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快速批捕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

2月11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持刀伤害正在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的李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2020年2月2日中午12时许,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永康社区工作人员翟某某在兴庆区德胜三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翟某某在劝导小区居民李某某外出佩戴口罩时,被李某某拒绝、推搡,随后李某某回家中拿刀返回现场欲刺向翟某某,翟某某警觉并将其控制住。李某某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严重妨害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快速批捕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注重办案安全,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审阅了案卷材料,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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