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14號]
根據《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與使用技術指引》(肺炎機制發〔2020〕20號)要求,超市、商場、交通工具、電梯等人員密集區的公眾,室內辦公環境,醫療機構就診(除發熱門診)的患者,集中學習和活動的托幼機構兒童、在校學生等較低風險暴露人員建議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兒童選用性能相當產品)。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見醫用防護用品使用範圍指引(試行)》(國衛辦醫函〔2020〕75號),在發熱門診、隔離留觀病區(房)、隔離病區(房)和隔離重症監護病區(房)等區域,以及進行採集呼吸道標本、氣管插管、氣管切開、無創通氣、吸痰等可能產生氣溶膠的操作時原則上使用醫用防護口罩。
當前,我市抗擊疫情正處於關鍵時期,為保障醫護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醫療“火線”和“一線”防護用品需求,緩解全市醫用防護口罩庫存緊張局面,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倡議全市群眾用醫用防護口罩(或符合N95/KN95及以上標準顆粒物防護口罩,下同)置換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置換口罩活動率先在市直各單位開展,由市直各單位組織幹部職工根據個人意願,按照1:5比例進行口罩置換(1只醫用防護口罩置換5只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並由各單位統一登記回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組指揮部物資保障專家組進行審定,如符合標準,則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組指揮部物資保障組進行置換。
置換口罩活動要嚴格按照標準把好質量關,確保置換口罩全新未使用。
聯繫人:艾靚,聯繫電話:13936907679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9日
來源:大慶市人民政府網站、大慶高端閱讀
責編:李佳明 審核:代寶柱 監製:芊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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