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返”人员入舟须知!舟山昨举行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

昨天下午,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等负责人继续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和市民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进行解答。

“三返”人员须配合我市防控工作

随着“三返”高峰到来,疫情防控工作将面临新挑战。

市卫健委副主任楼世峰介绍,针对“三返”人员,目前我市对重点疫区人员劝返,已经在舟山未满14天的,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或由企业安排集中隔离14天;其他地区来舟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申报表填写,没有申报表中提及情况的,建议尽量居家观察。

“如果企业符合复工标准,经复核并批准同意后,可以以企业为单位受理返工人员集体网上申报工作。”楼世峰说,返工人员接到企业通知后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由企业集中派车接送返工人员,根据返工人员不同情形分别实施防控措施。需要提醒的是,返工人员来舟山,途中务必带好口罩,不要在重点疫区长时间逗留,不要与人近距离交谈,在车上与他人要保持距离,尽量打开车窗,到舟山后要进行体温测量,并核对健康申报表,到企业后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据介绍,准备复工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务必为返工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等创造条件,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对接送返工人员的车辆要及时进行消毒,驾驶员要做好居家观察工作。同时,企业要加强对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的返工人员的监管,确保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据悉,全省大中小学开学时间已推迟至2月底以后,重点疫区人员不得返舟。定量评估,要尽避免的。

“白事”简办、“红事”延办

“1月26日,市民政局已对全市70家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304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暂停服务,18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类管控。”市民政局局长徐爱华介绍。

针对婚丧嫁娶,我市采取“白事”简办、“红事”延办措施。

“市民政局已要求各级殡仪服务场所暂停遗体告别仪式、办白宴,集中办丧不得超过3天(含);

禁止在守灵厅做佛事,守灵家属每天不得超过7人;

逝者火化时,到馆亲属不得超过10人,暂停遗体外运和市外遗体接运。

截至2月8日,共办理遗体火化336具,到馆人数相比减少近80%。自2月6日起,我市暂停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关闭网上预约。

针对我市困难人群疫情期间的生活保障,市民政局也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提前发放困难群众救助金,将2月份的救助金提前到1月24日前发放到位。启动疫情期间急难型临时救助,本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若因隔离无收入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直接进行急难型救助;对来舟市外人员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加大线上救助申请审批力度,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困难对象实行线上审批办理。

据悉,全市民政窗口已暂停所有线下审批服务,但是疫情期间民政线上审批服务不停,全市民政服务“码上办”已基本实现全覆盖,139个民政服务事项均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上实行网上办和掌上办。

推出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

“疫情期间,我市保障落实一线工作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工伤保险等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芬芬介绍,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在职称评定上优先评定,经核准可相应放宽条件或破格申报。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在这次疫情中,许多企业受到影响,为此我市推出了系列扶持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为有效防控疫情,目前全市所有现场招聘求职已全部暂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淘就业”网上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免费的线上招聘求职服务。

“近期,我们已向省外等非重点疫情地区发布了舟山企业的岗位需求。”陈芬芬说,2月8日至12日,还通过“淘就业”平台,举办全市首场网络视频招聘会。“接下来,全市将每月推出10场网络招聘会,并推出网络视频面试功能。”她说。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权益有保障

疫情期间,许多市民都居家隔离,这段时间职工的工资权益如何保障?

陈芬芬介绍,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包括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对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企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我市最低工资是每月1800元),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金融要素保障企业生产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金融保障有力,存贷款运行平稳,居民“存、贷、汇”线上方便快捷,央行清算系统、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国家金库系统、外汇业务系统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运行顺畅。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闫真宇介绍,该支行对收回的钞票进行“无死角、无遗漏”消毒,投放的现金以原封新券为主。从春节至今,全市共投放现金12.53亿元,消毒覆盖面100%。

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从金融支持等五方面出台18条金融措施,重点保障疫情防控企业信贷资金,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采取展期、续贷或适当延期还款,方便企业转贷续贷。春节至今,全市已安排3.15亿元专项信贷资金,已为5家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增加授信3200万元,发放贷款60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隔离服和消毒水。

据介绍,人行舟山支行还启动了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涉外绿色通道,出台6项外汇便利化措施,确保与疫情相关的物资进口、外汇捐款、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等顺利开展。

闫真宇提醒,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到期的信用风险,比如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信用卡贷款的逾期问题,疫情期间银行将灵活做好还款安排,视情延长还款期限,不计入违约、不计入征信逾期记录等,但这些措施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只针对特定对象,比如受疫情影响的确诊人员、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及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并非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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