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经历中,发现对方是“魔鬼”而且不愿离婚,难以忍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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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了什么事情,你认为他是魔鬼,难以忍受呢?这个需要具体说说,才好分析。



即闻


现实中这种事例也有,但很少,究其因还是一方的忍让,形成了另一方魔的性附体,事情并不是你所讲的生活经历中发现的,而是刚开始就有了这种苗头,但你不以为然,容而成患。世界上有几种人不识容,一种是得寸进尺的人,一种是把你的容忍度当做傻瓜的人,一种是认为他自以为势,你容忍是天经地义的事,再有一种是变本加厉的人。对于这一种人,只有依靠法律去维护你的权益,权力了。



一辈子焊工


如果婚姻生活经历中,发现对方是魔鬼而不愿意离婚,难以忍受,这种人确实很难缠。甩又甩不掉,离又离不成,即使离婚了还去纠缠对方,走法律途径吧,他是揭了伤疤忘了疼,屡教不改,很让人头疼。有的人很不幸碰上了,甚至是付出了生命代价,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结局也不尽相同。

我举几个实例:

某女士的丈夫存在家暴,丈夫因与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叛刑几年,她不敢离婚,因为丈夫放话,敢离婚就杀了妻子。等了几年,丈夫出狱,妻子却死在丈夫的家暴中。

有位女士的伴侣也被劳动改造,也扬言女方不等他,就灭了人家,鉴于他不思悔改,男方父亲直接去监狱,要求给儿子加刑,女人才得以远嫁他乡。

还有位女士起诉离婚了几次,都没叛离,男人有严重的家暴,而且在外面找小三,怎么也不离,但恶习不改,并恐吓女方如要离婚就害了她及娘家人,这不又是报警,又是劝说,还动用所有力量,斗智斗勇,终于离婚了。

……

我想要继续讲下去的话,得有不少酸楚的血泪,但愿天下都夫妻恩爱,白头到老。


落叶稳又轻


婚姻生活中,是男女双方互相付出经营的,也是相互平等的。面对婚姻生活中的暴力,我们要勇敢、大声的说“不。”

  1. 面对“魔鬼"般的婚姻配偶,首先你应该做的就是脱离婚姻约束。
    自己的婚姻应该由自己做主,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伤害,你应该想法躲避他。例如,外出打工。前提是不要让他知道你的具体地址。有孩子的应该要安排好孩子。
  2. 取证,保留好他是“魔鬼”的证据。《婚姻法》规定:故意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不要因为世俗的舆论而束博自己,勇敢的向法院诉讼离婚。

面对婚姻暴力,你应该要保护好自己,人身安全最重要,受到伤害要报警求助。要有勇气诉讼离婚,先要解除你们的婚姻关系是关键。


重庆大叔就是我


问题不清,哪种魔鬼?是打骂呀?还是吃喝嫖赌抽五毒具酸呐?总之我个人的观点,遇到以上哪一种人渣都要动用所有的关系,运用一切手段或威逼,或利诱,或恳求,离婚!坚决离婚!如果实在离不了,那就跑,不动声色,做好一切准备工作,钱,身份证,跑到天涯海角。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来生不再见


婚姻生活需要男女双方相互付出、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面对家庭暴力、我们要勇敢的说“不”、并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安全。

对方是“魔鬼”又没有离婚的状态下我们要考虑怎么保护好自己、并积极的为离开“魔鬼”做努力。

首先能不能先搬离现在的环境去别处居住、可以寻求父母、亲人、朋友的帮助、只要有条件就别在一起住、毕竟“魔鬼”来临前不会和你打招呼、并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在法律的帮助下尽快摆脱“噩梦”。

如果没法搬离、在日常生活中更应该加强自身的保护、更要向有关部门反应、如遇到伤害尽量留下证据、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祝你早日脱离苦海、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悦己悦生活


如果真的是魔鬼,还真的不能忍气吞声。

打鬼要找钟馗,也就是说要找法律,如果犯要涛天大罪,一定不能姑息包庇,为了自已,更是为了社会!

不过,人在气头上,会把一些小事放大,如果就是生活中的一些鸡毛蒜皮,能忍还是要忍的,针尖对麦芒,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阿信看见


默默的忍受,直至慢慢的老去。



西域牧羊虎


和她说我们分手吧,应该会好些



似水流年awes


既然知道对方是”魔鬼”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没有离不掉的婚。能在这里问,说明你决心不大。做事犹豫不决!否则就好好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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