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最佳挽回時間是什麼時候?

硬要說一個最佳時間的話,是假性分手後的當下,真性分手後的一、兩週 或 1年半以後。


因為假性分手本來就是對方以分手的方式來調整關係的高低位以及提要求。也就是說,在假性分手裡,提出分手的那一方是非常需要另一方的,因為自己之前的一些需求沒有被對方重視,所以才會以提出分手的方式讓對方去直接面對和。另外,提出分手的人也有可能是因為覺得對方之前不夠重視自己,所以就去製造了一種“你要失去我了”的感覺,以此喚起對方想要去珍惜關係的意識。


所以,雖然都是分手,但假性分手和真性分手的目的卻完全相反。前者是想要拉進關係、提升關係,而後者是想要拉開距離,結束關係。


如果你遇到的是假性分手,那麼這個時候對方就像一個“會哭的孩子”,你要是遲遲不去滿足ta,ta就會越哭越大聲,直到得到了ta想要的那顆糖吃為止。所以在假性分手裡,為了防止擴大矛盾和拉長戰距,你越快去挽回對方(這裡“哄”其實更貼切),那麼你們越快能和好。


但說句實話,一般情況下假性分手都能挽回,即使你沒有刻意去學習什麼挽回技巧,因為對方壓根兒沒想過來真的,所以時間久了自己也會憋不住又來作你表達需求感,或者是直接求和。


而在真性分手裡,不管你還需不需要對方,在分手的當下對方肯定是不需要你的,因為ta只想要結束這段ta認為“不合適”、“不舒服”的關係。所以在真性分手的初期,對方對你排斥情緒還是很大的,如果你強行去挽回,那麼只會把對方越逼越遠。


但為什麼我說一、兩週之後就可以開始挽回了?這是因為在一、兩週的時間裡,如果你沒有去打擾ta,沒有去亂操作,那ta心中對你的牴觸是會有所緩和的。其次,我指的挽回也是從逐漸開始恢復互動開始,而不是一上來就一波操作猛如虎。


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分手一週後你去接觸對方對方還是難以面對你,也很難做到坦然地和你說話,甚至,對方還是會找各種理由來拒絕你。但是你需要去迎難而上,去慢慢釋放掉對方對你的負面情緒。


因為如果你給對方“冷靜”的時間太久,那麼冷著冷著對方就會開始習慣和你分手的狀態,並且也會開始慢慢恢復理性並接受你們真的不合適在一起的“事實。


所以真性分手的一、兩週後是個合適的,開始挽回的時間。在這個時間段裡對方既沒有完全從你們的關係裡恢復出來,又沒完全“說服”自己,所以我們可以通過正確引導的方式來提升關係。


那一年半以後為什麼也是個利於挽回的時機呢?因為在一年半的時間裡,如果中途你沒有做斷斷續續的挽回行為,兩個人是真的分開了這麼一長段的時間,那麼不管是對於哪一方老說,再恢復接觸都是一個新的開始。


並且這麼久的時間,對方也已經“淡忘”了過去的矛盾,只要你在再和ta接觸時不耍以前的小性子,讓ta產生“不好的回憶”,那麼ta也是會對你產生新的好奇和好感的。而倘若你在這一年半又變得更好,貼近了對方的需求,那麼再對你產生好感是很容易的。


所以分手一年半後的挽回更像是再吸引一次的過程,你不會遇到很多高低位的壓力,挽回相對於前一種也會心理上更舒適、更輕鬆一些。


只不過第二種 一年半後挽回 的方式會讓你面臨一個新的變數——對方可能開始有新歡並且不是“反彈關係”,或者是你會遇到一些“有效競爭對手”。因為通過分手後的一年半時間,對方也慢慢走出了失戀給ta帶來的影響和傷痛,變得不再自閉或者變得不再因為內心的“需求感”而去盲目地開展新戀愛。在這個時候,對方心裡也是一種打開的狀態,ta也和你一樣擁有了擁抱新未來的能力。


但是你也不需要太為此擔心。只要你是身邊最懂ta,最理解ta,最滿足ta需求的人,那麼在優於了ta身邊的潛在替代品以後你也不會被那麼輕易地取代。況且你又不是要跪舔ta,雖然ta是你的前任,但在新的起點面前,你們都是平等吸引的過程。ta在觀察你的時候你也握著自己的主動權,按照自己的心意做出想做的選擇..


講到最後我還是想說,不要去執著於挑選一個“對的時間”,因為兩個人的緣分靠的是天時地利人和,誰也說不清楚,也摸不準什麼時候人心就變了,什麼時候機會就來了。


所以我認為的是,如果你自己沒準備好去挽回(不論是從心態上還是方法上),那麼即使是再合適的時間也挽回不來你的關係。換句話說只要你真的準備好了,那什麼時候對於你都是最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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