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购买感冒、发热等药品,记得带身份证


「荷塘区」购买感冒、发热等药品,记得带身份证

告全体市民书

市民朋友们: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荷塘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凡在药店购买治疗感冒、发热、咳嗽、消炎药品的,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实名制登记。辖区各药店销售方,应严格做好实名制查验登记工作。让我们本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群防群控,以个人实际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抗击疫情。

株洲市荷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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