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法院“隔空”审理五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院工作,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月11日,皇姑法院刘佳法官、洪深法官通过微信“群聊”模式与当事人“隔空”开庭,审理了五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办案法官通过手机端微信方式将预缴诉讼费通知书拍照传给原告,并告知其按照通知书上的账号通过电子转账交纳诉讼费,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办理诉讼费缴纳业务。

皇姑法院“隔空”审理五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办案法官以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五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这五起案件被告均为沈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原告均主张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违约金,法律关系一致,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合并审理。

皇姑法院“隔空”审理五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前当事人本人或代理人手持身份证核实身份信息情况,确保诉讼参与人真实合法,法官依法介绍法庭组成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阶段,通过手机拍照上传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并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由双方当事人对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发表辩论意见。本案双方当事人庭审中没有达成调解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全部庭审内容已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附卷存档。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后由法官宣布闭庭并择期宣判。

智能审判得到当事人高度认可。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利用微信开庭审理案件方式充分配合并高度认可,在疫情严峻的形势下,对法院能创新工作方式进行网上庭审的工作态度予以赞扬,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从传统法庭的“面对面”,到网上庭审通过摄像头和麦克风的“屏对屏”, 法院方、原告方、被告方分处三地,却通过“隔空”形式,实现了审判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网上审判方式在疫情期间实现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目标。皇姑法院要加强智慧法院和一化两中心建设,以更加高效的举措和更加主动的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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