1.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的人員範圍及計發比例

   2.文件依據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 省 財 政 廳

   2017年2月24日

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的人員範圍及計發比例

一、可提高計發比例5%的對象

1.獲得1984年前省科學技術成果三等、四等獎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2. 在西藏和我省藏區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工作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職工(以單位所在地鄉鎮政府駐地海拔高度為準)。

3.獲得一次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委授予的榮譽稱號並明確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以及被部隊軍以上(不含中央軍委)機關記一等功的人員,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

4.獲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所屬部委授予的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三等獎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5.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三等獎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6.獲得農業部授予的“農牧漁業豐收獎”二、三等獎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7.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只生育一個子女並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

8.高等院校中從事教育工作滿三十年且被評聘為副教授(含副研究員、高級實驗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高級專家,並具備川人專函〔1991〕443號文件規定相應條件之一的人員。

二、可提高計發比例10%的對象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和發明獎中的三等、四等獎,獲得1984年前省科技成果特等、一等、二等獎(集體獎指主要發明者或作者)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2.被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委授予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或授予其他榮譽稱號並明確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退休時保持榮譽的。

3.在西藏和我省藏區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工作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以單位所在地鄉鎮政府駐地海拔高度為準)。

4.兩次或兩次以上被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委授予榮譽稱號並均明確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以及被部隊軍以上(不含中央軍委)單位授予戰鬥英雄、一等功的人員,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

5.獲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所屬部委授予的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一等獎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6.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7. 獲得農業部授予的“農牧漁業豐收獎”一等獎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三、可提高計發比例15%的對象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和發明獎中的特等、一等、二等獎(集體獎指主要發明者或作者)的事業單位高級專家。

2.中共中央、國務院授予勞動英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先進生產者榮譽稱號或授予其他榮譽稱號並明確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人員,以及中央軍委授予戰鬥英雄榮譽稱號的人員,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

四、退休後執行在職基本工資原標準100%的對象及計發比例

1.管理期限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退休的省學術(技術)帶頭人。

2.在農村鄉(鎮)及其以下中小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男滿30年,女滿25年的教師。

計發比例=100%-按照川人發〔2006〕48號文規定計算的原退休費計發比例。

五、提高計發比例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對象

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在縣、鄉(鎮)級農業技術推廣崗位累計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30年(女性25年),其中在鄉(鎮)不少於20年(女性15年),並在該崗位退休的,其具體提高比例由縣級人民政府決定。

文件依據

1.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

2.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1983〕141號)。

3.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和《國務院關於延長部分骨幹教師、醫生、科技人員退休年齡的通知》的通知(川府發〔1984〕62號)。

4.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勵的高級專家退休待遇的通知(川人發〔2008〕21號)。

5.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教育委員會關於高等院校部分高級專家提高退休費標準5%的具體條件的說明(川人專函〔1991〕443號)。

6.四川省勞動人事廳關於榮獲省級以上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等稱號的職工和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鬥英雄、一等功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退休享受特殊貢獻待遇問題的通知(川勞人險〔1984〕64號)。

7.四川省總工會 四川省勞動人事廳 四川省人事局關於我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享受省級勞動模範待遇的通知(川工發〔1988〕2號)。

8.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人事局 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西藏幹部,工人離休、退休、退職工作中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報告的通知(國辦發〔1982〕36號)。

9.四川省勞動人事廳轉發勞動人事部《關於如何執行〈關於西藏幹部、工人離休、退休、退職工作中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報告〉的函》的通知(川人工〔1984〕72號)

10.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局關於印發全省海拔高度3500米以上行政駐地名稱的通知(川人發〔2003〕67號)。

11.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正),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計劃生育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川府發〔1980〕177號)

12.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計劃生育委員會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於貫徹《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 (川人發〔2003〕33號)。

13.四川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條例。(2005年5月26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修正)

14.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穩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通知(川辦發〔1999〕82號)。(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二次修正)

15.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發展改革委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科學技術協會四川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關於印發四川省科學技術和技術帶頭人管理辦法、四川省科學技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管理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8〕10號)。

16.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教育委員會關於高等院校部分高級專家提高退休費標準百分之五的具體條件的說明(川人專函〔1991〕443號)。


釣魚9217


很多朋友問過我養老金補發是什麼意思啊?為什麼我沒有養老金補發呢?養老金補發實際上涉及到好多種情況,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

第1種養老金補發,每年的養老金調整。

每年的養老金調整已經是慣例了。從2005年開始,我們國家養老金進行了15年連續增長前11年平均增長幅度超過了10%,2016年開始養老金平均增長幅度分別是6.5%,5.5%,5%和5%。這種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統一發布的養老金調整通知,每年三四月份由人社部財政部統一公佈調整的通知。調整範圍,一般要求是上年度12月31日之前辦理了退休手續並領取了退休待遇的人。

由於我國各地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因此具體調整的方案還是需要各省市自行制定。目前的養老金調整主要通過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方式進行,保證了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以及對特殊群體的適當傾斜照顧。不過等待各省市制定出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以後,養老金調整到位一般是需要七八月份了。但是養老金調整不會讓大家吃虧,都是從1月份開始對養老金進行補發。所以,這是退休人員最熟悉的養老金補發的情況。

第2種養老金補發,社平工資調整導致。

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很明確,養老金是根據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來計算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並不是立即就能夠統計出來的,一般需要五六月份才公佈。所以公佈以前的退休人員只能暫時使用上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當新的社會平均工資公佈以後會對當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調整。畢竟當年退休人員不進行養老金增加,當然也有一些省市是例外的。

除此以外,每年國家還需要公佈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對個人賬戶裡的餘額進行利息的計算,2019年是7.61%。每年公佈的時間一般都要7~8月份,等到各地人社部門轉發並添加當地的職業年金記賬利率,可能需要9~10月份了。因此,養老金的計算也會獸道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發佈的影響。

第3種養老金補發,制度性養老金補發。

制度性養老金補發,實際上還包含了三類情況。

(1)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待遇理順。2014年10月國家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待遇一直沒有理順。主要是由於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系統工程浩大,涉及到的制度和法律層次完善非常複雜。目前很多地區已經在中人退休待遇的理順,理順的時候肯定會對過去幾年的養老金待遇進行一次性補發的,國家會保障退休中人待遇平穩過渡的。



(2)社會平均工資統計口徑轉變。2019年實際上涉及到一個大事,為了推動企業減負,國家實施社會保險繳費的平均工資口徑轉變。由原先的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改為了包括城鎮非私營和私營單位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在內的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這一社會平均工資的水平,至少比過去常使用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要低20%左右。雖然大大減輕了企業的負擔,但是為養老金的計算提出了新的要求。畢竟為了保持收支平衡,保障養老基金的可持續發展,社保繳費基數的社會平均工資應當與計算養老金的社會平均工資是一致的。國家表示要出臺過渡性方案,保證大家待遇水平不降低。今年退休的人暫時使用上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等待理順以後養老金也會進行相應的補發。

(3)一些標準的調整。實際上一些地方偶爾的政策轉變也會導致養老金的補發。比如退休生活補貼數額、冬季取暖費的調整等等。還有一些地區因物價變更過大的情況下,還會發浮動價格補貼。


第4種養老金補發,養老金髮放錯誤或者延遲導致的。

這種情況很少出現。實際上我們各地養老金髮放的時間多數是固定的,如果因為財政撥款延遲或者社保系統錯誤行為導致養老金髮放失敗的話,自然會及時修正,如果出現欠發的養老金就會進行補發。

所以說,養老金的補發實際上還是非常複雜的,你還知道哪些情況呢?可以交流一下。


暖心人社


養老金補發在我國其實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除了目前比較受到關注“中人”以外,每年其他都有一部分人需要補發養老金的。

關於“中人”的養老金補發

“中人”的養老金補發,是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後出現的一個問題。對於“中人”來說,因為改革以後的養老金計算涉及到舊辦法和新辦法,而新辦法涉及的重要參數,需要由國家先確定核算確定一部分,然後由各省確定剩餘的參數。但是國家的參數直到2017年8月才下發到各省,所以從14年開始“中人”領取的一直都是預發的養老金,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會比他們實際應該領取到的會更少。

從2018年開始,各省陸陸續續確定了自己省份的參數,因此養老金的核算補發工作就此開始了。不過因為各省的準備工作做得不盡相同,準備充足的省份2018年已經發放了“中人”的補發養老金,而準備不夠的省份到現在還沒有一點動靜!

關於當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補發

我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主要是通過本省上年度社平工資、繳費工資以及繳費年限等參數結合公式計算出來的。而本省的上年度社平工資每年都要下半年才能統計出來,所以統計出來之前當年退休的人員發放的養老金全部都是按照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資計算而得的預發養老金。當本年度的社平工資統計出來以後,就需要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補發。

關於養老金調整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補發

截至2019年,我國的養老金已經15連漲了,對於退休人員來說這是非常好的事情。每年的退休工資調整按照國家文件,都是從當年的1月1日開始,但是各省的具體實施細則每年都要6、7月份才能發佈,那麼這幾個月的時間,退休人員領取的還是未經過調整的養老金,而在發佈實施細則以後,還需要對這幾個月的養老金進行調整補發。

以上就是養老金補發的主要情況!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用簡單的回答讓您瞭解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見,請下方評論留言探討!

流雷電


養老金補發,是針對養老金正常發放而言的,如果養老金沒有按時足額正常發放,就必然涉及補發問題的客觀存在。

養老金沒有正常發放的問題,大概呈現為以下幾種情況,也都涉及到補發問題的存在。比如,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因社平工資出臺時間,與具體辦理退休手續存在的時間差;退休後因養老金調待實施時間,與養老金調待所規定起薪出現的時間差;又比如,在這次養老並軌改革中,退休中人必須把“預發”養老金,核定改辦為“實發”養老金等。

上述這幾種現實情況,或由於客觀原因所影響,或因現實技術條件不具備,都可能導致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出現阻滯、拖延問題,影響按時兌現。因此,養老金出現補發問題是一個常態現象,實屬在所難免,希望退休人員能夠體諒與理解。

感謝閱讀,敬請關注!歡迎廣大讀者與網友朋友們批評指正。


劉正民


我個人理解,養老金補發大概包含三層意思:

第一,辦理退休手續延遲補發。比如你按照法定的退休年齡應該是12月30日達到退休年齡,你從12月1日開始申請辦理退休手續,那麼退休工資就要從次年1月30日開始領取,但由於社保部門工作量大,到2月30月才辦完退休手續,所以屬於1月30日應該發的退休工資,到3月發退休金時一次性給你發兩個月的,其中一個月的屬於補發1月份的退休工資。

第二,因國家政策調整,給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最近10多年來,國家連續給退休人員漲養老金。但由於養老金調整是個政策性很強的系統工程,一般都要半年以上的時間才能調整到位,那麼有可能在八月分發退休金時,將一到七月上漲的退休金一次性補發到退休人員的工資卡上。

第三,退休金外的補發。比如有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比較好,地方政府規定對屬於公務員系統退休人員,每年固定給予退休人員發一定的年終紅包,比如在職公務員年終發3萬獎金,也給退休的公務員發幾千紅包。還有的國有企業也會在年終給本單位退休人員發部分慰問金,錢通過社保部門來發放。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沒有,有的大企業的退休人員有,大部分企業的退休人員沒有,這是退休金外的補發。

總之,不管那種形式的補發,對退休人員都是一個利好,越多越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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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養老金補發是什麼意思?一般情況下存在養老金補發的問題,主要是針對於剛剛退休的人員會造成這個養老金補發的因素。還有另外一個因素,就是每一年養老金正常的調整之後,那麼它的這個養老金的發放是從每年的1月份開始發放,但是真正養老金增長落實這個政策並且發放養老金的時間大概是在每年的下半年,所以說養老金只要正常增長,每一年它都會補發1月份到該月份的一個待遇,也就是你增長養老金的待遇。

能夠獲得養老金增長待遇的人員,基本上是在自己退休之後的第2年開始才可以享受的養老金的增長,如果說你是2019年剛退休的人員,那麼就不能夠享受到2019年養老金的正常增長,只能夠從明年開始,如果我們確實調整養老金的增長,那麼才可以享受到這個增長的待遇,同時他會一次性補發到你的這個退休工資卡上。

對於剛退休的人員補發待遇,也是相同的一個道理,因為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是需要下半年左右才能夠出臺,所以說尤其是針對於上半年度退休的人員,他可能不能及時的發放自己養老金的代理,所以說會導致拖延到下半年才發放,所以他會一次性補發,整個上半年的退休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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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補發是什麼意思?

所謂養老金補發就是本來這個養老金就是某些退休人員自己的,由於某種原因延遲了發放,後來如數發回給了退休人員。在現實生活中,出現養老金補發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每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調都是從1月份起開始執行。由於程序上的原因,這個養老金上調的文件國家層面要三四月份下發,然後是地方制定養老金上調細則、上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到正式開始發放時往往巳經到了當年的七、八月份。於是,就要從1月份起按照既定的標準給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進行養老金補發。

二、在養老金的計算中要釆用退休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資這個數據。這個社平工資一般要到每年的六七月才能公佈。這樣一來,每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在計算養老金時便要釆用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資來暫時計算養老金,等到下半年新的社平工資公佈以後,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再重新對前幾個月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核算。並根據每個退休人員的實際養老金差額如數進行補發。

三、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由於計算“中人"養老金的各種參數沒有公佈,自養老金並軌以後陸續退休的“中人"一直按照2014年9月份的工資標準在計算預發養老金。當中人養老金的正式待遇兌現後,再按照各人的正式養老金標準從退休的次月起如數進行補發。

總之吧,只要是退休人員該得的養老金,無論是由於什麼原因造成的延遲發放,國家都會如數進行補發,絕不會讓每個人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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