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4732091236614
楼主您好,在一个私人物流公司工作了十几年都没有给我缴纳社保,今年没有干了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无论是在任何企业单位工作,那么只要是你按照全日制的劳动性质来进行工作的,都应该依法给你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你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说你所在的企业单位确实是在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给你正常缴纳社保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部门来依法受理这样的问题。
但是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我们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了十几年,那么一般情况下没有劳动合同的话,我们提供相应的工资流水明细,只要是工资流水明细上显示对方的账户是属于你们工作单位的对公账户,那么这十几年以来的流水明细都是存在的,那么你就可以证明,在这十几年以来在所做的工作单位正常的工作,那么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劳动仲裁部门会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进行补交员工的个人手稿,同时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所以说通过劳动仲裁是可以解决这样的一个争议的。
社保小达人
一、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你可以依此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
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予购买劳动保险的情况下,享有劳动合同的解除权。
二、以未交社会保险费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员工依未交社会保险费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其法用人单位需承担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 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即劳动者依未交社会保险费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的月工资为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劳动者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在物流公司工作了十几年了,这项补偿可以主张你本人十二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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