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東佳鎮“三證”抓實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

疫情防控工作進入攻堅階段,2月11日,東佳鎮全面布控,強化流動人員穩控監測,全面實施鄉村封閉管理,印發《榮縣東佳鎮新型冠狀肺炎防控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減少場鎮人員聚集流動,通過發放進出通行證、臨時通行證、車輛人員過境證方式,精準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織密邊界疫情防控網。

本轄區的人員發放通行證。一是外出返鄉人員,在返鄉1小時內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區)登記,從疫情高發區返鄉人員落實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從其他地區到返鄉人員落實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二是轄區戶籍人口或常住人口,確因生產生活必須外出的,經體溫檢測正常後,以戶為單位可向所在村(社區)申領進出通行證,憑證限1人戴口罩外出,4小時內返回。三是縣外務工、上學人員,實行登記、檢測、報備,由村(社區)組核查,衛生院開具健康證明,鎮政府出具外出證明函。

外來人員發放臨時通行證。確因生產生活需要進入的,應提供其常住地出具的健康(外出)證明,經登記、檢測體溫。體溫正常者,發放臨時通行證。通過當日領取、當日簽發、當日收回以及值守點登記的方式,也確保形成了對外出人員的流動痕跡的閉環,切實提升了疫情管控的實效。

過境人員發放車輛人員過境證。過境人員應在入境時(大灣丘、新么店、金花殿、新橋檢疫點)經檢測登記,發放車輛人員過境證,限時通過,在出境時一律上交入境證,不能提供入境證不予放行。一人一證,疏堵結合,既限制了人口流動,又保障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胡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