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


我市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

為積極控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傳播蔓延,全力維護社會秩序和醫療秩序,市公安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項部署要求,對各類參與阻礙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的違法犯罪行為絕不手軟、重拳出擊,堅決打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這場硬仗,全力確保我市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月29日17時,集安市公安局黎明邊境派出所接到報警稱:集安市醫院有湖北省返鄉人員鬧事,公安民警接警後迅速開展抓捕行動,於第二天凌晨將違法行為人朱某某抓獲。黎明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朱某某處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月6日10時,東昌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接到特情舉報,有人在東昌區政務大廳進行“三無”口罩交易,民主派出所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到場後將雙方當事人及涉案口罩帶回所內。經查,當事人陳某欲購買若干口罩作為儲備來抵抗疫情。後在一微信群內發現朱某在發佈出售口罩的消息,於是陳某便與朱某取得聯繫,後二人商定,朱某於2月6日交付給陳某2000個口罩,收到貨物後陳某發現朱某所銷售的口罩均為“三無”產品。目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依法責令朱某停止銷售口罩,對尚未售出的2000多個口罩進行了扣押。


  2月7日晚,通化縣公安局三棵榆樹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邏排查場所時發現,某燒烤店內多名未戴口罩群眾在打麻將。民警立即對娛樂設施進行收繳,並對老闆王某等5人傳喚到三棵榆樹派出所進行調查。經調查,老闆王某在明知當前疫情嚴峻的形勢下,聚集多人打麻將,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惡劣影響。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王某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元,其他四人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據統計,截至2月8日15時,我市共查處涉及疫情案件15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罰款36人,訓誡2人,行政警告12人。其中7起網絡傳謠、造謠違法行為,治安拘留4人,行政罰款2人,訓誡2人;查處1起擾亂醫院辦公秩序案件,治安拘留1人;査處7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事件,治安拘留7人,行政罰款34人,行政警告12人。


  控制疫情蔓延人人有責,打擊違法犯罪寸步不讓。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案件審核大隊大隊長陳向暉說:“市公安機關在疫情防控期間將加大打擊力度,對疫情防控期間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絕不姑息、嚴肅處理,希望全市人民群眾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積極舉報各類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共同維護好社會秩序,齊心協力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記者 王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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