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全市零售藥店暫停銷售
發燒咳嗽感冒藥品的通告
為全力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有效遏制疫情發生和擴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現就在省政府啟動重大突出公共衛生事件 I 級響應期間,加強全市藥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感冒的藥品(包括說明書裡涉及的內容)。請有發熱、咳嗽、感冒症狀的人員及時前往醫院就診。
特此通告
海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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