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要結婚了,女朋友全款買了房價值85萬,結婚時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

兵傳媒


房子就算100萬買的和你也沒關係 那是女方的 但30萬該怎辦是要想一想 給她還是給你二人的家 人有旦夕禍福全給她不牢靠 你們還拿30萬做個首付買個房子把吧 寫你倆的名字


華夏第一美人


你要相信愛情,也要相信現實。

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基本沒有什麼不能與金錢掛鉤,何況還有套路。

我一個同學在大學的時候就和同系同學愛的死去活來,大二的時候父母就見了,彼此也很滿意。

大學在省會城市,並且女方家也是這裡,所以我同學很希望留在這裡。要生活就得面臨住房子。

那時候房價已經很高了。

雙方家裡一研究就決定在大三把房子給買了,畢業了好結婚。

我同學家是小城市的,父母是工薪階層,大幾十萬的房款肯定拿不出來。

研究來研究去,用女方爸爸的公積金貸款一套房子。

重點來了,首付是男方拿的!

誰也不能走出生活的苟且和雞毛蒜皮,再甜蜜的愛情沒有經歷歲月的洗禮,都不會有步履蹣跚的美滿結局。

畢業後大家都進入單位,女方去了銀行,我同學也不錯,考上了公務員。

我們覺得他肯定是最早結婚的。

但後來很不幸,女的劈腿了,愛上了單位的同事!

然而、但是、那個愛情可以分,你說這個房子怎麼辦?!

房子瘋狂的漲了,愛情卻破碎了,結婚?結婚是不可能的了。

房子名卻是女方爸爸的!

誰還會給你首付錢啊?

後來我同學準備起訴,要死磕到底。但是他父母覺得他考進了公務員,面子還是很重要的,就忍氣吞聲了。

我們有時候聊天也說,即使人家還給了你首付,溢價的部分也不會給你。

新婚姻法保證了你婚後財產的安全,卻也保護了人家婚前的財產!

請問她已經八十幾萬買的房子和你有關係嗎?你那三十幾萬有可能也會和你沒關係!

娶媳婦得拿錢,天經地義,可是父母的血汗錢要花的值,父母給你錢是想給你後半生留個幸福和保障,你要是不想明白,打了水漂,到時候你找誰說理?死去活來的時候還要父母忍氣吞聲的勸你!

三十萬可以拿出來,但是這三十萬是不是得你們共同支配。

我覺得對於我們來說房子還是很重要的,既然八十幾萬可以全款買房子了,三十萬也足夠付個首付的,也可以買個公寓租出去。無論怎麼樣你都要有個自己的固定產,和她共同所以,哪天真的不幸掰了,她憑什麼可以全身而退?共同的財產分割,也是很多人不離婚的一份保障吧!


縹緲草


女方全款買房,然後讓你掏30萬娶她,如果是我,我會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不知道你在糾結什麼。是糾結沒有讓你買房呢,還是糾結女方房產上沒有加你的名字,或者是糾結女方要求你掏30萬塊錢?

如果是糾結女方全款買房而你沒有買,那很好辦,你買就是了。如果糾結房產上沒加你的名字,那就算了吧,畢竟一個大老爺們兒,住在別人全款買的房子裡,不加自己的名字也應該。如果是糾結女方要求你掏三十萬塊錢,呵呵,哥們,你該挨批了。

女方全款買了八十萬的房子,這說明女方的誠意是滿滿的。你拿三十萬塊錢也不算多, 如果你覺得沒有安全感,覺得以後如果離婚,你會吃虧,我覺得你完全想多了。以女方的誠意,似乎只要你不提出離婚,女方就不會離婚。你拿了30萬塊錢,還要思前想後,那心眼子真的有點兒太多了。男子漢,即使將來離婚,吃點兒虧也沒什麼,至於佔便宜,還是那句話,不要想太多了。

更何況,按照國內現在這個行情,男方不買房不買車,只拿30萬塊錢的彩禮已經夠佔便宜的了。難道還是你嫌30萬塊錢的彩禮太少?想掏更多的錢去娶媳婦兒才值得?


萍風竹雨123


別結婚了,花個60-80萬讓人給你代孕。

按你們那房價計算保姆費用,每月5000再找個住家保姆,一年才6萬,孩子給你看到10歲,才60萬。(保姆費用每年基礎工資遞增100-200工資)

再找個打掃衛生的阿姨,一個月3500。一年才42000。10年才42萬(以後加工資另算)

另外你要再花80萬先買套房子,要不你兒子住哪啊。

大的花銷基本就這幾個,後期零碎的花銷就不寫了。

幹緊拿著你那寶貴的30萬,行動起來!


舞語花漫天


女朋友婚前全款買了房子(全款),要你三十萬彩禮。房子是婚前買的你一點便宜沒撈到,還要出三十萬心裡肯定不爽!最好的是你出首付女方出家電和負責裝修房子寫你爸媽名字,婚後你的錢還房貸女的工資補貼家用。剝削不了女人,惱羞成怒了吧?這就是男人!


手機用戶55863207145


馬上要結婚了,女方全款買房價值85萬,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

這個問題嗎,既然兩個人要結婚,初衷是想一起生活一輩子的。想和她結婚,又出得起就出了。只要不離婚,就都不吃虧。

現在法制社會,情歸情,錢歸錢。我們來算算。

一、先算女方的房子。

產權:

女方婚前全款買房價值85萬。明白的都知道,這是女方的婚前財產。

如果寫的女方名字,婚後,離婚產權一般和男方是沒有關係的。為什麼說是一般呢,某些情況男方也是能分到的。

如果寫的女方家裡其他人的名字,那就和男方沒有半毛錢關係了。

用途:

這個房子是否是作為雙方婚房還是就是女方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和結婚沒有關係?這也是要弄清楚的。

二,算這30萬。

這30萬算什麼錢?婚禮的用途?還是算彩禮?算彩禮是給女方父母不帶回男方了,還是女方作為嫁妝再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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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周冠蘭建議:

男方用這三十萬做首付按揭買房,婚後寫雙方名。

這樣給女方一個保障。同時也歸避了人財兩空的風險。兩個共同還貸還有助於小家庭的穩定。


周冠蘭


那你拿八十五萬,房子算你賣的,女方拿三十萬和你結婚。


天冰14


馬上要結婚了,女朋友全款買了房價值85萬,結婚時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

遇到這樣的女朋友你還挑三揀四,還能不能行了?還要上天啊你!

人家嫁給你直接陪嫁85萬的房子一套,你心裡一點感覺沒有,就牢牢記得要你拿出30萬娶她,還有點肚量麼?不管這房子是你們結婚用還是單純的陪嫁,你都是賺了吧!

你問合不合適是什麼意思?是打算過兩年離婚你白瞎30萬?連婚都沒結就開始算計過兩年離婚,你還結什麼婚?人家陪嫁一套房,就是不寫你名字,你倆好好過日子,這房子寫誰的名有什麼區別?你是打算把你名字加上?要是我我真感覺丟不起這人!


人家能直接拿出85萬全款買個房子,說明人家家裡條件很好,你看看誰家家裡沒錢還能給閨女陪嫁一套房子的?既然岳母家裡不缺錢,那你這30萬還能留下了?還不是給你帶回來!

既然能陪嫁一套房子出來,說明人家一家人是很講情理的,女兒出嫁,有錢就給陪嫁,不是比那些,要你30萬彩禮還一點不陪嫁的好?

要你拿30萬娶她,這算不算是看你的誠意?人家出85萬陪嫁,你就不表示下?感覺30萬多了?我感覺如果你門家能拿出來就一點不多。

如果拿不出,你女朋友家也絕對不會非要你30萬,能陪嫁85萬的人,會死要一點彩禮?你別以自己的小肚雞腸來想別人了。

所以說,要你拿30萬娶她在我看來很合適,一個家只有每個人都有一份付出,心理才是平衡的,才是知道珍惜的!

假如說,人家一點不要你的,你以後是不是會說這是傻子,自己倒貼的?我看這想法你現在就有了!


有兩個小朋友


你的意思一分錢不出,撿個媳婦啥都有了?或者說你根本就沒有錢,女方用這招是讓你知難而退!


用戶8935841847586


難不成你還想不出禮金然後房產證又加上你的名字?你主要糾結的是兩個問題:未婚妻85萬買的房和讓你該不該出30萬禮金。既然你們已經到結婚的地步,那感情肯定是非常好,她也準備把自己交給你。

從她全額買了房來看,她要麼是富二代要麼能力特別出眾,而你相對她來說可能沒有很好的家庭和很好的經濟能力,她不想把買房的壓力給你,所以買了房。但這房屬於婚前財產,跟你沒有關係,難不成想不勞而獲?

對於30萬的禮金,相對85萬的房來說也不算貴,她讓你出這麼多禮金也是想讓你在婚姻中付出一些,若是你不出那就是沒有誠意,難不成光想吃免費的午餐?哪有這種道理,就算她沒有買房,禮金你怕也是要出的,只是可能沒有這麼多,但人家房都買了,你總得拿出一份誠意吧!

如果你覺得這樣不妥,你先出房子一半的錢讓她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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