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遇上疫情、民警為我證婚

“李所長,我定的日期是明天去東風頭村接新娘子,現在路封了日期也改不了,我該怎麼辦啊?”2月9日中午,保康縣公安局馬良派出所所長李波濤接到新郎徐先生求助。

婚期遇上疫情、民警为我证婚

保康縣馬良鎮馬良街的新郎徐先生與新娘孫女士原定於2月10日舉行婚禮,沒想到卻遇上疫情爆發的特殊時期。為了遏制疫情傳播,保康縣馬良鎮實行了嚴格的交通管控。

按保康當地風俗,結婚是人生大喜,必須熱熱鬧鬧。接到徐先生求助後,李波濤耐心勸導:“疫情期間人員不能聚集、不能辦酒席,去接新娘子不能有隨行人員。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還請一定配合!”

徐先生聽後,對此表示十分理解:“特殊時期,一定配合。明天我一個人去東風頭村將新娘子接回馬良街就行。”

婚期遇上疫情、民警为我证婚

↑民警帶新郎去接新娘子

得到徐先生的答覆後,李波濤立即將相關情況向鎮黨委彙報,聯繫相關村委會協調此事,並通知各卡口值守民警全力配合。2月10日早上7時,民警和徐先生從馬良派出所出發,走了近一個小時的崎嶇山路,通過了4個勸返卡口,新郎徐先生終於接到了新娘子。

婚期遇上疫情、民警为我证婚

↑民警與新郎、新娘合影

二位新人表示:“這場特殊的婚禮雖然主角只有他們兩個,但卻具有十分特殊的意義。民警同志為我們證婚,不僅見證了我們的純潔愛情,更見證了疫情無情人有情!”

通訊員:歐陽智慧 王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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