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2 月 8 日 14 時 27 分,福田區一小區住戶盧某某(女,48 歲)外出歸來後拒絕物業保安為其例行測量體溫,欲強行進入小區。保安員告知其測量體溫後方可進入小區,盧某某不聽勸阻,接著踢打併持違禁品威脅物業保安員。
派出所接警後,迅速派員趕赴現場,向保安員瞭解情況,並將盧某某傳喚至派出所協助調查。盧某某對不配合檢測體溫並毆打和持違禁品威脅保安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福田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盧某某作出行政拘留 7 日並處罰款貳佰元的行政處罰;收繳違禁品。
警方提示
正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請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唯有集全社會力量,才能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對拒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堅決打擊。
深圳晚報記者 高靈靈 通訊員 任冠元 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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