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散佈疫情謠言 公安快速查處


編造散佈疫情謠言 公安快速查處

4日,林口縣公安局查處一起疫情防控期間涉疫違法案件,林口縣古城鎮一村民因編造、散佈謠言被行政拘留7天。

4日,林口縣公安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現“有人在微信群裡散播關於疫情的虛假信息”,對此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經查,3日18時許,林口縣古城鎮居民閆某為製造聊天話題,編造“我縣2名古城鎮居民曾與大海林林業局有限公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同乘一輛汽車,可能感染病毒”的謠言,在兩個微信群(群成員600多人)和朋友圈中散播,造成該群成員恐慌,在社會一定範圍內產生不良影響。閆某某編造、散佈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作出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林口縣古城鎮居民 閆某某

這件事我知道錯誤了,以後我不會再亂造謠,亂傳謠了,希望大家不要像我這樣。

當前,全國上下已經進入抗擊疫情關鍵期,都在奪取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全面勝利的道路上努力前行。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應當成為每個人的自覺行動。公安機關將始終密切注視抗擊疫情領域各類違法犯罪線索,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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