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醫務人員進小區,物業不該如此任性



不讓醫務人員進小區,物業不該如此任性

2月10日人民網、中國之聲等多家媒體官方微博關注“物業不讓醫務人員進小區被責令糾正”事件,轉發了河南省鄭州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鄭州發佈”的消息:“2月9日,網傳鄭州一小區業主群裡物業人員讓小區業主舉手表決不讓醫務人員進入小區,經核實屬實,鄭州市防控辦已責令轄區辦事處到現場調查核實,堅決糾正這一錯誤行為。”

疫情當頭,醫護工作者是此次戰疫中付出最多、犧牲最大的人,是直面病毒而沒有退縮的人,是此刻影響著千家萬戶安危的人。當他們冒著巨大風險抗疫救人、護佑群眾生命健康時,其所居小區物業卻針對他們能不能進小區的問題進行著投票,無論從道義上,還是情感上,都令人憤慨,都屬讓奮力拼搏在戰疫一線的戰士寒心的不當舉動。對此,必須堅決糾正,防止其他社區效仿。

事實上,不少醫護人員出於減少小區防疫工作量的考慮,已經連續多日不回家,吃住在醫院,讓人心疼不已。而且,醫護人員作為抗擊新冠病毒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如何防止被感染、如何消殺病毒這一問題上,顯然要比普通公眾更加專業。

發生投票拒絕醫護人員回家的事件,某種意義上也暴露出社區物業存在的普遍問題:一是簡單粗暴,缺乏規範意識;二是過度防護,缺乏科學指導。

以物業管理條例上“雙半數同意”條款給醫護人員回小區設限,已明顯超越國家在抗擊疫情期間對需要離家隔離的人員規定,超越了物業權限(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才有權決定封閉某場所),涉嫌歧視和侵犯業主合法權利。進一步講,物業建議業主表決事項必須合法合規,物業採取的防疫手段,不能違法,限制個人權利尺度越小越好,且須必要。

而何為必要,至少部分物業需要科學指導。目前物業防疫各顯其能,有秩序、有間距地進行入門登記、量體溫、提醒並宣講防護知識,已基本普及;也有一些自選動作,須得到指導,比如在小區外自制“消毒棚”,噴霧化消毒液,就有的贊,有的擔心會造成新的傳染源。

疫情當前,作為直接服務居家隔離、居家醫學觀察、大批居家不外出居民的小區物業,面臨著非常複雜的防疫需求和前所未有的防疫壓力。壓力或與人手、物質短缺有關,但更關鍵的恐怕還缺少智力支持和規範指導

,也就是說,在大比例人員居家防疫情況下,不能讓物業孤軍作戰、任性而為,防疫部門、街道居委會等機構和組織要在如何依法防護、科學防護上,明明白白告知物業“怎麼做”。

指導必須具體細化,再細化,做到好理解、好操作,確保小區物業執行準確、到位。據報道,深處疫情中心的武漢“華大家園”小區物業通過給業主發口罩、無死角消毒等一系列舉措,至今小區無一感染。這說明,及時把社區防護的小問題解決好,把居民個人的防護需求滿足好,對於社區、城市乃至國家戰勝疫情是何等重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