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晚清簽訂的條約都是《中*條約》,而不是《清*條約》?

暮然回首99


簡單點說就是清朝已經朝不保夕,如果以清朝來進行條約的簽訂,當清朝被推翻之後,該條約就沒有約束效力;而以中國來簽署條約,不管華夏大地如何改朝換代,都具有約束力。所以,列強在進行綜合考慮後,必須要以中國的名頭進行簽署,例如香港和澳門就是典型的例子,都是以中國的身份簽署的條約。直白點就是列強維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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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條約本來不是這麼叫的,是後來的歷史學家加上去的,比如《北京條約》。《北京條約》是《天津條約》的繼續和擴大,它不僅承認《天津條約》完全有效,而且攫取了一些新的侵略權益。




長安驛站


我認為有兩點原因,一是清廷自認為中華正統,二是西方認可清廷為中國。下面我就這兩點簡單的說說,歡迎討論。

一、清廷自認為中華正統

清朝起源於大明建州,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家族長期受明廷委任管理建州左衛,因此無論努爾哈赤是否為少數民族,是否起兵攻明,其是屬於明朝的臣子,國籍屬於大明,也就是同為中國之人。後來順治入關崇尚儒學,籌編《明史》,確立清朝為中華正統;康熙繼位,祭拜兩廟一陵(孔廟岳廟明陵),確立清承明制;雍正編撰《大義覺迷錄》,論證滿漢大同的觀點,全國學習;乾隆擴建帝王廟,昭告天下中華永不斷線。在幾代帝王的主導下,內外均以認可清朝的中華正統地位。

另外清朝在統治期間,不少官方文件和物品都冠名“中國”一詞,比如《中俄尼布楚條約》中稱呼康熙皇帝為大中國皇帝陛下,比如在北洋艦隊致遠艦遺骸中有一件瓷盤,上面寫著中華大清北洋。

二、西方認可清廷為中國

實際上,在西方人看來,管你中國是漢唐宋還是元明清,管你皇帝姓什麼,還是什麼民族,一律稱呼這個東方的國家為“CHINA”,也就是中國,在宋朝時期,曾經還一度把佔領中原的遼國稱為中國,因此西方把清朝認為是中國法定政府,並稱為中國也不足為奇。

在很多照會或條約原件中,發給清廷的電報,第一行都為“茲中華”,然後才是“大清國與XX國”,在他們的概念中,明王朝或者清王朝就如同英國的斯圖亞特王朝或者都鐸王朝一樣,只是不同的階段。

比如下圖,美國在一則關於朝鮮問題上和清廷簽署的條約中,落款就寫為中國光緒八年等等。


也正是如此,清朝自己本來就覺得自己是正統中國,外國也認為清朝是中國政府,所以清廷在與西方簽訂的很多條款中,中國和清國原本是混用,到了後面接觸越來越多,逐漸中國成為了文件的冠稱。


曹老師xixi


導語:

這件事情就要去問問專家們了,畢竟是後世專家們把條約的名字強行給改掉了。比如說《中日馬關條約》,其實原文就是《馬關條約》。

只是因為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太多了,而且有重名的可能,所以必須要區分一下,這是大清國跟誰簽訂的條約。

慈禧太后手底下的不平等條約,略多。

慈禧太后執掌朝政四十年,這四十年別的事情沒幹多少,淨在那裡簽訂條約了。今天跟俄國籤,明天跟法國籤。

但凡你現在能叫得出來的資本主義大國,慈禧太后都打過交道。別人家裡擺放著的,是一摞子獎狀,慈禧太后臥室裡放著的,是一摞子不平等條約。

不過這件事不能完全怪慈禧太后,咸豐皇帝活著的時候,其實大清國就已經是一個爛攤子了。洪秀全浩浩蕩蕩地搞了一場為期13年的太平天國運動,直接把大清國的國力給降到了史上最低。

趁著大清國虛弱的時候,西洋人一個個都冒了出來,英國、法國人是比較牛的,他們強行打開了大清國的通商口岸,強行在大清國的國土上進行各種免稅貿易。

白花花的白銀源源不斷地從大清國流出到了西洋,慈禧太后不答應啊,這錢應該擱老孃自己這裡,怎麼讓這幫洋毛子給弄走了呢?

於是乎反對西洋人的運動也就爆發了,結果人家開著軍艦一路從南打到北,直奔北京城來了。慈禧太后這才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連忙帶著人往李自成的老家西安逃竄去了。

後來就是一發不可收的不平等條約,八國聯軍侵華的時候,把紫禁城裡的好東西都給搶走了。你們現在看英國、法國人一個個把自己形容成貴族氣息,在搶東西的時候,他們可沒有這種貴族的姿態。

搶了一頓以後,慈禧太后覺得不划算,還是回來籤條約好了。畢竟京城是她的老窩,被八國聯軍這麼糟蹋可不成。

結果各種條約接踵而至,慈禧太后大筆一揮:來來來,咱們排個隊領賠款啊。國庫裡銀子現在還不夠,沒領到銀子的也彆著急,唉唉唉說你呢!彆著急扛大炮上來啊,先給你打個借條,再不成就按揭給利息。等到來年收了老百姓的稅,哀家一分不少你們的!

慈禧籤不平等條約的時候,那可是理直氣壯的。

慈禧為什麼會理直氣壯簽訂那麼多不平等條約呢?因為不是她親手簽約的啊,怎麼也輪不到她手來。

從名義上說,國家的領袖,那是光緒皇帝,跟慈禧這老太后一點關係都沒有。從實際行動上來說,簽約的是李鴻章這樣的軍機大臣,跟慈禧太后也是不沾邊。

所以慈禧太后才不管後人的評價,再說了,她把康熙皇帝給搬了出來:知道你們這些鍵盤俠要開罵了,你們怎麼不瞅瞅康熙皇帝當年也簽了不平等條約呢?

大夥兒一看,原來是《中俄尼布楚條約》,其實當時也只有《尼布楚條約》這幾個字,中俄是後來為了區分跟誰籤的,才加上去的。

這個時候慈禧太后似乎就佔上風了啊,因為英明神武的康熙皇帝,都在被動狀態下,跟沙俄簽訂這不平等的條約,為什麼她慈禧就不能簽訂了呢?

其實她不清楚的是,康熙的《尼布楚條約》算不上是不平等的條約,畢竟他也沒有讓出多少土地給沙俄,只是跟對方劃分了疆界而已。

慈禧太后可不管這些,既然祖宗能籤的,自己為什麼不能籤?和尚能摸得,我就摸不得?於是乎出現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條約多了,自然要加上籤訂國是誰。

大清國在的時候,可沒有強調中國這個說法,他們只會稱自己為大清國。中國的概念真正出現,是在清朝滅亡以後。

這個時候人們就要去考慮一個問題了,隨便拿起一個條約來,不知道是跟哪個國家籤的啊,也不是咱去簽約的,哪知道到底是東洋人還是西洋人呢?

比如說《北京條約》,大家還能分得清是跟哪個國家簽訂的嗎?大家當然分不清,因為這裡面涉及了三個西方國家。分別是中法、中英以及中俄。大清國跟這三個國家都簽訂了《北京條約》,這要是不在前面加個前綴,大家還能記得麼?

所以為了方面認清楚,就在每個條約前面都加上了前綴。畢竟北洋政府時期,還是承認這些條約的合法性的,可這些條約又不是人家北洋政府簽訂的,到時候給錢的時候,萬一給錯了,那麻煩可就大了。

比如說你把應該給英國人的錢,提前給了法國人,那人家英國人能答應嗎?而且財政上也需要做計劃。

每年什麼時候從百姓那裡收到多少錢,這筆錢該在什麼時候償還各國的欠款,這都是要做一個詳細的表格的,畢竟要是還不上這些錢,又免不了一頓捱揍。

總結:要想得到國際承認,就得認下這些欠款。

條約是大清國簽訂的,北洋政府包括民國政府為什麼要承認這些條約的合法性呢?這本身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其實洋人們也知道這件事,可是他們不能讓自己白白蒙受了損失。他們告訴北洋政府,只要承認條約的合法性,繼續履行條約的話,那麼我們就能承認你這個政府的合法性。

否則的話,你就不是一個合法的政府,到時候飛機大炮開到你家裡來,那也算是拯救難民來了。

那個時候北洋政府哪裡見過什麼大世面,而且政府要運轉下去,除了收稅以外,還要向海外銀行借錢。人家要是不承認你這個政府的合法性,那你連一毛錢都借不出來,所以事情就很明顯了。


江湖小曉生


清朝,尤其是清末,是整個中國歷史上最屈辱的一段時期。自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到1912清朝滅亡的72年間,清朝同外國政府或外商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契約、協約和合約,共計1175件。

其中比較著名,影響力較大的有《南京條約》、《天津條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等。

這些條約,簽訂之初其實並不是後世的這種名稱,如《南京條約》的具體名稱其實是《Treaty of Perpetual Peace and Friendship between China and Great Britain》,意思是《中國和大不列顛永久和平友好條約》,夠諷刺吧。

而更多的與西方各國條約,甚至都沒有名字,條約的抬頭只有一個單詞Treaty,即條約。反正不管叫什麼名字,有你大清朝的簽字畫押,你就得認賬不是?

與日本的《馬關條約》,原件上的名字也是叫《講和條約》。

為了方便區分各條約,以及讓後人記住這段歷史,當時的人們為這些條約加上了名字,要麼是以簽署地命名,如《南京條約》、《天津條約》,要麼是以簽署年份命名,如《辛丑條約》。

至於後來為什麼有的還加上了中國的名稱,變成了《中*條約》,如《中美望廈條約》、《中日馬關條約》,當然也是為了方便區分是清政府同哪一國簽署的合約。

到了稱呼《中*條約》的時期,清朝早就倒臺了,這時候的人們自然也就不會在叫

《清*條約》了。

不必糾結於叫《中*條約》還是《清*條約》,那都是當年的中國和列強簽署的不平等條約,我們只要牢記住一條就夠了:落後就要捱打。


漁樵講史


晚清簽訂的條約其實很少帶有中的字樣,也同樣極少帶有清的字樣。

我們知道,晚清的腐朽墮落導致列強將大廈將傾的滿清政府視為一塊肥肉。列強狼子野心最真實的展示就是爭相和晚清政府簽訂的一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

據可靠史料顯示,自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到1912清朝滅亡的72年間,清朝政府同外國政府或外商、國際組織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契約、協約和合約共1175件。

這上千份條約其實就是上千份的奇恥大辱。然而病入膏肓的滿清政府已經麻木不仁,習慣於割地賠款來換取苟延殘喘的空間。

以前我們在學習歷史的時候,總是會讀到類似《中英南京條約》等名稱,其實,這並不準確。因為滿清政府和列強們之間簽訂的條約沒有帶有中字,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直接以地名為條約名稱。歷史上並沒有《中英南京條約》的說法,而只有《南京條約》。

那麼為何後來我們非要加上國名呢?

原因很簡單,也很丟人,那就是因為後來簽訂的條約太多,僅僅用城市名難以區分。比如,很多在南京和好多個國家簽訂了條約,但是條約的內容卻不相同。為了區分,只好帶上國名。

但是為了區分而加上國名,卻非清政府的選擇,而是後來歷史學家做的。那為何清政府不加中字呢?是不是像人們說的那樣,滿清政府從未將自己當做中國人?而僅僅視自己為華夏地區的主人?

於是很多人煞有介事的杜撰了雍正帝著作“大義覺迷錄”中表示“朕非中國之人”,“朕以外國之君,主中國之事”等等。然而雍正的大義覺迷錄中卻並沒有這種說法。所以,那種滿清政府並不將自己視為中國人,也是無中生有之事。

其實,中國這個詞出現的時間比較早,但從來沒有正式的出現在王朝的名字當中。中國的字面意義是中央之國。歷史上只要是佔領了華夏區域的朝代,大都將自己視為中央之國,亦是中國。但是卻從未有一個王朝將中國放進自己的國名之中。

而中國進入國名,是從孫中山建立中華民國開始,然後新中國成立,中國也成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也就是說,滿清時期,雖然滿人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但是中國卻僅僅和歷史上一樣只是作為一個區域的名稱,而非國名的存在。所以在簽訂條約的時候,也就不會將中字加進去了。

但是西方列強並不理解其中的含義,至於是中國還是清政府,對於他們來說都是china。而唯有對中國歷史有著深入瞭解的日本人深諳此事,所以他們在簽訂條約的時候,加上的日清二字,如日清馬關條約就是如此。


Crazy歷史


看來是您對概念有些誤解,其實這很正常的,因為近代以來,在西方列強的眼中,壓根就分不清中國歷史上的“朝代”概念,或者說人家不管你是元還是明,或者後來的大清王朝等,甚至將之前的漢唐也是等同視之為“同一個國家的不同歷史朝代”,因此統一叫做“China”,意為中國。

另外,我們還必須要明白一點,那就是以民族為主體的“民族國家”這個概念,本身就是來源於西方世界,也是近代以來隨著西方文明的興起,也才逐漸有了“國家”的概念,後來由於西方世界長期主導世界的話語權,因此它們的很多“原創”至今在用(通用),包括今天的世界主導權基本上還是由美國為主的西方世界來領導。

近現代以來,各種各樣的國際規則幾乎都是由西方制定的,因此西方列強在強迫與清廷簽訂的那些不平等條約中使用“中X某某條約”就合情合理了。

事實上,無論是最後一個封建王朝的大清,還是歷來的“以中原為基地的正統王朝”都被視為我國曆史文明的傳統和傳承者,也就是中華文化的“正統”,這一點可以從《二十四史》就看得出來,雖然後來民國所修的《清史稿》未被正式列入,但說明民國政府對大清王朝的歷史正統地位並不否認,而且專門強調自己是合法來源於清朝政權的,包括袁世凱的北洋軍閥政府都是一個道理。

總之,我國曆史上的奴隸制及封建各個王朝都是我們國家的歷史文化,以及文明發展演進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們統統被納入中國的概念之內。也可以說,中國是一個地理及文化上的概念,而清朝等只不過屬於中國境內的不同時期的一個“國體”概念。


東震木


這事兒其實挺簡單的,因為那些稱呼都是後來為了方便記憶才叫的,條約真正的中文名字或者標頭壓根就不帶中國兩字。清朝比較早簽訂的條約其實不帶國家名的,一般都是以簽訂地點或者爭執地點命名,比如《尼布楚條約》或者《南京條約》。

後來條約籤的太多了,就經常出現一地和多國簽訂條約,所以不得不在條約前把國家加上,方便曉得是跟誰籤的。比如《北京條約》裡就有中英、中法、中俄、中葡等若干個,《天津條約》裡也有一堆國家。

另外這種方式也有外文直譯的特點,所有簽訂的條約不可能只有中文一種文字,還得有另外一個簽署國文字。那幫外國人管不了到底是大清還是大明,它們統統都叫china,比如《南京條約》在英國的稱呼就是《Treaty of Perpetual Peace and Friendship between China and Great Britain》,中國和大不列顛永久和平友好條約,這個名字真他喵諷刺。

在條約內容裡這種語言習慣差異也是存在的,比如外國人比較喜歡弄個標題,而且大部分標題都簡陋無比,通常就一個單詞Treaty(條約),吐槽機也不太明白洋鬼子為啥這麼喜歡浪費紙,大抵人家自有國情在吧!

而中文通常沒有標題,開明宗義就是誰和誰因為什麼制定了條約,這裡的第一個誰不會出現中國的字樣。具體寫什麼得看情況而定,如果還試圖保持逼格就寫大清國大皇帝,如果想平靜一點就只寫大清國,如果被人打服了就寫大清皇帝。

不過在條約內容裡是會出現中國、中華等字樣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吐槽機犯了小人之心,我覺得但凡牽涉重要利益的條款用的大多是中國,而且越晚籤的條約裡越明顯。比如《中英北京條約》關於官員不得干涉傳教、隨員家眷權力、商業特權等內容所對應主體幾乎全是中國而非大清。

我有點懷疑這是洋鬼子為了防止咱們政權更替故意留的後手,因為條約內容是更廣義的中國,所以即使清朝滅亡他們也可以繼續享有條約權力。當然,這是沒證據的,不過事實上確實那些特權一直持續到了民國。

總結起來吧,所謂的《中某什麼條約》其實只是後來的俗稱,並非那些條約的正式稱呼,結合外文翻譯後那麼叫也沒什麼錯。而且條約內容裡責任主體大部分是中國而非清國,叫那個名字也不算錯。


歷史吐槽機


回答這個問題呢,我們要了解中國的英文名China的由來――關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

  1. 其中大多數人認可的一種說法是,它來自古梵文cina。三千年前的古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和《羅摩衍那》中就有cina一詞。但是關於cina一詞所指的具體地區卻無定論。有人認為指的是周,有人認為是秦,還有人認為是善於製造精美白瓷的景德鎮的古稱“昌南”,還有人認為指的是中國南方的粳稻民族。
  2. 還有一些學者,如成都理工大學劉興詩教授和上海東華大學教授周啟澄,認為“China”一詞源於中國的絲綢。周啟澄認為,在希臘文明時期,中國的絲綢已經通過“絲綢之路”來到了歐洲,於是希臘文中也出現了“絲”這一詞彙,希臘文中“絲”的發音與中文相近。隨後,在拉丁文中,“絲”的發音已經基本與以後“China”的發音相近,在法文中,“絲”的拼寫則為“chine”,與英文“China”的發音與拼寫已經非常接近,最後再從法文正式“過渡”到了現在的“China”一詞。
  3. 周啟澄認為,絲綢是中西方文化交流中最早也是最主要的一種載體,在西方人眼裡,絲綢是中華古代燦爛文明的象徵,因此,英文中表示“中國”的單詞“China”源自絲綢就順理成章了。

所以說在很久以前,在西方人的眼裡CHina就是中國的代名詞,清朝只不過就是一個朝代,皇帝而已。跟清朝簽訂的合約在他們眼裡都是和中國簽訂的!


西里西亞X


條約其實並沒有名字,這些名字是後人加上去方便識別的,條約只有簽署方(代表)、款項、日期這些內容,簽署方(代表)舉例來說有「大清大皇帝特命欽差大臣李鴻章」之類的,中文版本中方署名多以「大清」為主。

要查證其實很簡單,自行百度圖片「某某條約原件」就可以看到。

以下是辛丑條約的原件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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