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及疫情的诈骗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2月10日,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海丰县公安局当日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庄楷明涉嫌诈骗罪一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分享到: 閱讀更多 IN汕尾 的文章 關鍵字: 批准逮捕 传染病 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