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價4.7元售價20元 江北一藥店涉哄擡物價被頂格處罰50萬

中國寧波網記者劉挺 通訊員鍾沈冰

进价4.7元售价20元 江北一药店涉哄抬物价被顶格处罚50万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涉疫相關防治藥品和防護用品的需求驟增,口罩、消毒液等商品出現了脫銷現象,某些不法商家從中“嗅得商機”,趁機哄抬物價,以牟取非法暴利。

這些天,江北區市場監管局重拳出擊,對轄區內一連鎖藥店涉嫌以其他手段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擬作出罰款50萬元的頂格處罰。

1月31日,江北區市場監管局陸續接群眾舉報,反映莊橋、慈城等地的一家連鎖藥店銷售的朝美牌醫用防護口罩Y3-B型產品單價為20元/只,懷疑價格偏高,請求查處。

獲悉情況後,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火速前往藥店進行突擊檢查。經瞭解,該批口罩1月21日由該藥店總公司從建德市某日化有限公司採購,共計6500個,進貨價為4.7元/只,通過旗下11家門店同步銷售。

根據對比後臺銷售記錄和消費者電子支付憑證、諮詢相關工作人員、查看聊天記錄等方式,執法人員查實該公司大幅提高進銷差價率的違法行為。根據銷售價為20元/只的事實,計算該店進銷差價率實為325%,已超過其2020年1月19日前銷售同種商品的最後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涉嫌哄抬物價。

目前,該公司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並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從重頂格處罰的指示,擬對該藥店處以5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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