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战“疫”间查处5起违法典型案件通报


濮阳县战“疫”间查处5起违法典型案件通报

当前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键时期,濮阳县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广大干部、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但仍有少数人员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妨害公务、寻衅滋事。为发挥以案示警、以案示教作用,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海通乡宋某强、宋某伟涉嫌妨碍公务问题

2月8日,海通派出所联合海通乡政府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同车人员宋某伟及其儿子宋某强进行物理隔离时,遭到暴力反抗,造成海通派出所多名人员受伤。宋某强、宋某伟以涉嫌妨害公务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鲁河镇贾某帅拒不配合殴打民警问题

1月27日,鲁河镇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强行闯李家屯村路口设置的防疫情检查岗,并辱骂镇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找到闯岗人贾某帅,在对贾某帅口头传唤时,贾某帅拒不配合民警,辱骂并动手殴打民警和辅警,导致辅警顾某杰手指受伤。贾某帅涉嫌妨害公务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3、柳某科拒不执行的决定、命令问题

2月4日,胡状镇后柳寨村柳某科明知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出台禁令,不让人员聚集、不得参与赌博的情况下,提供麻将供他人娱乐,造成不良影响。柳某科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濮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

4、清河头乡张某栓、王某起寻衅滋事问题

2月1日,中清河头村村民张某栓、王某起在清河头乡政府院,采取用手机拍照、录取视频等方式严重干扰乡政府正常的办公秩序。其中张某栓醉酒后辱骂乡政府领导、歪曲乡政府工作人员不上班,在派出所民警出警时当众摔坏自己的手机,并对民警和辅警进行辱骂,上述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张某栓因寻衅滋事被濮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王某起因寻衅滋事被濮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

5、上景湾小区居民曹某伟殴打门卫问题

1月26日,曹某伟酒后要从上景湾小区南门回小区,因执行濮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管控工作要求,小区物业将南门封闭,执勤门卫告知其走东门管控通道后,曹某伟上前撕毁警示条幅、翻越栅栏门进入小区,并对执勤门卫王某祥进行殴打。曹某伟因殴打他人被濮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遵守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要求,听从政府安排,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于不服从指挥,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濮阳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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