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中科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院長黃荷鳳聯合生殖醫學專家共同所作。針對疫情下有某權威專家“感染新冠肺炎的孕婦如胎兒不足3個月不主張保留(孩子)”的“建議”,黃荷鳳院士等人緊急呼籲:早孕期感染新冠肺炎不一定要終止妊娠,而是要根據輕重症情況具體分析,個性化對待。
撰寫:黃荷鳳 丁國蓮 金麗
一道非常時期的產科難題
眾所周知,母親的子宮是生命的搖籃,更是寶寶天然的保護所,從著床開始就為寶寶的健康保駕護航。但最近武漢兒童醫院卻發現出生30小時的新生兒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情況,這讓本就焦慮的孕產婦們開始懷疑,自己是否能在新型冠狀病毒肆虐的非常時期為自己的寶寶守好生命的第一道關卡。
同時,這也將一個非常時期的產科難題擺在了我國婦產科專家的面前——新型冠狀病毒是否能經母嬰垂直傳播?
垂直傳播也稱母嬰傳播,是指在孕產婦的病原體通過胎盤、產道或哺乳傳播給傳給子代,其中以病毒多見,如風疹病毒、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等。不論是對何種病毒感染而言,早孕期(孕13周前)都是一段特殊的時期。因為此階段處於胎兒器官發育的重要時期,又稱之為致畸敏感期。<strong>在此階段的感染常常影響器官組織的正常發育。
新冠病毒經“母胎垂直傳播”缺乏證據
但就新型冠狀病毒而言,<strong>目前尚無臨床資料證實孕期感染會導致胎兒畸形和其他風險。
就現有的幾例孕中晚期病例分析,我們在她們的胎盤、羊水和臍血中都未檢測到新型冠狀病毒。這都是不支持新型冠狀病毒可通過胎盤傳播的證據。
並且在前面提到的感染新生兒,他的胎盤和臍血病毒檢查結果也是陰性的,因此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通過母胎傳播感染的。
而參考同為冠狀病毒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在孕中晚期的垂直傳播研究結果來看,大多數研究都不支持存在母胎傳播。
建議:不要盲目“一刀切”終止妊娠
SARS疫情期間,儘管也有少量文獻提到有7例早孕患者中4例發生自然流產,提示可能疾病本身對早期胚胎髮育存在致死性影響。
但考慮到SARS重症比例高,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存在不少的輕症患者,因此,<strong>我們建議對於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早孕患者,可根據輕重症進行個體化處理,不應該盲目地採取一刀切“終止妊娠”的方案。
輕症患者要避免使用對胎兒有損的藥物、監測血氧、保證營養
如果是輕症患者,應當儘量採取相對溫和的治療方案,避免使用對胎兒有損的藥物。在需要使用特殊藥物的時候,應當充分告知相關藥物的安全性問題。
比如當下熱議的 。而這些病毒與2019-nCoV新型冠狀病毒均屬於冠狀病毒,在結構上具有相似。故此,該藥才能在中國跳過I、II期臨床試驗,直接進入III期臨床實驗,以期其能夠儘早的投入到我國的疫情防治中去。但目前已有部分研究顯示該藥物在肝臟和線粒體方面表具有一定的毒性,其妊娠期的安全性也尚待進一步確認。
同時,孕婦往往需氧量更高,因此要更加重視對孕婦低氧血癥的監測,一旦發現缺氧應儘早干預及時予以糾正。
此外,孕產婦處於對營養和心理存在特殊需求的時期,因而更要注意供給充足的營養,良好的環境和心理支持。
另外,在感染孕婦的妊娠過程中,應當加強胎兒宮內監測,比如連續超聲檢查評估胎兒結構和生長髮育情況,必要時可行磁共振檢查和產前診斷篩查。
重症早孕患者保證母體安全為第一要務
對於重症的早孕患者,保證母體安全為第一要務。
在感染孕婦出現下列重型症狀:
- 呼吸窘迫(RR≥30次/分);
- 靜息狀態下,指氧飽和度≤93%或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
- 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
- 休克;
- 出現其它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監護治療時,為了挽救孕婦生命,應當建議其終止妊娠。
此外,為了更好的評估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早孕患者繼續妊娠的風險,我們還需要重視:
- 孕婦體內病毒的載量(核酸檢測滴度);
- 是第幾代感染者;
- 肺部CT提示累及是否超過兩個肺葉;
- 孕婦是否高齡或合併基礎疾病(糖尿病、高血壓等)。
作者單位:
黃荷鳳、金麗來自中國福利會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
丁國蓮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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