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暖企”10條來了!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

南沙“暖企”10條來了!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

南沙“暖企”10條來了!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
南沙“暖企”10條來了!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南沙“暖企”10條來了!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

2月10日,廣州南沙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臺《關於加強自然資源服務保障作用支持企業平穩有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從保障用地需求、減小疫情對企業影響、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推行“零跑動”和全流程網辦等四個方面出臺了10條“暖企”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共克時艱,促進企業生產平穩有序。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攜手企業共渡疫情難關。廣州南沙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於2月7日專門召開南沙開發區土地管理委員會審議1宗重點產業用地,確保該宗用地加快供應;針對疫情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2月7日終止了1宗商服用地掛牌出讓,2月10日對1宗商服用地的報名時間和土地出讓保證金繳納時間進行了延長。

疫情防控項目可先行用地

一是支持先行用地。對屬於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療衛生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等急需永久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完善用地手續。

二是支持臨時用地。因防控疫情應急需要(建設隔離板房、設置檢疫設施等)臨時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對企業建設項目復工復產需臨時使用土地的,採取信任審批、先行批覆。

三是加快供應用地。對符合供應條件的防疫項目和國家、省、市重點項目用地,可就單個項目及時組織召開南沙開發區土地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土地供應方案,優先加快供應。

土地出讓流程及成交時限彈性調整

一是彈性調整土地出讓流程及成交時限要求。已掛牌土地可延長報名及競價期限或中止(終止)網上交易,出讓合同簽訂日期及出讓金繳納期限最長允許延長至疫情消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二是適當調整履約監管。土地受讓方受疫情影響未按合同期限動、竣工的,可視疫情持續期相應順延動、竣工期限。三是延長批覆文件有效期。調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許可文件有效期,疫情持續期不計入文件有效期。

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推行容缺審批

一是實行“特事特辦”“即來即辦”。自有國有用地因疫情防控需要增資擴產的,直接辦理設計方案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因復工復產急需辦理抵押融資的項目實行即辦制,當場受理、當場辦結。

二是推行容缺審批。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療資源、生態環境等疫情保障項目,同步辦理用地、用林、用海手續,對非核心要件不齊的,採取容缺受理的方式先行審批。

三是試行“告知承諾制”。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階段,建設單位承諾各項建設內容符合相關控制要求的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藉助“互聯網+”實現辦事“零跑動”

一是推行零跑動和全流程網辦。對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築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條件核實等行政審批和技術審查業務採取網上申辦,批覆文件通過郵寄或在線核發等方式送達,實現“零跑動”。

二是優化不動產登記流程。對日均業務量較大的不動產登記業務實行“線上初核、預約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書郵寄送達,最大限度縮短現場辦理時限、減少人員集聚。

提供清晰辦事指引提供辦理模版

一是提供清晰辦事指引。對於告知承諾制、不動產登記等相關舉措,提供了辦理流程指引圖、承諾書模板等作為附件材料,為企業、群眾辦理業務提供具體清晰的指引。

二是落實落細各項政策舉措。政策措施中對辦理程序、時間節點等進行了明確,切實保障各項措施可實施、可操作,切實打通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保障企業、群眾“最後一公里”。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耿旭靜、董業衡 通訊員 林丹賢、鄭岸勇、張鈞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蘇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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