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导读:

公元1368年,被后人称为顺帝的元朝末代皇帝妥懽帖睦尔在汉族起义军强大攻势下仓皇逃出大都,奔向草原。面对元末风起云涌的民众大起义,成吉思汗的子孙竟然一筹莫展。帝王在彷徨哭泣,昔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蒙古大军也变得不堪一击,举世瞩目的大元帝国顷刻间冰消瓦解。是什么原因使弯弓射雕的成吉思汗子孙如此不堪?

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元末农民起义军:“红巾军”


分析这其中的原因,当然有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诸多因素在里面。从成吉思汗到元顺帝,历代帝王大汗都面临着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儿,那就是<strong>采取何种治国理念或者何种治国方略来治理那些被占领地区及国家——事实上这些国家当时大多已沦为跨地域跨种族的殖民地区,如何面对不同国家的国情,不同的民族理念,不同的宗教习俗,游牧与农耕、草原与城邦两种文化理念的激烈碰撞。今天看来,这种观念上的激烈交锋,某种程度上比大规模的军事对抗还要可怕,稍有不慎便会亡族灭国。

一、忽必烈“祖述变通”政策的多元性

面对此种形势,忽必烈最后选择了“变通”,按现在的话讲就是走上了一条改良主义道路。关于“变通”,《元史·世祖纪》记载如下:

“辛丑,以即位诏天下。诏曰:……奚当临御之始,宜新弘远之规。祖述变通,正在今日。务施实德,不尚虚文。”

这就是忽必烈即位时施政纲领的精华所在。认真解读这一段文字,起码包含两层意思在里面:<strong>其一,今日所谓的改良和变通,乃是在“祖制”基础上的变通,所以称“祖述变通”,祖宗之法是前提和根本;其二,这种改良和变通,注重实效,注重技术,不要理论,反对繁冗。说实话,这和当时那些主张以儒学治天下的儒士幕僚们的美好意愿并不太相通,因为传统的汉民族儒学精髓是:博大精深、雍容高雅、主张中庸、和而不同,讲究长治而久安。显然初登大位的忽必烈,并没有满足那些汉族儒士的胃口,却似是而非地另搞了一套,即给所谓的“祖述变通”披上了一件儒学的外衣,其实质却是简捷务实、包容多变、讲求兑现,不富有稳定性的游牧文化的治国理念。

关于这一点,美国学者莫里斯·若沙必在其所著《忽必烈和他的世界帝国》中讲:

“我们无法否定忽必烈大汗的历史功绩,其有生之年的功绩足可为他带来无上的荣耀和名誉。忽必烈是真正的蒙古人,从来没有丢弃固有的个性和精神。”

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元朝开国皇帝:“元世祖忽必烈”

由于没有丢弃这种个性和精神,忽必烈治国理念或治国方略走上了二元或多元的道路。今天看来,他是攀上了一条政治的钢丝,只能在上面杂耍式地游走,忽左忽右、忽前忽后,努力保持着游牧与农耕二者间的平衡。

纵观当年的大历史,今人很难用对错与否来评价忽必烈治国理念及方略的多元性,所谓“变通”,也是那一时代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毕竟忽必烈是一位伟大的历史人物,他凭借着自身独特的人格魅力,过人的文韬武略,诡谲而又巧妙的权术制衡,就领土、科技、商贸而言,开拓了中华帝国前所未有的大元盛世。在他统治其间,把“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的广大疆域全部统一在大元帝国的版图,出现了“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这种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仅此一点,他的功勋就应彪炳中华之史册,怎么褒扬都不过分。

在忽必烈的治理下,终其一生,元帝国保持着相对的繁荣和稳定,尽管晚年他的多元性治国方略终究还是露出了破绽。至于忽必烈的子孙,长生天似乎就不那么眷顾他们了。忽必烈去世以后,这种多元性体制上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元帝国开始走上穷途末路。煌煌大元,从立国到灭亡仅仅经历了九十七年(1271—1368),历史上只是瞬间而已,正如中国古语而言:“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也就是这短短的九十开年,元帝国却孕育了十一位皇帝。其中除忽必烈及末代皇帝妥懽帖睦尔在位时间较长以外,仅忽必烈之孙铁穆耳承袭祖业,守成十三年,其余就是八位短命皇帝走马灯似的上场亮相,前后仅二十六年,平均三年多点就换一个皇帝。

分析其中原因,<strong>一是大多数帝王和宗亲贵族在努力保留蒙古汗国古老民族习惯、传统礼仪和风土人情的同时,却又因承袭了那些粗鄙的陈规陋习,纵欲与酗酒那些家族式的习惯得到传承且愈演愈烈,半数帝王死于这种遗传的陋习。二是如同哈姆雷特悲剧般的一幕幕宫廷谋杀和骨肉相残,更加速了元帝国的灭亡。

其中发生于上都南坡驿的弑君血案以及兄终弟及、弟又传子的闹剧,更凸显了蒙古民族古老的“忽里勒台”制度在中原汉地的不适应性和腐朽性。

今天看来,元朝统治者无节制的随意而为、朝政的粗俗鄙陋、对广大民众的予取予求,加上没有一个严密、通达、规范的体制支撑,最终造成帝国大厦的轰然倒塌乃在必然之中。凡此种种,可以说都与忽必烈治国理念以及方略的多元性所造成的后果有关。

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元朝贵族

二、忽必烈治国理念反映在国家管理体制方面的多元性

评价蒙元帝国的开国诸汗,应该说就数忽必烈智慧第一,所以他被后人冠以“薛禅”汗(“薛禅”汗即智慧的汗)的美号。据说他的过人智慧在少年时就被其祖父成吉思汗所发现。17世纪蒙古历史学家所著《黄金史纲》及《蒙古源流》都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成吉思汗临终前曾评价11岁的忽必烈说:“留心听少年忽必烈的话。他有一天要继承我,你们对他和对我生时一样!”

以上记载虽然只是一个传说,但是从一个侧面说明忽必烈少年时就以聪明睿智而崭露头角。

《黄金史纲》记载:忽必烈

“在潜邸时,即思大有为于天下,延四方文学之士及藩府旧臣,问以治道”。

1251年,在蒙古帝国内部蒙哥夺得汗位之后,对忽必烈“尽属以漠南汉地军国庶事”。自此以后,忽必烈开府于金莲川,并组建金莲川幕府,开始实现他既定的宏图伟业。

1260年,他利用一个不太合规则的“忽里勒台”战胜其幼弟阿里不哥,终于登上了蒙古大汗的宝座。前后又经过了11个年头,就在负隅顽抗的南宋王朝已经处于穷途末路之时,忽必烈为获取中国皇帝的合法地位,终于“法春秋之正始,体大《易》之乾元”,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立国号为“元”。以中国年号为朝代的“大元皇朝”一经产生,从法理意义讲,忽必烈蒙古可汗地位即已自行消亡,他不可能一边当着中国的皇帝,一边再兼着蒙古的大汗,其蒙古旧地只能作为一个行省并入元帝国的版图,事实上忽必烈也这样做了。

于是问题也随之而出现,据《元史》记载:

漠北的阿里不哥的旧部,漠南的成吉思汗诸弟后裔,西北的陆续建立蒙古各汗国的诸宗王,与忽必烈分庭抗礼,在他们看来,忽必烈在中原汉地的建元称帝,采用汉法,直接动摇了成吉思汗亲手创建的蒙古帝国的统治基础,是对蒙古民族观念和制度的颠覆。于是以海都(窝阔台后裔)、八剌(察合台后裔)、忙哥帖木儿(术赤后裔)为首的中亚、西北地区的诸宗王于

1269年春季于塔拉斯河地方召开忽里勒台大会。与会者质疑忽必烈蒙古大汗的正统地位,发誓要坚持蒙古民族的古老传统和游牧的风俗习惯,并且遣使来朝,质问忽必烈:<strong>“本朝旧序,与汉法异,今留汉地,建都邑城郭,仪文制度,尊用汉法,其故何如?”

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忽里勒台大会

对这一段历史,以往的蒙古史研究中大多认为忽必烈与漠北、西北、东北诸宗王的斗争乃是汗位之争,是反叛与平叛之战。今天看来这种评价显然有失公允,<strong>忽必烈与诸王之间的斗争更多的是意识形态之争,是游牧与农耕、草原与城市两种观念的激烈交锋,争论的焦点是在蒙古和汉地遵行何种体制和制度的问题。

这场争论不能说忽必烈就一定代表蒙古人中先进的“革新派”,也不能说海都等人就一定代表落后的“保守派”。就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只是双方所处的环境有异,出发点不同而已,无所谓对错。

争论的结果是忽必烈采取了部分妥协措施,对蒙古宗王贵族作出了一定的让步。反映在治国理念上就是国家体制与相关行政制度的二元或多元性。忽必烈为了加强对蒙汉两地的治理,缓和蒙汉之间的民族矛盾,采用了历史上著名的“两都巡幸制”,即今日所言大都与上都之间的轮流坐庄。其用意无非是在维护对中原汉地的统治的同时,又加强了对蒙古故地的羁縻。此种体制的雏形,在忽必烈之前已由中国北宋其间契丹人所建立的辽国首创,当时称

“五都纳钵”(“纳钵”为契丹语,行宫之意)。辽帝五都巡行,采取南北两府分治,维护国内汉与契丹的一国两制,当时看来,颇有成效,所以辽能够在中国辽阔的北方地区建国二百余年。然而忽必烈的“两都巡幸”制却不太理想,忽必烈率领庞大的官僚队伍北巡上都,其实对漠北及西北蒙古地方掌控意义不大,近半年的时间主要用来避暑、宴饮、狩猎和祭祀,却忽略了对中原汉地繁杂政务的有效管理。

此外,他在“两都巡幸”的基础上又构架了一个更为繁复的管理体制,今天看来,这种体制在古今中外历史上也属罕见,完全是忽必烈的首创。分析这种体制的构架,既有汉地体制,又有蒙古体制,还有政教合一的吐蕃体制,按忽必烈的说法就是“既行汉法,又尊国俗”。他是想创造一个同时管理草原和农耕两种文化民族的半蒙半汉体制,即采用汉族仪文制度的同时,又保留相当多的蒙古旧俗。这种骑墙的体制,在忽必烈看来是左右逢源,其实是弊端多多,<strong>蒙古人认为他不尊旧俗,汉化过度,汉人认为他不遵承诺,汉化不够。忽必烈两头不落好,陷入两难境地,所以施政措施举步维艰。

三、忽必烈在中原汉地采取的多元体制下的中央集权

忽必烈在中原汉地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然而这种集权制却带有多元的性质,其内涵是“内立部省,以总宏纲;外设总司,以平庶政”。在中国传统的中书省领导的郡县制之外又首创“行中书省”,即所谓的行省制度。行省之下又有路府州县各级政权,在这些政权之下,再设“里”、“坊”、“社”等更基层的辅助政权。这样的政权构架,就像一张编织严密的大网一样把汉族百姓笼罩其中,可见统治之酷烈。

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元朝统治下的汉族


除此之外,又有一张大网再次笼罩在汉族百姓的头上,那就是蒙古帝国自创建以来对占领地普遍实施的“达鲁花赤”制度。所谓达鲁花赤,蒙古语意为“镇守者”或“掌印官”,相当于现今所说的特派员。这就意味着派驻各路府州县的达鲁花赤才是各级政权的真正决策者和最高长官,然而各级达鲁花赤一职,按元朝定制只能由蒙古人担任,有时也可由色目人担任。《元史·世祖本纪》曾记忽必烈诏令:

“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族人充同知,永为定制。”

由于以上两种职官制度同时作用于同一级政权,除达到牵制的目的外,其后果只能是政令的极不畅通。

以上二元制度的叠加,本已使汉地百姓苦不堪言。忽必烈又沿袭蒙古旧制,在中原汉地大行

领土分封制度,即将中原纳税人户分封给皇室宗亲、贵族和功臣,此所谓“封禄”或“投下”。据史料记载:

忽必烈在汉地共分封了约150位宗王及勋戚权贵,这些“投下”最大有10万户,小的还有几十户不等,封地的领主除领有军队外还有权直接到封地向百姓征收赋税,因而免不了的是横征暴敛事件的屡屡发生。

中原汉地的百姓在以上三种制度的重复压迫下只能选择逃亡与反抗。《元史》记载:

河北邢州地区原为蒙古勋贵答剌罕之封地。由于地方官和封地领主对户民的横征暴敛、勒索无度,至使百姓不堪忍受纷纷逃亡,数年间封地人户由万户锐减至六百余户;弊政所致,忽必烈统治下晚年仅有记载之民众起义便达五百余起。

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元朝“祖宗根本之地”岭北行省


四、忽必烈在蒙古地方及其他少数民族地方采取的多元管理体制

忽必烈在蒙古地方特别是漠北地区所推行的行政管理制度,则更凸显了他治国理念上的多元性。忽必烈极力根据中原汉地模式来改造名存实亡的蒙古帝国,在蒙古地方试图建立起强大的中央集权体制,事实上其后果却是建立了一个管理界限不清,既混乱笨重又不成系统的官僚行政体制。由于漠北蒙古地方为“祖宗根本之地”,自成吉思汗始即已实行领地分封制,至忽必烈时,其宗王后裔仍统治各自世袭封地。为牵制诸王,进一步清除蒙古宗王贵族的政治影响,忽必烈在战胜其弟阿里不哥之后,便在和林大斡尔朵设立了和林等处都元帅府,以此加强对漠北诸王的监控。沿袭忽必烈的政策,武宗海山首设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其后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又于北方设置岭北、辽阳、甘肃行省。

至此,在漠北及漠南蒙古地区已形成一个领地分封与行省管理并行的二元管理体制。为适应蒙古旧制,路之下不设州县而依旧以千户、百户作为基层行政单位,诸王贵族的领地和民户即所谓“投下”,仍由领主管理。由于领主权力很大,故经常形成与中央王朝的分庭抗礼,忽必烈不得不于现有二元体制之外再派亲王出镇漠北,终其一朝,先后派四子那木罕,其孙甘麻剌、铁穆耳至漠北总理军国大事。于是形成亲王出镇与行省并行,再加领土分封的三重管理体制,政令之不通,可见一斑。

从忽必烈治国理念及其方略的多元性,浅析元朝多元性体制的弊端

藏传佛教萨迦派寺庙遗址


据《元史·世祖纪》记载:

为了安抚吐蕃地方,忽必烈极力扶持藏传佛教萨迦派宗教势力,即位之初便敕封萨迦派首领八思巴为国师,不久又尊其为“帝师大宝法王”,连忽必烈本人也只能“屈万乘之尊,尽师敬之节”。终元一朝,前后敕封帝师十三人。帝师不仅是全国最高宗教领袖,也是吐蕃地方的实际统治者,<strong>于是在吐蕃地方就形成了“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的政教合一的双重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之外,忽必烈又于1264年设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国师八思巴虽总领院事,但真正掌握实权的却是朝廷指派的院使。

忽必烈又沿袭蒙古旧制,派七子奥鲁赤为西平王出镇吐蕃地方。于是,在吐蕃地方就出现了领主、帝师、宣政院及亲王出镇四方共治的多元局面。

小结:

以上从几个方面论述了忽必烈治国理念中的多元性,这种多元性的结果表现为蒙古人开创的元帝国寿命的短暂,其根源还是在于元统治者治国方面的混乱与无序。和后来的清朝帝国相比,元帝国缺乏一个长治久安的治国理念。特别是在中国传统儒学治国理念方面,最终遭到忽必烈的抛弃,也是帝国大厦轰然倒塌的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通史》《蒙古黄金史纲》《忽必烈和他的世界帝国》

我是观史闻趣,喜欢历史的朋友可以关注我,大家共同交流学习。感谢您的转发、评论、点赞、收藏万分感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