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书法作品中有几个同一个字,但写法不一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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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一副书法作品中同一个字书写各异,总会让我们首先想到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王羲之书写的21个不重样的“之”字。这充分体现出书法大家浑然天成、挥洒自如、出神入化的艺术境界,是初学者刻意模仿不出来的。这说明只有达到一定的艺术水准和艺术造诣,作品才能妙笔生花。我们在学习书法艺术的过程中,只有怀着一颗敬畏之心,潜下心来,不浮不躁,耐住寂寞,认真读帖临帖,才有能书写出自己比较满意的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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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选择这个问题来看看我个人的意见,说得不好希望大家指正。在书法上同一个字都用一种写法写的话,显得太单调。作品字不灵动了,变得死板。假如写的作品某个字出现的次数较多,比如古文中王羲之的兰亭序的“之”“有”等字,用同一写法写,更给作品凸显乏味。

书法艺术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而不是以认识再现为主。即作为书法艺术物化形态的线条是“有诸于中而形诸外,得于心而应于手”(晁说之《书法考》),是书法家主观世界的表现,而不是客观世界的再现。

书法艺术里通过线条来诉诸人的视觉,因此笔墨线条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带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再现性为了避免雷同,和富于变化 ,符合审美,没什么讲究,再次就是体现出书写者对于书法内涵知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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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行书和草书之中,楷书、隶书、篆书在这方面要求不严,似乎也没这个必要。

这是一个约定成俗的书法艺术规则,事实上在行草书的书法创作中,大家也都尽量避免出现同一个字写法雷同。有人统计说王羲之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中出现21个“之”字,每个“之”的写法均不一样,正式这些之字的千变万化,让整幅作品变得更加灵动和绝美。

为什么行草书要追求变化呢?

我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书法只是为了让别人获取知识或信息,完全没有必要把同一个字写成不同的模样,但行草书书法艺术很早就已经脱离了文字知识传播系统,而具备了独立的美学艺术体系,在浩瀚的中国书法史上,无数的书法理论家都在孜孜以求地研究书法的美学理论,并代代相传,迭代,升华。

既然行草书书法已经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要目的的艺术品类之一,理应按照艺术的美学要求去处理汉字书写,那就必须求变,求丰富多彩,求视觉效果。

事实上,平时我们在书法创作中,如果雷同的字,写成雷同的模样,也的确不好看,这应该是一条普通人都有的最朴素的审美要求!

回答就到这里,顺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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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书法的章法问题了,一幅书法作品当中,如若出现多个同样的字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写法?

我们不妨从王羲之的《兰亭序》中来找下答案!《兰亭序》中出现最多的一个字是“之”,全篇共有21个“之”,但这21个之字在王羲之的笔下都变得形态各异。

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整篇章法的美观协调,试想一下,如果王羲之把这21个之字都写的一模一样的话,那整篇书法作品会不会变得死板乃至不灵活?

把相同的字写的形态各异是多数书法家的一致习惯,对于书法的整篇章法而言,只有这样的变化才能使作品看起来更美观,更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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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法叫作贴写变异。

临写过《兰亭序》的朋友都知道,里面有二十个“之”字,但“之”“之”不同,字字有变,同一个“之”字,写出了各式各样的美。

再如颜真卿的《多宝塔》碑,其中的“京”字,中间的“口”有的写成了“曰”,是颜真卿写错了吗?还是印刷有误?

其实都不是,之所以有这种现相,那是书法家为了使作品中的字出现雷同、重复,在不失容易识别的前提下,将字略加变动,使得作品更加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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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雷同,就是这个道理。再就是上下左右字不一样,环境不同字也要变。兰停序和九成宫里边二三十个之都有变化而风格统一,这是书家的本事,二田就不行了,笔笔雷同,字字如此,全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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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字都用一种写法写的话,显得太单调,是欠美伤美的败笔。作品字不灵动了,变得死板。假如写的作品某个字出现的次数较多,比如古文中的“之”“也”等字,用同一写法写,更给作品掉价。

书法艺术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而不是以认识再现为主。即作为书法艺术物化形态的线条是“有诸于中而形诸外,得于心而应于手”(晁说之《书法考》),是书法家主观世界的表现,而不是客观世界的再现。

书法艺术里通过线条来诉诸人的视觉,因此笔墨线条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带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再现性。

书法艺术是线条艺术。在书法家笔下,这些线条有的重如崩石,有的轻如飞花,有的刚如凿铁,有的捷如闪电,有的柔如嫩芽,千姿百态,各显其妙。

河西简牍书艺在用笔、结体、章法上的各种变化,归根结蒂是线条形态与组合的变化,由用笔、结体、章法的变化形成了河西简牍书艺的特征,所以说线条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精髓。

书法家以自己的作品来反映自然与社会。使书法艺术美与天地山川美、衣冠人物的社会美联系起来的纽带是线条。在书法艺术中,书法家丰富的情感也是通过线条实现的,书法家笔下千变万化的线条是书法家内心世界的表露。

中国书法通过变化无穷的线条,把中国近万年的书法史,描绘得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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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的这个问题,在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里头是最能够得到体现的,兰亭集序里头的“之”字总共有21个,但是每一个形态各不相同。至于原因是什么,我们可以归纳到,这就是写字和书法艺术的最大不同之处。

写字你只要按照书写的规范要求把它书写出来,至于美跟不美,变跟不变就不是在书写时考虑的范围内。这一种状态你可以想象一下我们的印刷体就很明了了。

而书法艺术它是书家借用汉字的造型之美,用以抒发自身的感情,气质,精神等。而人类的情感、精神在这一方面,每一个个体都是不尽相同的,也就是说同样的一个字,不同的人书写出来它的表现方式,它的字的造型会有所不同。而同一个字在同一个书家书写的时候,由于书写时间的不同,情感的起伏,以及他对审美的一种体会和人生经历的差异。他也是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

另外,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来讲,同样的一个字进行不同的变化,这正是书法作品在创作中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从这个话题我们引申到清代的馆阁体,以及现在的田楷。

为什么现在对田楷的评价有好有坏?说他好的人是赞同他的字写的非常棒,功力深厚,说他不好的人主要是表现了一个观点就是:字如算子,千篇一律,说白一点就是他所书写的每个字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在一篇作品中如果出现21个“之”字,他的每一个书写的都是一模一样。


而这一种不变化的书写正是人们诟病馆阁体和田楷的主要地方。

其实从书写的角度来讲,不管是馆阁体还是田楷,它们的书写都是非常优秀的。

因此,

变跟不变是写字和书法的要求而已。看你是从哪一个角度去切入来进行评价。


书法有云


我认为,书法中同一字出现多次时只有在写法上求活求变,才能让书法变得丰富多彩。若总是用一样的写法,就会像人与人之间“撞衫”那样尴尬,从而导致“审美”变成了“损美”,这就是大家常说的“败笔”,既让“作品”变得呆板,又失去了它的灵动和生机。以“书圣”王羲之的《兰亭序》为例,之所以它能成为“天下第一行书”,就是因为作品中出现的21个“之”字写法均不一样,这一变化,让整幅作品变得更加灵动和绝美。反之,若21个“之”字写法千篇一律,会让书法“输了法”。

因此,书法艺术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而不是以认识再现为主。即作为书法艺术物化形态的线条是“有诸于中而形诸外,得于心而应于手”(晁说之《书法考》),是书法家主观世界的表现,而不是客观世界的再现。

书法艺术里通过线条来诉诸人的视觉,因此笔墨线条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带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再现性。

需要强调的是,书法艺术是线条的艺术。在书法家笔下,这些线条有的重如崩石,有的轻如飞花,有的刚如凿铁,有的捷如闪电,有的柔如嫩芽,字字千姿百态,笔笔各显其妙。

河西简牍书艺在用笔、结体、章法上的各种变化,归根结底是线条形态与组合的变化,由用笔、结体、章法的变化形成了河西简牍书艺的特征,所以说线条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精髓。

书法家以自己的作品来反映自然与社会,使书法艺术美与天地山川美、江河湖海美、生态自然美等等联系起来。在书法艺术中,书者丰富的情感也是通过线条实现的,其笔下千变万化的线条是书者内心世界的表露。

所以,中国书法通过变化无穷的线条,才把中国几千年的书法史,描绘得有声有色,这就是书法的精妙绝伦之处。

以下是《兰亭序》局部与整体。








校傲临风(书画)


来抢个沙发。

如果是书法作品中字相同,写法不同,我认为这几乎说明书者的水平已经很高了,几乎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了。最有名的当属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中的之,写法几无相同。

书法也是一门艺术,和其他艺术门类的练习大径相同,除了一定天赋和兴趣外,最主要就是日复一日的坚持。最初是模仿,然后是修正,接着是锤炼,升华,最后变成自己东西,然后才有创造创作,不拘于法。这就是艺术,艺高人胆大,学于法,而又不拘泥,从最初的学习,到最后的浑然天成,随心所欲,这就是大道。

最后用一句话结尾吧:吾十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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