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為何在《辛丑條約》上籤“肅”而不籤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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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晚清重臣,與曾國藩、張之洞、左宗棠併成為晚清“中興四大名臣”,淮軍和北洋水師的創始人和統帥、洋務運動領袖之一,建立了中國第一支西式海軍——北洋水師,世人多稱其為李中堂。他被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視為“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德國海軍大臣柯納德稱為“東方卑斯麥”。



他靠鎮壓太平天國運動起家,在這個過程中受到慈禧的重用,先後參與了鎮壓捻軍起義、甲午戰爭,以及作為洋務運動的倡導者。並代表清政府清政府簽訂了《越南條約》《馬關條約》《中法簡明條約》,以及《辛丑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



對於李鴻章的評價,後人多集中在他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上,認為其出賣國家主權,割地賠款,讓古老的帝國遭受到了最大的恥辱。但是對於這樣的評價,實際上對李鴻章是不公平的,作為清朝廷中的大臣,他只能聽從朝廷的安排,而且在每一次簽訂條約的時候,他都盡力維護本國的利益,據理力爭,然而無奈國家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

他已經看清了清朝統治者的腐朽和黑暗,他也希望變革圖強,所以他主導洋務運動,希望通過洋務運動讓大清重新振作崛起,但是無奈,清朝以徹底腐爛,統治階級害怕失去自己的統治地位,所以對於洋務運動也只是解決表面上的問題,而根本的問題一直解決不了,所以,大清這艘巨輪只能眼睜睜的沉落水底。



所以,在看清朝廷的嘴臉後,李鴻章其實是很無奈,但他又沒有辦法來逃避,所以在他代表清政府簽訂的最後一個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的時候,他將他的複雜情感包括無奈、憤怒、悲痛等全部落實在他的簽名上,他將他的名字寫成一個“肅”字。



朝廷對於他對的貢獻,封他為一等肅毅伯,他之所以把名字籤成“肅”字,意指表達著自己的對於朝廷無能的憤怒,既然這是朝廷賞賜的,就用這個簽寫在條約上,實際上是表達著清廷的腐敗無能。

他在代表清廷簽訂《馬關條約》的時候,就是將名字籤成“肅”字。

在簽訂《辛丑條約》後,悲慟欲絕的李鴻章在簽字回來後,再一次大口大口地吐血。醫生診斷為:胃血管破裂。不久後於1901年11月7日去世。



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中文本上籤署的並不是“肅”字,甚至並不是一個字,而是畫了一個押,這是比簽名更為正式的形式。

根據《辛丑條約》中文本第十二款規定,簽約代表的署名,要以“畫押”形式,而不是簽字形式,所以李鴻章這麼做,是遵照條約的規定而為之。同時和李鴻章參加談判的慶親王奕劻,在《辛丑條約》上也是畫了押,而沒有簽名。

這裡所說的“押”,即“花押”,是中國傳統的一種防偽簽名模式,從古代一直沿用到近現代,新中國成立後,一些老人也還依然有使用這種花押的傳統,只是現代以來已經越來越少有人用這個,以至於“相見不相識”。

“花押”通常由本人自行設計,往往是運用自己的姓名或者字號為元素,按照書法習慣組合“攢”到一起而形成,其中的筆畫順序、細節模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很難模仿,因而常用於在正式的文書上籤署。

(李鴻章的花押並不是一個“肅”字,而是包含了“李鴻章”三字筆畫在內的設計。可以看到起筆實際是“李”,中間包含了“鴻”,收筆部分有“章”的筆畫)

如果仔細看李鴻章的花押,實際上根本不是個“肅”字,實際上是把“李鴻章”三個字的筆畫組合到了一起而形成。

(1871年日清修好條規上李鴻章簽署的就是花押,日方代表簽署的也是花押)

(1885天津條約上,李鴻章簽署的花押)

(1895年馬關條約中文本上,李鴻章、李經方以及日方代表所用的都是花押)


除《辛丑條約》外,李鴻章從19世紀70年代參與談判簽署的《日清修好條規》、《中日天津條約》、《馬關條約》上,也都是依照約文規定,簽署的花押。


海研會


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清政府再次戰敗,最後被迫和十一國簽訂了《辛丑條約》,而代表清政府去簽訂《辛丑條約》的正是李鴻章,李鴻章是滿清的裱糊匠,他這一生代表清政府簽訂了很多不平等的條約,雖有房杜之能卻生不逢時,實在可惜。

我們今天在看《辛丑條約》,在上面中方簽訂的落款並不是李鴻章三個字,而是一個看上去像“肅”字一樣的字,那麼李鴻章為何在簽訂《辛丑條約》的時候,落款不是自己的本名呢?

我們需要先弄明白,這個“肅”字是什麼意思,在太平天國運動期間,李鴻章奉命組建“淮軍”,淮軍是中國軍隊近代化發展的一個標誌,也是晚清時期,清政府的主要國防力量。在李鴻章率領淮軍鎮壓了太平天國運動之後,公元1864年,李鴻章受封一等肅毅伯,所以這個“肅”字,代表的是清政府給李鴻章封的爵位,李鴻章又代表清政府去參與列強和談,用這個“肅”是最合適的,簽訂條約不是個人行為,而是國家行為。

而在中國古代,和現代社會很多地方都是一樣的,現在做生意主要用的是合同,簽了字後,在蓋上公章,或者是按上帶有指紋的手印,這就具有法律效應了,在中國古代簽訂官方合約,文件一樣是需要蓋印章,或是畫押的,如果不是蓋大印,就會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辨識度不高,畫押簡單且容易仿造,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就出現了一個比較有特色的記號“押字”。

我們可以把押字理解成類似於現在的藝術簽名,是各具特色的,這種押字其實說它是符號更為合適一些,因為這已經脫離了漢字書寫規範,只是看上去和個人姓名是相同的,而這種押字具有兩個特點,第一個是獨特性,第二個是不容易被模仿,在古代這種簽有押字的信件,文書是可以當做憑信來使用的。

在古代的一些名家的書畫作品中,我們鑑別真偽的方法有這麼幾個,一個是作畫風格,另外一個是印章,而在一些書畫作品中,我們就可以看到名家留在上面的押字,以此來辨別真偽,而李鴻章簽署在《辛丑條約》上這個有些像“肅”的字,應該就屬於押字,事實上,我們仔細辨別李鴻章簽署在《辛丑條約》上的這個符號,也是能找到他名字的一些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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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了,我便認認真真的回答你。

因為李鴻章當時是獨自一人承受屈辱去簽字的,不籤自己的全名,而是以自己“肅毅侯”的身份去簽字簽了一個“肅”,這樣也是為了保留自己最後的尊嚴。

當然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李鴻章只簽了一個“肅”,其實是畫押,當時規定的是雙方條約不能寫名字而是進行畫押,所以這個“肅”就只是畫押而已。

畫押這個說法是比較令人信服的,因為當時列強和我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全部都是採取的花押方式簽訂,在那個年代,簽名是比較容易模仿的。

所以為了保證條約的安全性,列強全部都要求清政府大臣簽訂的時候都採取畫押的方式,畫押的效力確實也比簽名高級很多。

那什麼是畫押呢?為什麼一個“肅”字就算是畫押呢?我現在來看當時李鴻章的那個“肅”字有點像道士畫的符,這是當時高官的一種獨特簽名方式。

最早起源於唐朝。這個“肅”和平常的肅不一樣,是根據自己名字的一些筆畫,然後加上自己獨特的風格形成的,這樣寫出來字就似字非字,讓常人難以模仿。

而且當時在《辛丑條約》上面也明確規定了,簽訂形式只能用畫押的方式進行,這種事情在當時是非常正常的,我們觀察清政府和其他列強簽訂的條約,比如和日本簽訂的《日清修好條規》條約的時候也是採用的畫押方式,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出當時簽訂這些條約統一採用畫押的方式而不是簽名。


江水趣談


如果看過熱播劇《走向共和》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這樣一個場景:

清政府在與外國列強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的時候,由李鴻章和奕劻負責簽署。但正當奕劻要簽字的時候,李鴻章就制止了他,並說:“天下最難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簽在這賣國條約上,就是千古罪名啊。王爺,你還年輕,路還長著呢,由我來吧。”

於是乎,李鴻章就代表了奕劻在條約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請注意,這兒並不是——李鴻章,三個大字,而是一個“肅”字。

當然了,這畢竟是出自影視劇,實際上,在現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庫房的《辛丑條約》原版條約上,不僅有十個國家代表的簽字,還有李鴻章的簽字和印章,當然了,還有慶親王奕劻的簽字和印章。

(如下圖:)

(慶親王奕劻簽章的內容:欽命全權大臣便宜行事關防)

那麼,為何李鴻章不籤自己的名字,而偏偏籤一個“肅”字呢?

實際上,這本身也是他的稱呼,因為他已經被朝廷封為了“肅毅侯”的爵位,所以用“肅”字來代表自己,未嘗不可!


方圓文史


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上籤的字並不是“肅”,只是李鴻章在簽字的時候,刻意把“李鴻章”三個字連在了一起,導致人們第一眼望去,會認為李鴻章簽了一個“肅”字。李鴻章之所以將自己的名字連在一起,主要是因為李鴻章在簽字的時候,身體和心理都受到了極大的壓力。李鴻章是我國近代史上極具爭議性的一個人物,他領導了清朝的洋務運動,創建了我國第一支近代化海軍,為改變清朝落後捱打的局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同時他也代表清朝簽訂了包括《馬關條約》和《辛丑條約》在內的多個不平等條約,被很多人罵做賣國賊。

《辛丑條約》是李鴻章一生中籤訂的最後一個不平等條約,在《辛丑條約》簽訂之前,李鴻章已經因為簽訂《馬關條約》身敗名裂。慈禧太后對11個國家宣戰之後,李鴻章就已經知道清朝肯定會戰敗,他和張之洞等人聯合,與列強簽訂了《東南互保》協定,避免了江南地區受到列強的侵略。八國聯軍侵華戰爭爆發後,慈禧太后下旨讓李鴻章北上談判。

當時李鴻章的身體狀況已經非常差,但是在整個清政府裡面,除了李鴻章之外,慈禧太后再也找不到第二個能夠與列強面對面談判的人。因為有了《馬關條約》的教訓,李鴻章並沒有急著北上談判,他在上海停留了很長時間。因為北方的局勢十分混亂,南方的實權派官員們約定,只要慈禧太后被殺死,就擁戴李鴻章做大總統。李鴻章對大總統的位置沒有多少興趣,他之所以遲遲不願意北上,主要是不想再揹負賣國賊的罵名。

在慈禧太后的再三要求下,李鴻章最終同意北上,李鴻章到達天津之後,國內的很多文人便開始聲討李鴻章。外國的使者依仗著控制了北京,提出了很多無理的要求,李鴻章在內外的壓力下很快病倒。重病之下的李鴻章仍然堅持和列強談判,列強們擔心一旦李鴻章病死,清朝將變成一團散沙,因此他們不斷向李鴻章施壓,逼迫李鴻章在條約上簽字。

在經過慈禧太后批准後,李鴻章被迫同意了列強的無理要求,並且在《辛丑條約》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可以說李鴻章這幾個字籤的非常痛苦,因為這幾個字簽出來之後,李鴻章就成為了千古罪人,肯定要受到後世的唾罵。但是李鴻章又不得不籤這幾個字,畢竟北京城都已經被列強攻佔,如果李鴻章不簽字,清王朝很可能就要被列強滅掉。

據說在《辛丑條約》的簽字儀式結束後,李鴻章便開始大口吐血,沒多久就因病去世了。從李鴻章籤的這幾個字中,我們可以看到李鴻章簽字時候的無奈和悲哀。實際上李鴻章也不想要簽訂這些喪權辱國的條約,只是當時的清王朝國力太弱,沒有能力和列強談條件。從李鴻章簽訂條約的故事我們也能夠得到教訓,落後就要捱打,只有強大才有談判的資本。


歷史總探長


李鴻章他在條約上籤的字不是肅,其實說白了還是他的簽名,只是似乎象徵的意義似乎不只是他一個人,而且還將背後的東西給稍稍放大了一些。

這個所謂的肅字其實還是李鴻章這三個字演變而來的,是李鴻章他個人的一種代表,在當時這種被稱作為畫押。


那麼李鴻章為什麼要這麼籤呢?因為不可否認,那些印在紙上的東西叫做賣國條約,他李鴻章何嘗不清楚。但是他代表著清政府,能違反國家意志嗎?很明顯不能,但是讓他自己承擔所有,公平嗎?很明顯。

所以,肅可能也是他逃避的一種方式,或許有心裡安慰的成分吧。畢竟世界上最難寫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另外,這個肅雖然是李鴻章所籤,但是另外一方面,他還象徵著清政府。在未來的某一天,看到這個字肯定不會第一眼就會想到李鴻章,但是要是李鴻章這三個字簽上去呢?很明顯了吧。


眾森淼


是這個嗎?

李鴻章籤的這個,不是簽名,而叫作“花押”,是當時很流行的一種契約簽字形式。


給大家看幾個其他的花押:

分開來就是:朱由檢

再看看這個,畫押印

宋徽宗的“天下一人”畫押

日本人受到我們影響,也用花押,以下是一些日本首相的花押:


延伸閱讀:


知更圖書館


李鴻章為什麼在條約上籤“肅”字而不籤他的本名。各位都講到了【肅毅伯】是朝廷封給他的名號,簽名號也等同於他本人簽字,脫不了干係!

不過,有些人對李鴻章進行辯護,這是沒用的,徒勞的。因為李鴻章籤的條約太多,他的名字就成了滿清政府賣國代表人,歷史將永遠將他釘在了恥辱柱上。


1984年,設計師在與撒切爾夫人談判香港問題時,曾斬釘截鐵地說,如果我們到時收不回香港,我們就是滿清政府,就是李鴻章。可見,李鴻章與賣國行為脫離不了關係,洗也洗不掉。

今天的某些人百般為李鴻章開脫,不知為了什麼。我想,過一段時間,我們的後代會這樣描述:

李鴻章讓我們的祖國蒙羞,我們的先輩又盲目推崇李鴻章,導致思想混亂,差點讓我們二次蒙羞。如果他們不是我親祖宗,我真敢把他們的牌位從家祠裡扔出去!

陽城導航


李鴻章在《辛丑條約》上籤下的並非自己的本名,也不是所謂的“肅”字,而是自己設計的“花押”。這個問題之所以值得一答,主要是因為它涉及到了“花押”的歷史。

在不少影視劇中,過堂審訊後都有個犯人“畫押”的情節。這裡的“畫押”,與李鴻章所籤的“花押”,本質上是一回事,也就是相當於咱們如今所說的簽字。李鴻章之所以這麼籤,並不是他的首創,也不是因為所謂的羞恥心,而是有著十分古老的傳統。

簡單來講,就近年來出土的文獻顯示,早在漢代時便有“簽名”和“畫諾”的做法。在漢晉時期,一些上行文書經上級官員批准後,會在後面簽上一個“諾”字。因舊時能讀書寫字者很少,所以官員們根據自己的書寫習慣來畫“諾”,也具備了辨識度,可作為憑證。這便是後來的“花押”。

在宋代黃伯思所撰的《東觀餘論》一書中,曾有這樣一段記載:

唐令,君臣上奏,任用真、草,唯名不得草。後人遂以草名為花押。

就此來看,“花押”的提法,至遲在宋代時,人們已經將在奏章、文書上的簽名稱作“花押”。花押中的“花”,所指的是“花體字”,也就是自定的一種草體字。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避免他人冒籤。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樣一個圖案豈不是更容易被仿寫?

實則不然。要知道,比起大家都能書寫的文字而言,自己設計的“花體字”實際上更具有辨識度。古代讀書人很少,而以毛筆書寫的時代,一些複雜的文字並非誰都能夠模仿。以李鴻章三個字為例,如果簽署本名,反倒容易冒名頂替,而他簽署的那個看起來像是“肅”字的花體字,則很描摹。

花押的傳統,在晚清時同樣保持,所以李鴻章在與列強簽署條約時,也是用花押,而不是簽署自己的本命。他所描摹的這個文字,或者說是圖案,與簽名印章有著一樣的法律效力。

最後只得指出的是,儘管李鴻章不願簽署《辛丑條約》,更不想給自己留下個賣國賊的罵名,但人在官場身不由己,最終還是讓慈禧逼著去做了最後一次“賣國賊”。只是,他用的花押,而不籤本名,則是當時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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