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浅析:两汉时期的家暴现象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引言

家暴,家庭暴力的简称,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非常人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暴行为,其实不止是发生在现代社会,古代时期的家暴现象更不少。今天从两汉时期家暴的形成原因出发,简单了解一下两汉时期的家暴现象以及其对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

一、两汉家暴现象的形成原因

首先来说,家庭地位的不平等,就是催发家暴发生的诱因。而这里的不平等,不止是指财力地位上的不平等,更包括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正是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出现偏差,从而导致地位低的人失去了社会保障,然后遭遇家暴。


浅析:两汉时期的家暴现象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其次,文化观念中的生育禁忌以及朝廷法律中的区别待遇,都是导致家暴发生的重要原因。就两汉时期已有的法律规定来说,社会对于女性和男性之间的要求还是有很大差异的,而这种差异就给了强者继续欺负弱者的资本和权力。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就导致两汉之际的家暴现象屡禁不止。

二、两汉的家暴现象

<strong>1、对长辈的家暴

西汉初期开始,统治阶级就标榜以孝治天下。在《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集》中,甚至记载了汉文帝以身作则的例子: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而就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之下,西汉的虐老现象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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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爽,为衡山王王后乘舒所生,幼时被立为太子。后因涉及党争,其父衡山王动了废太子之心。为了先下手为强,刘爽使人上京状告其父谋反,最后其父刘赐因涉嫌谋反而刎颈自杀。但是刘爽这个大义灭亲之人,也因不孝父母而被判了死刑。

而且,就《礼记》中出现过的记载“妻甲夫乙,殴母”来看,两汉时期的虐老现象并不是个例,而带有一定的社会群发性,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子牧杀父母,殴詈泰父母、父母、叚(假)大父母、主母、后母。及父母告子不孝,皆弃市。但是,这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了虐老现象的产生。

<strong>2、平辈之间的家暴

平辈之间的家暴分为两种情况:<strong>一种是指兄弟姐妹之间的家暴,另一种则是指夫妻之间的家暴。而就兄弟姐妹之间的家暴现象来说,其爆发原因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家庭财产纷争,另一类就是因为社会地位之争。

<strong>兄弟姐妹之争

古代社会最是讲究多子多福,而家中子嗣过多之后,自然就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种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纷争,那些嫡子嫡女等处于优势的子嗣,自然就会亮出自己锋利的爪牙,比如说如《汉书》中有过这样的记载:元鼎元年,坐母公主卒未除服奸,兄弟争财,当死,自杀。不同于现代的法制社会,两汉时期的冰冷的法律条文之后,更多的是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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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比一般家庭中的家暴更厉害的就是发生在皇室之中的家暴了。为了争夺地位,兄弟姐妹之间往往互相下狠手,因此而丧命的皇室子弟不在少数。往政治方面说,这是权力更迭引起的内部争斗,而往家庭伦理方面来说,这本就是亲人之间因血缘关系淡薄而引起的互相排斥。正是因为权势战胜了伦理,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家暴现象产生。

两汉时期的夫妻婚内家暴也大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况:<strong>第一种是丈夫对妻子的虐待,第二种是妻子对丈夫的虐待,第三种则是妻子对妾室的虐待。

<strong>夫妻之争之丈夫虐妻

古代封建社会,女性本就处于弱势地位,而西汉时期的女性亦是如此。两汉时期,社会对于女子的封建礼教就是:正洁于内,志于四德。而这里的“四德”就包括对于父母或公婆的过分孝顺以及对丈夫的无底线包容。在《孔雀东安飞》里,作为丈夫的焦仲卿不救迫于母命而休掉了自己无辜的妻子么?由此可见,女性的社会地位是偏于弱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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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女性遭遇的家庭暴力当中,被无辜休戚只能说是无数惨况中的一种,其他的还包括被丈夫精神虐待以及身体虐待、或者是直接被丈夫杀害的也大有人在。

博成侯张建,乃西汉阳邑公主之夫,但是因为对妻子不满,所以“坐尚阳邑公主与婢奸主旁,数醉骂主”。也就是,他为了给阳邑公主造成精神压力,不仅当着阳邑公主的面儿故意宠幸其他女子,还数次对阳邑公主破口大骂。但是,由于阳邑公主并不受皇室重视,因此只能默默忍受丈夫的冷暴力。

除却这种精神上的施压以外,有些男子甚至会直接对妻子下狠手。比如说,东汉阴丰杀其妻郦邑公主, 中山简王刘焉缢杀其姬韩序,这种本就不处于平等地位的夫妻关系,直接导致了惨象的发生。况且,对于丈夫的杀妻行为,法律上可钻的漏洞也很大: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这种可供狡辩的条文,简直就是为男子家暴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丈夫虐待妻子甚至是虐杀妻子的现象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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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夫妻之争之妻子虐夫

不过,事无绝对,就算是夫妻之间,也会跟政治扯上关系,而有了这层关系之后,妻子的地位也就决定于背后的政治势力,有了政治背景做保障,妻子虐待丈夫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刘嫖,汉朝第一位长公主,地位如同诸侯王。汉武帝登基初期,馆陶公主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尊崇无人可撼动。而喜爱享受的馆陶公主,在丈夫在世时就公然蓄养男宠,面对此种情况,虽然有人批判长公主不尊法纪、有伤风化,但是因为其地位高贵,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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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方面来说,陈午亦是受到了家庭暴力,只不过这份暴力是来自于妻子的精神羞辱。但是,因为二人地位悬殊,即便陈午有心做点什么,也因为受到了社会地位的限制而只能束手就擒,然后默默认下这份由妻子带来的侮辱。而为类似情况佐证的就是汉初的《贼律》规定:妻殴夫,耐为隶妾。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法律条文?概是因为,社会上出现了这种妻子虐待丈夫的现象。不过,从法律条文的规定区别上也可以看出,社会对待男女之间的差异性很大。

<strong>夫妻之争之妻子虐妾

除去丈夫和妻子之间的互虐以外,古代家暴的主要参与对象就是妻子和小妾。历史上最著名的人彘案,参与对象就是吕雉以及刘邦的妾室戚夫人。刘邦在位时,戚夫人利用自己的年轻貌美逼得作为正室的吕雉退避三舍,而刘邦去世以后,吕雉为了出尽胸中恶气,就把自己曾经的情敌做成了人彘。

<strong>3、对晚辈的家暴

汉武帝时期,汲黯曰:臣过河内,河内贫人伤水旱万余家,或父子相食,臣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内仓粟以振贫民。诚然,这种社会悲剧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但是这里也暴露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晚辈处于家庭中的劣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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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时期,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到汉武帝光元年,察举制正式确立,而察举制中孝廉的推选,就是来自于民间孝子的选拔,在这样的政治制度之下,西汉的孝道推行也到达了一个新高度。因此,晚辈在家庭中的地位一目了然。

而长辈对于晚辈的虐待,除了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外,还跟历来的封建思想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首先来说,生男以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但是因为生男生女的概率相当,因此不少女婴在出生以后,要么惨遭遗弃、要么被直接处死。其次,古人的迷信思想也影响了父母对晚辈的态度:(河西)其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月产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在古人看来,命运相克就是一道无法解开的难题,而为了自保,父母就会对刚刚出生的无辜婴儿下手。

三、家暴对于社会的影响

从消极方面来说,家暴暴露出来的是人性的短板和缺失。也正是因为社会文明不够发达,才导致家暴现象时有发生,而在家暴中吃苦乃至丧命的人,都是社会进步的先行者,他们用自身的安危为代价,换取了社会的警醒。


浅析:两汉时期的家暴现象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而从积极方面来说,家暴现象的出现不仅推动了社会法律阶层的进步,而且还从侧面推动了儒家学说的发展。正是因为出现了这样的不和谐现象,才能统治阶级认识到:夫敬妇爱、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谐家庭对于社会的进步来说,其作用有多么重大。所以,两汉政府一方面积极实践儒家的仁义礼教,一方面加大了法律的惩罚力度,以期达到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

结语

其实,对于社会大环境来说,法律惩罚力度的增加也远不及个人意识的提高来的重要,只有人人在意识上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才能积极改正错误。而杜绝家暴,不仅是社会的义务,更是每个人自己的责任。为了共建和谐社会,每个人都应该积极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礼记》《史记》《汉书》《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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