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為何在《辛丑條約》上籤“肅”而不籤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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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這份賣國喪權的《辛丑條約》太過屈辱,李鴻章不願意讓他的名字伴隨這份條約名聲毀盡,才用一個“肅”字代替。

我們都知道,《辛丑條約》的簽訂直接導致清廷的末路、近代中國落後於世界潮流,李鴻章在《馬關條約》前已經乞骸骨退休,但被慈禧從病床上逼著起來去簽訂這番條約,這是要強了一輩子的李鴻章最不願意承認的一大憾事。


中國人自古十分重視名聲影響,為了保住最後的尊嚴,他不願意在這份遺臭萬年的條約上籤上自己本名,導致晚節不保。而李鴻章又曾受清廷封為“肅伯侯”,用“肅”代替本名,這種說法似乎也合情合理。並且在條約簽訂完成,李鴻章不久後就去世了,似乎也印證了這一點。

但實際上在《辛丑》上的“肅”字是一種中國傳統的畫押,即“花押”。是中國古代的草書籤名或代替簽名的特種符號,有些是一種抽象的草書文字,有些只是一個符號為個人專用記號,相當於古代版本的個性簽名。

在《馬關條約》中代替李鴻章本名的“肅”字實際上就是李鴻章的花押。李鴻章的花押也不是隨便的一個圖像,而是由他的名字“李鴻章”變形而成的,我們細看可見,上部分是一個“李”字半截,中部是簡化的“鴻”,下部分是一個隱藏的“章”,組合起來的確形似繁體的“肅”字。而中外古代都有花押的傳統,所以用花押代替本名實際上是一種更為正式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花押始於唐、興於宋、盛於元。古代早有“押字不書名”的習慣,畫押比起傳統的簽名,它具有防奸辨偽的作用。花押作為個人的書寫印章,其比起簽名更加難以摹仿,從而達到防偽的效果,因此這種押字一直沿用到明清時代。所以,一般在重要的文書契約場合中,更加常用的是畫押而不是簽名。

花押也不僅在中國流行,在12世紀中葉的歐洲花押也已盛行。花押是古代歐洲的除簽名外另一種標記形式。在歐洲畫押是一種圖形簽名,表明簽署人的身份和證明某事物的所有權與歸屬和契約的簽訂。並且當時文化普及率不高,認識字的人只佔少數,花押更加具有圖形傳播的辨識度的優勢。


李鴻章是中國近代上唯一一個可以與西方列強周旋的晚清重臣,他的一生譭譽參半,他在外對抗列強,在內推行洋務,這無疑讓末路的清政府再苟延殘喘多了一段時間。李鴻章更是被稱為“東方的俾斯麥”,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由他經手的條約文件不下數十份,不止是《辛丑條約》,在其他的一些重大的外交條約中也是由“肅”字花押代替,如與日本簽訂的《馬關條約》。

在議和大會上,李鴻章拖著病體,以其風燭殘年之軀,落筆時心情勢必難以形容,單單用“好面子”似乎揣摩李鴻章的心思似乎太小看他。


歷來現實


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中文本上籤署的並不是“肅”字,甚至並不是一個字,而是畫了一個押,這是比簽名更為正式的形式。

根據《辛丑條約》中文本第十二款規定,簽約代表的署名,要以“畫押”形式,而不是簽字形式,所以李鴻章這麼做,是遵照條約的規定而為之。同時和李鴻章參加談判的慶親王奕劻,在《辛丑條約》上也是畫了押,而沒有簽名。

這裡所說的“押”,即“花押”,是中國傳統的一種防偽簽名模式,從古代一直沿用到近現代,新中國成立後,一些老人也還依然有使用這種花押的傳統,只是現代以來已經越來越少有人用這個,以至於“相見不相識”。

“花押”通常由本人自行設計,往往是運用自己的姓名或者字號為元素,按照書法習慣組合“攢”到一起而形成,其中的筆畫順序、細節模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很難模仿,因而常用於在正式的文書上籤署。

(李鴻章的花押並不是一個“肅”字,而是包含了“李鴻章”三字筆畫在內的設計。可以看到起筆實際是“李”,中間包含了“鴻”,收筆部分有“章”的筆畫)

如果仔細看李鴻章的花押,實際上根本不是個“肅”字,實際上是把“李鴻章”三個字的筆畫組合到了一起而形成。

(1871年日清修好條規上李鴻章簽署的就是花押,日方代表簽署的也是花押)

(1885天津條約上,李鴻章簽署的花押)

(1895年馬關條約中文本上,李鴻章、李經方以及日方代表所用的都是花押)


除《辛丑條約》外,李鴻章從19世紀70年代參與談判簽署的《日清修好條規》、《中日天津條約》、《馬關條約》上,也都是依照約文規定,簽署的花押。


海研會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了,我便認認真真的回答你。

因為李鴻章當時是獨自一人承受屈辱去簽字的,不籤自己的全名,而是以自己“肅毅侯”的身份去簽字簽了一個“肅”,這樣也是為了保留自己最後的尊嚴。

當然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李鴻章只簽了一個“肅”,其實是畫押,當時規定的是雙方條約不能寫名字而是進行畫押,所以這個“肅”就只是畫押而已。

畫押這個說法是比較令人信服的,因為當時列強和我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全部都是採取的花押方式簽訂,在那個年代,簽名是比較容易模仿的。

所以為了保證條約的安全性,列強全部都要求清政府大臣簽訂的時候都採取畫押的方式,畫押的效力確實也比簽名高級很多。

那什麼是畫押呢?為什麼一個“肅”字就算是畫押呢?我現在來看當時李鴻章的那個“肅”字有點像道士畫的符,這是當時高官的一種獨特簽名方式。

最早起源於唐朝。這個“肅”和平常的肅不一樣,是根據自己名字的一些筆畫,然後加上自己獨特的風格形成的,這樣寫出來字就似字非字,讓常人難以模仿。

而且當時在《辛丑條約》上面也明確規定了,簽訂形式只能用畫押的方式進行,這種事情在當時是非常正常的,我們觀察清政府和其他列強簽訂的條約,比如和日本簽訂的《日清修好條規》條約的時候也是採用的畫押方式,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出當時簽訂這些條約統一採用畫押的方式而不是簽名。


江水趣談


如果看過熱播劇《走向共和》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這樣一個場景:

清政府在與外國列強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的時候,由李鴻章和奕劻負責簽署。但正當奕劻要簽字的時候,李鴻章就制止了他,並說:“天下最難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簽在這賣國條約上,就是千古罪名啊。王爺,你還年輕,路還長著呢,由我來吧。”

於是乎,李鴻章就代表了奕劻在條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請注意,這兒並不是——李鴻章,三個大字,而是一個“肅”字。

當然了,這畢竟是出自影視劇,實際上,在現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庫房的《辛丑條約》原版條約上,不僅有十個國家代表的簽字,還有李鴻章的簽字和印章,當然了,還有慶親王奕劻的簽字和印章。

(如下圖:)

(慶親王奕劻簽章的內容:欽命全權大臣便宜行事關防)

那麼,為何李鴻章不籤自己的名字,而偏偏籤一個“肅”字呢?

實際上,這本身也是他的稱呼,因為他已經被朝廷封為了“肅毅侯”的爵位,所以用“肅”字來代表自己,未嘗不可!


方圓文史


李鴻章他在條約上籤的字不是肅,其實說白了還是他的簽名,只是似乎象徵的意義似乎不只是他一個人,而且還將背後的東西給稍稍放大了一些。

這個所謂的肅字其實還是李鴻章這三個字演變而來的,是李鴻章他個人的一種代表,在當時這種被稱作為畫押。



那麼李鴻章為什麼要這麼籤呢?因為不可否認,那些印在紙上的東西叫做賣國條約,他李鴻章何嘗不清楚。但是他代表著清政府,能違反國家意志嗎?很明顯不能,但是讓他自己承擔所有,公平嗎?很明顯。


所以,肅可能也是他逃避的一種方式,或許有心裡安慰的成分吧。畢竟世界上最難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另外,這個肅雖然是李鴻章所籤,但是另外一方面,他還象徵著清政府。在未來的某一天,看到這個字肯定不會第一眼就會想到李鴻章,但是要是李鴻章這三個字簽上去呢?很明顯了吧。


眾森淼


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上籤下的並非自己的本名,也不是所謂的“肅”字,而是自己設計的“花押”。這個問題之所以值得一答,主要是因為它涉及到了“花押”的歷史。

在不少影視劇中,過堂審訊後都有個犯人“畫押”的情節。這裡的“畫押”,與李鴻章所籤的“花押”,本質上是一回事,也就是相當於咱們如今所說的簽字。李鴻章之所以這麼籤,並不是他的首創,也不是因為所謂的羞恥心,而是有著十分古老的傳統。

簡單來講,就近年來出土的文獻顯示,早在漢代時便有“簽名”和“畫諾”的做法。在漢晉時期,一些上行文書經上級官員批准後,會在後面簽上一個“諾”字。因舊時能讀書寫字者很少,所以官員們根據自己的書寫習慣來畫“諾”,也具備了辨識度,可作為憑證。這便是後來的“花押”。

在宋代黃伯思所撰的《東觀餘論》一書中,曾有這樣一段記載:

唐令,君臣上奏,任用真、草,唯名不得草。後人遂以草名為花押。

就此來看,“花押”的提法,至遲在宋代時,人們已經將在奏章、文書上的簽名稱作“花押”。花押中的“花”,所指的是“花體字”,也就是自定的一種草體字。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避免他人冒籤。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樣一個圖案豈不是更容易被仿寫?

實則不然。要知道,比起大家都能書寫的文字而言,自己設計的“花體字”實際上更具有辨識度。古代讀書人很少,而以毛筆書寫的時代,一些複雜的文字並非誰都能夠模仿。以李鴻章三個字為例,如果簽署本名,反倒容易冒名頂替,而他簽署的那個看起來像是“肅”字的花體字,則很描摹。

花押的傳統,在晚清時同樣保持,所以李鴻章在與列強簽署條約時,也是用花押,而不是簽署自己的本命。他所描摹的這個文字,或者說是圖案,與簽名印章有著一樣的法律效力。

最後只得指出的是,儘管李鴻章不願簽署《辛丑條約》,更不想給自己留下個賣國賊的罵名,但人在官場身不由己,最終還是讓慈禧逼著去做了最後一次“賣國賊”。只是,他用的花押,而不籤本名,則是當時的傳統。


史海爛柯人


甲午戰爭失敗後,做為清朝全權大臣的李鴻章,遠渡重洋與自己的老對手伊藤博文談判。談判的過程極其艱難,李鴻章雖然竭力為自己代表的國家爭取最大的利益,但奈何是戰敗國,徒勞掙扎,最後被迫簽訂了條款極其苛刻的《馬關條約》。

回國後,清政府撤去了李鴻章北洋通商大臣等重要職務,全國罵聲四起,李鴻章心如死灰,此番遭遇開始動搖裱糊匠對清廷的“忠”。

八國聯軍侵華期間,面對清廷的勤王詔書,李鴻章稱之為“矯詔、亂命”,聯合張之洞等人與西方各國領事簽訂條約,實現“東南互保”;甚至私底下與南方革命黨眉來眼去,若不是時機不成熟,再加上年事已高,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總統有可能就是李總統。

食君俸祿,忠於朝廷,與君分憂,清朝最大的背鍋俠,揹著千古罵名,在諸多的不平等條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大名。《辛丑條約》簽訂時,心灰意冷,對清廷的忠蕩然無存,籤個“肅”字,告訴世人:朝廷無能,非我之罪也。功過是非,自有後人評說!



念念分明堂


答: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上籤的是“花押”。

在中國古代,花押可是比簽名更具法律效力的東西。

首先,根據《說文解字》一書對“押”字的解釋:“押,署也。”

即“押”的意思就是署名。

但是一些老百姓不識字,他們在接觸到合約文書之類需要署名的時候,籤不了名,怎麼辦?

那麼,就可以根據他心中所想,隨便畫個什麼圖形。

由於這個圖形直接表現出個人的習慣與創意,旁人難窺其意,就難於模仿作偽,且辨識度極高,所以比簽名更具法律效力。

因此,“花押”也叫“畫押”。

但是,高雅的知識分子不喜歡別人說自己在“畫押”——那樣是等同於譏笑自己不識字。

他們在畫押的時候,故意用草書寫一些似是而非的字,並且擠攢在一起,讓人難於識別,改稱為“花押”,意思是用花體字寫的符號。

宋人洪邁因此在《容齋五筆》中說:“押字古人書名之草者,施於文記間,以自別識耳。”

在宋代,由於與鄰近的遼、金、西夏都有經濟、文化上的交流,這些兄弟民族不識漢字,畫押更加盛行。

蒙古入主中國後,擅長騎躲的蒙古卻難於執筆,甚至推行固定押印以代替執筆畫押。

另外,花押這種形式也不僅只在中國流行,在亞洲其他國家甚至歐洲也都有簽名用“花押”的形式。

尤其是日本。

現代的中國人已經幾乎沒有人會花押了,日本人還保留著花押的習慣。

1871年《日清修好條規》上,李鴻章簽署的是花押,日方代表簽署的也是花押。

1901年的《辛丑條約》中文本第十二款規定,簽約代表的署名,要以“畫押”形式,而不是簽字形式。

所以李鴻章就遵照條約的規定簽了花押。

和李鴻章參加談判的慶親王奕劻也同樣是在《辛丑條約》上籤了花押,沒有簽名。

除《辛丑條約》外,李鴻章在《中日天津條約》、《馬關條約》上,也都是依照約文規定,簽署的花押。

李鴻章的這個花押,遠看像“肅”字,估計跟他是一等肅毅伯這個爵位有關。

近看這“肅”字,上邊的部分是一個“李”字的一半,中間的部分是狂草的“鴻”字,下邊部分收尾處隱藏有一個“章”字。

到底是不是這樣的呢?

李鴻章本人從來沒做過解釋,全由觀者自己品味了。

下面列舉幾個非常著名的花押,大家來品味一下其中意思。

第一個是書畫皇帝宋徽宗的花押:很隨意的兩橫,然後急匆匆的一個提折。

啥意思呢?

肯定不是他的名字趙佶。

有人根據他的身份猜,說是“天下一人”,不知您以為然否?

第二個是大明亡國之君崇禎皇帝的花押,這盤龍團鳳的一堆,寫的是什麼呢?

有人說是他名字中的“由檢”二字;也有人說是“一國之主”,您覺得呢?

第三個是民族大英雄鄭成功的花押——漳州軍餉大元上面鑄有他的花押——有人說是“朱成功”三字合體,您看出來了嗎?


覃仕勇說史


《馬關條約》確實是該李鴻章去籤,這個罵名他得背。

但《辛丑條約》關他鳥事啊!

義和團的師兄弟們在北京玩紅燈照的時候,他正在廣東做總督呢。

慈禧腦子進水對列強宣戰後,他和張之洞,劉坤一,袁世凱搞了東南互保,避免被列強瓜分的命運。

等聯軍進了北京城,慈禧逃到西安後,一地雞毛無人收拾,才逼著李鴻章出來收拾殘局。

後人多目李鴻章為賣國賊,卻不知,僅此一事,也足以洗盡其一生恥辱!

風疾知勁草,板蕩識忠臣。

身為臣子,見功名事業而奮不顧身,故值一讚👍。

而明知是恥辱之事,卻為國家計,毅然決然赴身前往者,是為真國之柱石,更值一讚。

惜此等不易,卻不為世人所知,更不為後人所諒!

少荃少荃,後人多是混帳!

中堂中堂,世事如此艱難!

假設庚子之亂後,李鴻章不出,中國久亂之局面無人收拾,日俄必勢瓜分中國,應是情理之內、意料之中事。

所幸中國還有李鴻章!

遙想當年,李鴻章在廣州接慈禧詔,乘船北上,臨別之際,七旬老人,坐於船頭,對送別之人慨然而道:

——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鍾,鐘不鳴,和尚死矣!

說罷,兩行濁淚,一抹夕陽,掉棹北上,已知不會再有歸時。


辛丑年,與列強十一國簽約,如此重恥國約之上,李鴻章不寫名、不寫字、不寫號,只寫一“肅”字!

名、字、號者,均得之於父母或己身,而所謂“肅”者,清廷當年所賜“肅毅候”之爵。

一字寫罷,擲筆長嘆,得之於清,還之於清!

回望當年,猶存“一萬年來誰著史? 八千里外慾封侯”之雄心壯志,而今安哉?痛何如哉!

歸,數月後,卒。


慈禧聞訊,大哭,是為其平生未有之傷心。


風談天下


提起李鴻章,我們第一印象恐怕就是中學課本上籤訂《辛丑條約》的那個插圖了吧。李鴻章究竟是誤國的佞臣和愛國的忠臣,功過各有,誰也無法給出一個明確的論斷。有人說李鴻章自覺慚愧,於是在《辛丑》上籤的名字用“肅”字代替,怕後世人詬病,不敢署自己的真實名字。

實際上事實並非如此,條約上的“肅”字,就是李鴻章的名字。這種寫法在中國傳統中是的畫押,即“花押”,它是中國古代代替簽名而設計出的一種形式,有的創造成一種抽象的文字,有的甚至只用一個符號來作為記號,通俗來說,也就是自己設計的一個專屬簽名。

我們來仔細看一下這個“肅”字,上邊的部分是一個“李”字半截,而中間的部分則是簡化的“鴻”字,下邊部分收尾處是一個隱藏的“章”字,三個字巧妙的組合起來就形成了一個酷似確形似“肅”的字。

“花押”的寫法,除了本人親筆,外人很難模仿,一定程度上增強了保密性,也間接體現了一種重視程度。再加上古代中外都有花押的傳統,所以用花押在協議上署名來代替本名就再合理不過了。 說起“花押”,它始於唐、興於宋、盛於元,自古以來就有“押字不書名”的習慣,畫押和傳統的簽名相比,它具有一定的防偽作用。“花押”作為個人的簽名更加難以複製和摹仿,從而達到保密的效果,因此這種落款以”花押”的形式出現在契書合約上就一直沿用到了清代。


所以,《辛丑條約》上李鴻章用“肅”字代替簽名也就順理成章。 在封建社會時期,花押這種形式也不僅只在中國流行,在亞洲其他國家甚至歐洲也都有簽名用“花押”的形式。“花押”在歐洲多是一種圖形樣式簽名,一般用來表明簽署人的身份或者證明某事物的歸屬問題。而且歐洲地區並不像中國,自古變有象形字,文化能夠代代相傳,歐洲的文化大且只有貴族能夠識文斷字,認識字的人也就十分有限,“花押”憑藉圖形的優勢迅速而持久的在歐洲大陸得以發展和延續。

《辛丑條約》簽訂以後,世人普遍都對李鴻章深有不滿,自此便打上了懦弱膽小的印子。 其實李鴻章是一個有勇有謀的晚清重臣,在當時風雨飄搖的中國,面對腐朽的清王朝,他深刻的認識到了變革的重要性。於是發起了轟轟烈烈洋務運動,讓氣息奄奄的清政府有了一絲活力。 同時他也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在當時的中國,李鴻章可以說是唯一一個能與西方列強周旋的朝臣,許多重要條約都是他著手經辦。李鴻章雖然盡力維護中國的利益,洋務圖強,但是代表了封建階級的他也有自己的侷限性。跟不可能憑藉一己之力改變中國落後的現實,對於列強的無理要求,他也曾據理力爭,然而弱國之下哪來的資本與之談判。 在議和大會上,李鴻章已是風燭殘年的老者,為官一世,臨了卻要擔起太多是他或者不是他的責任,落筆時的心情恐怕難以用語言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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