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也是一种“病毒”,依法“治谣”刻不容缓

2月10日,网络上流出上海华山医院第四批支援湖北医疗队物资被盗的传言。《解放日报》记者联系到了华山医院第四批支援湖北医疗队的联络人。对方明确告知记者,这又是一则“谣言”!而此前的“上海援武汉医生要求当地医生一起陪着排班”的传言也已被证实是谣言。

谣言也是一种“病毒”,依法“治谣”刻不容缓

谣言也是一种“病毒”!虽然它毒害的不是人的肌体,但其产生的精神危害甚至比新型冠状病毒本身造成的危害更大。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进行一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但屡禁不止的谣言干扰了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人为制造了社会恐慌,给整个防疫大局挂了“倒挡”。

党中央有明确要求,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祸害防疫大局的“谣言”病毒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重拳出击,阻断其传播。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提出,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便包括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同时,《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对相关规定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提高了疫情防控时期打击造谣传谣犯罪的针对性。执法司法机关要用好这一打击造谣传谣犯罪的有力武器和依据,从法律层面阻击谣言“病毒”传播,让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以此震慑犯罪、警醒世人。

面对谣言“病毒”,理性和信心是最好的“疫苗”。谣言有多种,既有信息类的,也有知识类、常识类的。应对信息类的谣言,对非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该照单全收,而要“让子弹飞一会儿”之后再仔细鉴别、多方求证。对于吸烟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饮用高度白酒可以抵抗病毒等等明显违背常识的“知识类”谣言,切不可轻易相信,盲目跟风传播。

当然,面对各种谣言,能够有能力鉴别并非易事,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当口,人们难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切实担起责任,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及时对各类谣言、不实信息进行辟谣,安抚恐慌情绪,遏制谣言这个“精神病毒”的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舆论风清气正。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善者。疫情既是考验,也是一面镜子,照出人性冷暖,亮出精神风貌。在此疫情防控之战的关键时刻,我们每个人都要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急防控部署,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作为一种基本的公民自觉和道德素养,防止被各种谣言牵着鼻子走,成为谣言“病毒”的次级传染源、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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