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房东不免租减租,那我们可以不交吗?

帮帮张


我觉得,得看是营业用还是居住用,用于营业减免一些还是有些情理的,但是用于居住那就没有减免的道理了。因为好多行业政府不允许营业,造成的损失,有可能法律会支持双方共同承担,其实政府也应该给些帮助。用于居住的就不同了,没有疫情你得住,有疫情你更得住,所以也就没有减免的道理了,这个法律应该不会支持减免。


大老虎134651112


我这是一楼小门市租金谈好了都是按年交的,一年3万2。19年的房租租客租房时就已经给完了。4月份就要交下一年的房租了,如果还继续租的话我和媳妇商量了一下,觉得可以免他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的房租。租客是做外卖的很辛苦,起早贪黑挺不容易,平时这位租客从不挑三拣四的,我们也比较省心。另外我们觉得做人做事不能光看钱,我们也希望他生意兴隆多赚钱,这样我们一来自己省心,二来也希望他可以长期租下去。尤其是这个时候更要体会人家的难处,总而言之免了是人情,不免也无可厚非,一切都将心比心吧!愿疫情早日结束,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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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属于不可抗力,造成了租客没法使用租赁的房屋,房东和租客都没错,所以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2,因为房租纠纷网上能搜到九个案例,六个免租金,一个减租金,一个过时效,一个驳回。不考虑时效问题,87.5%的案例中要求减免房租的请求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讲法律,讲公平,讲案例,房东在疫情期间减免房客租金是情分,不免是本分。疫情造成的损失不能由租客单方面承担。所以协商解决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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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东租金不变,因为租客的收入上涨了,根据公平原则分享利益,租客应该自己调高租金给房东或房东可以强行提高租金,可以这样吗?其次,疫情造成租客什么损失了呢?预防隔离14天的或因为疫情不能及时到岗的,公司工资照发(国家已规定),另外,就算平时租客也会因为一些事情离开居住地一段时间,也可以拒付租金吗?(因为没住),那租赁合同还有什么用呢?最后,租商用房的那些老板,你们赚钱的时候会和房东分享年利润吗?风险却要没有分享利润权利的房东一起承担?合理吗?房东有房东的风险,如:房价下跌、租金下跌、房屋空置等,大家各有各的收获,大家也有各自的风险!


海浪的狂暴


肯定可以不交啊,还可以让房东补偿你一下,基本上补偿的金额是3个月的房租


王严sean


你租的个人房东的房子,这时候减免,你的生意好了,赚钱了,你给房东分钱吗,国有资产减免房租国家给说法,个人的房子减免了,国家给补偿吗?

反过来讲,没有疫情情况下你经营的十分好,那房主是不是也有资格过来提出涨租金呀,这样都会觉得不行,这是房东与租客情分层面的事,也要看自己经营和创新的能力


品创优品


我作为一名房产销售最有心德。我想问你一下,银行给我们免贷款钱了,还是少收我们贷款钱了。合同签订以后,你住不住,合同都是生效的。难道你不住这个期间,房主还能租给别人么?你不交房租,属于违约。房主可以扣留你的押金。


沈阳沈北房产置业顾问


这个问题得需要与房东友好的协商,不可耍无赖,国家只是建议所有房东适当减免房租,并没有规定必须给你免去房租。在这个时期,每一个中国同胞都有损失的!希望能帮到您!



情1为2何3物


兄弟,房东不减房租是正常的,你不交就是不对的,他不减只说明房东没人情味,他没义务减房租,你是没有权利不交房租,别听那些不可抗力,现在所谓的不可抗力那是打仗,这算不上不可抗力,因为银行收租就没减免就说明这不是不可抗力,这就是残酷的现实,没办法的。


上帝坐那抽烟呢


所谓的交房租是基于租赁合同,即当初跟房东有约定,每个月应缴纳多少的租金,然后交租人可以使用房屋。

既然是合同就有情势变更的可能,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以后,因与双方当事人无关的原因,发生了社会环境的异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造成当事人一方遭受重大的损害,这个时候双方当事人就应该重新协商,如果达不成协议,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来解除合同、变更合同。

那么何种情形才能适用情势变更呢?

第一,应有情势变更的事实,也就是合同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确实发生变化。

第二,情势变更,须为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相关的情势变更,即表明其知道相关情势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并甘愿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第三,情势变更必须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也就是由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所引起。如果可归责于当事人,则应由其承担风险或违约责任,而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第四,情势变更的事实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要件。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发生情势变更,就表明相关当事人已经认识到合同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且对这个变化自愿承担风险。

第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情势发生变更后,如继续维持合同效力,则会对当事人显失公平。

疫情完全是双方不可预见的客观事件,且不可归责于双方。

如果想不交房租,首先应与房东重新协商,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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