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定、沧州2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保定

保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2月11日24时,保定市累计确诊病例31例,累计治愈出院9例。目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了隔离措施。

现将保定市27-31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27例:男,47岁,易县人,常住武汉。曾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附近活动。1月19日自驾从武汉返回易县,1月22日开始居家隔离,2月8日就诊于易县县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28例:女,74岁,保定市人,常住竞秀区。有外地人员接触史。1月20日其女儿从郑州返保探亲。1月24日患者出现发热,2月2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29例:女,75岁,保定市人,常住竞秀区。与第11例为母子关系。1月29日至2月6日在西湖医院隔离观察,2月6日就诊于竞秀区医院后转诊至第一中心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30例:男,73岁,高阳县人,常住高阳县。系第20例的密切接触者,且家中有武汉返乡人员,2月7日就诊于高阳县医院,2月10日确诊。

第31例:女,82岁,保定市人,常住莲池区。有外地人员接触史。1月17日其儿子由上海返保探亲。2月5日患者丈夫确诊为疑似病例,患者当天到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隔离观察,2月11日确诊。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有可能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或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沧州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2月11日24时,沧州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7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现将2月11日0时至24时新增5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病例33,男,35岁,河间市人。与武汉返乡人员有过接触。2月4日到束城镇炼钢超市、东方超市、本村诊所。2月5日在河间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

2、病例34,男,29岁,河间市人,系病例33的弟弟,与武汉返乡人员有过接触。2月5日在河间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

3、病例35,女,54岁,河间市人,系病例33、34之母,与武汉返乡人员有过接触。2月3日先后到束城镇束城村东侧的中亚大药房、金利达粮油店、炼钢超市。2月4日到束城村西侧的中亚大药房,后到河间市人民医院一楼超市。2月5日到河间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

4、病例36,男,52岁,献县人。与武汉返乡人员有过接触。2月8日独自驾车到献县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

5、病例37,女,45岁,任丘市人。是病例20的密切接触者。2月3日在任丘市招待处隔离观察,2月5日在华北油田总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或密切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及密切接触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最新!保定、沧州2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