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3000元向乙方購買一瓶1元的礦泉水,是否違法?法律上是如何解釋這類現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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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違法的標準,不是看買賣的價格,而是看這一交易,是否納稅。我們來看一下這一筆交易大致要納多少稅吧:增值稅=(3000-1)*16%=479.84元(乙方須向甲方開具發票),企業所得稅:假設這一筆交易未產生額外費用,那企業所得稅:(3000-1)*10%=299.9元。或者是純個人交易:個人所得稅=(3000-1)*20%=588.8元。因此這筆交易,只要甲乙雙方簽訂了正規合同,按稅法納稅,那肯定是不違法的。如果沒有納稅,那違法不單止偷稅漏稅那麼簡單了,還涉及洗黑錢。


文化公社


這問題你真問對了,那天我幫忙看小賣部,馬大哥過來要了一瓶1元的礦泉水,然後遞給我一張百萬英鎊並且說“不用找了”,嚇得我當時只想把整個小賣部都過到他名下……另外又有一次,我與某大國總統握了手,然後趕緊來到鬧市中心舉牌“此手剛剛與某某某握過,想沾點總統氣的就過來,每次3000元”,結果,收入不菲……我賺了這麼多錢,題主一定質疑我是否已在監獄吧?還好,還好,沒人抓我坐牢……除了XXOO等少數法律明確禁止行為外,你情我願的事,沒什麼是違法的,你就放心花3000元去買那瓶子價值1元的礦泉水吧


皇家師爺


我覺著日常招投標中這種事多了,而且,現在工程的亂像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清的。只能通過一兩個例子窺一斑可見全豹。

例1:我一哥們就是做工程的,經常給甲方的報價高的離譜,比如一個200塊連工帶料絕對能下來的鐵架子,報價5000。就這樣還總髮不出工資,喊窮。有一天我問為啥。他這麼說,你光看這個架子單價,我得考慮更多其他成本,首先我得賺錢吧?不然我圖啥?然後你以為有報價的資格容易呢?不說各種資質,各種陪標,各種甲方利益人員的好處費,就正規的找個投標公司也要錢的吧?再說,真的幹起來,一個架子做好200,送過去多錢,裝起來多錢?關鍵是給甲方幹活不好乾啊,架子裝村裡村長不讓,村長讓了,這片土地的承包戶不讓,承包戶讓了,項目負責人,監理都得打點,不然一個螺絲你裝100次也裝不好,經常就有甲主任說豎著裝,乙處長就說橫著裝的事兒,這來來回回折騰不說,中間這些運作都是錢吧?就算大家都滿意了,進場才給20%,總共才給1000塊,初驗再給1500,終驗再給1500,剩下的說是項目維保過了沒問題才給,初驗終驗不打點能簽字?最後那1000塊80%的廠家拿不到。這麼算下來,5000貴嗎?就這,還有很多為了搶佔市場賠錢賺吆喝的在這攪局。更可恨的就是甲方的標是價低者中,你哪說理去?

例2:低價中標,低價中標就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合理的事,上帝修天堂門的故事我就不多說了,和真的招投標比起來都是小兒科。有關係的知道底價,就可以先選擇是不是投標,沒關係的不知道只能靠猜,當你算好成本,去投標,二次開標的時候你發現別人比你低得多,你怎麼辦?不做?這個世界上多的是頭硬的公司敢接。問題是接了不賺錢怎麼做?省唄,1000塊才能請動的師傅找學徒200搞定,本來3個人的活找兩個人幹,工期7天,幹不完就拖,就還說鐵架子,鋁合金的標準給你換鋼管的,總得找地方把錢省出來,反正到最後不能賠了,只能在這想辦法。裝好之後出了問題怎麼辦?看運氣,運氣好的話過了工程維保階段再壞甲方沒脾氣,運氣不好一年內壞了就只好修一修,大不了換一個,當工程量巨大的時候,200塊錢的額外成本就還能接受。


緣來分去


律師觀點:如果僅單指3000元購買一瓶1元的礦泉水,當然不違法。不過如果是一箱礦泉水,甚至100箱礦泉水,那就得另說了。很有可能是利益輸送,變相的行賄受賄。


其實這種現象對於反貪局而言並不算罕見的,以明顯超過市場價值的價格去購買這本身就不符合市場行為,有違常理。所以,這後面必然存在著利益輸送問題。當然,在現實中,不會有這麼明顯的交易方式去引起人的懷疑。現實中的操作手法往往要隱蔽得多。

舉例:

1、股票市場中操縱某種股票將其壓低,待利益方買入後,又將股票連續拉高,再待利益方高價賣出後,價格迴歸正常。

2、在拍賣會中,以明顯超出市場價值去進行競拍,拍得拍賣物。

3、以巨資去拍一部明顯的爛片,且絲毫不計較票房鉅虧。

4、投資某足球隊,以巨資引進明顯實力不夠的球員,買進來當板凳球員。

現實中的利益輸送是非常隱蔽的,現實中大家還見過哪些隱蔽的利益輸送手法不妨和陳律師討論一下。歡迎留言。



陳豪俊律師


價格高於或者是低於正常情況下很多,一般都是違法的,題主舉例子的這個,甲方3000元向乙方買本價是一元的礦泉水,涉嫌向乙方行賄2999元,乙方受賄2999元,如果是乙方逼迫甲方用3000元買一瓶礦泉水,那就是涉嫌詐騙了


鸕鷀2818


單純的三千元購買一瓶礦泉水的行為是不違法的,但這種違背市場規則甚至達到3000倍(假定礦泉水是一瓶一元的那種)的交易,交易雙方的身份,其他交易行為和通過中介的間接交易行為,就指得思考,很有可能是處在法律邊緣或直接違法。

政府官員的行賄受賄,這是違法的。甲以三千元購買了乙官員價值一元的礦泉水,背後定然隱藏著其他交易,在查清證據之後按照受賄金額的總數等進行判罰。

父子或其他親屬關係之間的這種交易,應當是合法的。不同於贈予,或遺產繼承等需要交稅,這種超過價值額度卻沒有超過價格額度的普通交易,是一種合理避稅的手段,也是目前法律監管的一個盲區,比如公司老闆的一元年薪逃避個人所得稅。

採購代表等之間的商業交易,應該的一種洗錢手段,也就是常說的返點的一種交易方式,這方面的監管也應該加強,針對個人資產的監管,不但可以避免企業遭到員工的損失,也可以減少國有資產的流失。


一笑堂前


正常的商業行為請不要用普通的個人交易行為去度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

比如一瓶水一元,你還需要開發票呢??你要需要送貨上門呢?你還需要送貨上門中的製冷服務呢?你還需要指定的時間和其他方式送貨呢?很多價值就附加上去了。

法律有依有據,違不違法根據全部事實進行判斷,而不是一句話一個自認為違反常理就違法的。


三槐書香


表面上看沒有問題,實際上經不起推敲,因為正常情況下絕不可能有人花3000塊去買1塊錢的東西,那這筆明面交易下就一定還有陰暗的交易,無非就是洗錢、偷稅、和行賄。所以這肯定是違法的,或者說伴隨著違法的交易。



讀古今社會


違不違法要看交易的背後。正常交易是合法的,非正常交易要看交易雙方的利益關係,如果一方有求於另一方就是變相行賄,如果一方得到另一方的私下返還,就是涉嫌洗錢,雙方有無幕後交易才是問題關鍵。


昆7788


如果不叫礦泉水,把名字改一下,加個科技或者新產品那就可以賣三千,誰也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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