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广饶公安全力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

<strong>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饶县公安局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同时,主动出击、重拳出击,加大对涉疫情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strong> 截止目前,广饶县公安局共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7起,行政处罚8人,其中拘留6人、警告2人;训诫15人。

1 严打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

案例一:李某某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案

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广饶公安全力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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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23时许,在广饶街道某村疫情防控劝返点,李某某不服从劝返点工作人员安排,强行将劝返点围挡拆开,并驾驶车辆将劝返点工作人员摆放在车前的桌子撞倒。李某某的行为不仅扰乱社会秩序,而且威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带来阻碍,影响十分恶劣。

广饶县公安局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案例二:巩某某寻事滋事案

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广饶公安全力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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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徐某某阻碍执行职务案

1月31日,广饶县公安局大码头派出所民警联合镇防疫工作人员开展随访工作时,燕某拒绝配合,无视随访人员的耐心劝阻;燕某妻子徐某采取推搡、撕咬、击打民警、辅警的方式阻碍执行职务。

广饶县公安局给予徐某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田某某、孙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广饶公安全力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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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晚,在某小区租住房子的田某某、孙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二人未戴口罩从外边试图进入小区,被小区门口值岗人员拦住。田某某、孙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广饶县公安局给予田某某、孙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社会稳定和每一名群众安全,需要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防疫规定,自觉理解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严打疫情期间诈骗违法犯罪

案例五:马某某网上售卖口罩实施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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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广饶县公安局接上级部门指令,称在我县辖区内有一网民在网上以出售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接到指令后,广饶县公安局于2月5日10时将违法嫌疑人马某某在其家中抓获。经询问,马某某对其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广饶县公安局给予马某某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案例六:韩某某网上售卖口罩实施诈骗案

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广饶公安全力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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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广饶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微信买卖口罩诈骗案件。

经查,韩某某在疫情期间使用微信在朋友圈内发布售卖N95口罩广告。2020年1月27日,肖某某通过微信联系韩某某购买N95口罩一宗价值338元,后韩某某通过微信收款后将肖某某微信删除。

广饶县公安局给予韩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1、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保证防疫用品质量的同时,也要小心被骗;2、对方提出提前付款的要求,或者是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3、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对借疫情之机实施,诈骗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3 严打疫情期间网络谣言违法犯罪

案例七:周某某扰乱公共秩序案

2月2日,周某某在微信群中散布涉及疫情的虚假消息。到案后,周某某对其在微信群中散布涉及疫情的虚假消息,造成群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广饶县公安局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涉嫌犯罪。对有意谎报险情、疫情和警情者,特别是对网上恶意造谣者,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查严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呼吁广大民众,对类似网络谣言,都要保持足够警觉,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广饶公安全力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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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全力支持、配合和参与全社会开展的各项防疫工作,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市民。

<strong> 同时,针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严厉打击,重拳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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