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郭荣娜、董事杨樾、监事孟晨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公直、副总经理曹华以及财务总监徐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郭荣娜、董事杨樾、监事孟晨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公直、副总经理曹华以及财务总监徐璐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20年3月4日起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1,020,854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收到董事郭荣娜、董事杨樾、监事孟晨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公直、副总经理曹华以及财务总监徐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2、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比例及股份来源:不超过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合计减持不超过 1,020,854股,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3、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自2020年3月4日起的6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郭荣娜、杨樾、徐璐曾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刘公直、曹华、孟晨鹦、徐璐曾承诺过在增持期间(2018年7月9日-2019年7月31日)及增持股份完成(2019年7月31日)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在减持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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