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扣十二月份和一月份的工资了,今公司强行职工降薪,包含前两月,这事你怎么看?

村草果果


在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公司强行降薪,肯定是违法行为,包括未及时发放薪水,也是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仲裁等法律手段,是肯定可以胜诉的,但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

如果你认为这份工作已经不适合了,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向企业要回正当收入。

如果你认为暂时还是需要这份工作的,建议和公司在沟通沟通,毕竟像这种明显违法行为,企业还是有所顾忌的。

个人认为,如果企业连工资也不能保证,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歧路慢行


这事绝对不能答应,因为12月份的工资和1月份的工资都是自己提供了劳动的,尤其是12月份的工资,公司早就应当发放到位,到现在竟然还扣着12月份的工资不发,竟然还想着要把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降薪发放,无论如何都不可接受。作为公司老板,绝对不能做这种占员工便宜的事,而且也根本没道理的。如果老板的公司强行这样做,必然导致员工集体不满,一旦员工都不干活了或者员工去劳动局投诉,对公司而言都没有好处。因此,再笨的老板也不能做这种事,会导致哗变的,老板不嫌事大就做吧。

我认为这个事情最合理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公司从2月份起降低员工薪资待遇,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按照正常水平发放,这样做,员工都可以接受。因为现在是疫情时期,大家都受到了影响,公司也非常艰难,所以适当降低员工工资可以理解。但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绝对不能降价,因为那个时候疫情并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员工们也都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所以公司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价位给员工足额支付,是不能降薪的,更不能拖欠这么久。

现在公司决定对员工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也降价,给人的感觉就是老板趁着疫情的时机想占员工的便宜,就是想少发点工资,公司老板的这种行为是让人不齿的。可能员工开始还挺可怜老板的,觉得老板的公司因为疫情的影响损失很大,心里会认为老板也不容易,如果后面工资降低一些也可以接受,但当老板的公司宣布员工12月份、1月份还没有发的工资也要按现在的规定降薪发放,瞬间就会惹恼员工,更会让员工当初对老板的好感荡然无存,转而会认为老板做事太不讲道理,会让员工讨厌的。所以,老板和公司不能这么干。

最后,公司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强行决定的(包括应发的12月份、1月份工资也强行降低标准发放),根本没有与员工协商,这是不合法的行为,也是无效的行为。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降薪,而公司强行这样做了,那肯定会引发大范围的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到时候公司会被劳动部门处理的,公司不仅要补发员工们差额部分公司,还要受到劳动部门的处罚,而且员工很可能会大量出走,到时候公司没人干活那就损失更大了。因此,我认为公司和老板绝对不能这么短视,因小失大的后果会让公司更加的被动,也会让公司损失更大。

如果我是老板,我会立马给员工将12月份、1月份的工资结算完毕,然后再跟员工协商以后工资降低的事宜,争取稳定员工,稳定生产,让公司尽快的复原,这才是应该做的事。



Sir聊HR


要看你是用什么心态去看了。现在这种情况,很多中小型企业能不能渡过这次难关还是个问题?

如果公司真要统一公布降薪,如果我们还想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前提下,那就当作是个人无私奉献吧!先帮公司一起渡过难关!相信等公司发展好了以后,老板也不会亏待你的[微笑]


老黄同学


若公司有根据相关法律,或根据之前与你签订的合同约定,依据绩效考核标准,对你实施了扣薪和降薪决定或行为,无可厚非。

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导致面临严重困境,经与你协商,采取扣薪和降薪做法,可以谅解。

若因你个人能力或行为,致使公司蒙受了损失,对你执行了扣薪賠偿和降薪处罚,则你咎由自取。

以上三者,可自我对照。若全然不是,乃公司无故对你单方面执行了扣薪和降薪,你可以向劳动监查部门投诉处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院判决执行。


算我白说


各企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确保患病职工安心接受治疗,保障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企业要妥善安置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三、企业可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

四、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

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做好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工作。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劳务派遣等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的用工监测,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


浩然9007


喵宁和你一起话职场。疫情之下,不少公司确实遇到了困难,希望和员工共度难关确实可以理解。但是强行降薪确实违反了劳动法。如果确实影响题主正常生活了,只要题主不想辞职,尽量还是和公司协商解决。


未与员工协商,强行降薪是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未与员工协商,获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强行降薪是违法行为。如果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公司的话,均能获得对您有利的结果和经济补偿。但是您在这家公司的职业生涯也到头了,不会有任何一家公司还留着“刺头”员工。

在目前的形势下,您真的做好准备要离开这家公司了吗?受到的影响可就不是仅仅降薪了,而很可能是真的没了收入。虽然理解题主可能觉得心理很不舒服,但至少公司还是准备给您发工资,您确定要在这个时间节点和公司闹掰吗?


你是否愿与公司共克时艰?

不知道题主在目前这家公司多久了,是否认可公司的文化和氛围?如果您真的喜欢这家公司,也喜欢这家公司的氛围,认可公司的未来的发展机遇;且降低的这部分薪资不会对您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您愿不愿意和公司一起共克时艰呢?

我们是成年人,成年人是要做应用题的。目前的这道其实就是你会愿意接受部分损失和公司一起共克时艰吗?

我的答案是会。原因还特别简单,因为我的存款不足以让我有抗风险能力。两害取其轻,我选择默默地接受。如果我倔强地选择抗争到底,那么我的结局很可能是失业。也许公司会提供一部分经济赔偿。但是在疫情面前,我还要多久才能找到新的工作和收入源?如果不能很快找到新的工作和收入,那么等待我的只有逾期、失信和更可怕的将来。

既然这样,我至少需要坚持到经济市场恢复到以前的状态,然后我会评估这件事情是否对我而言过去了?若是过去了,我看好公司的前景,我会让它过去,继续努力工作。若对我而言,这事过不去,那么我会选择在适当的时候选择新的公司开始新的旅程。


如果我是题主,我可能会在目前的情况下默默接受这样的答案。等待疫情结束,经济环境后,再做打算。但是我会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采取任何行动留下空间。

喵宁葭郢


十二月份没有发放薪资,可以理解为发的晚了,也超过一个支付周期;一月份还好,不算扣压,甚至还没有超过一个支付周期,这个是关于你说的扣压工资的问题。强行降薪肯定是不行的,但是要注意你的薪资结构,重点是劳动合同上签的薪资是多少,这个尤为重要,因为很多公司会把合同上的工资写得很少,一部分当成绩效或者奖金发放,如果此刻老板和你们谈降低绩效和奖金,那你们还真的亏了!若果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实际工资,公司这样做是行不通的,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那只能协商解除,涉及经济补偿金,看起来你们老板更不想付这样的钱,那合同只能继续,若其强行解除,属于违法解除,那他赔偿的更多。

其实最怕的是劳动合同写得金额太少,那就对员工不利了。


精英人力资源管理


没办法 只能和公司一起渡过难关。现在工作也不好找,不到万不得已,工作还是能干就干吧。


海阔天空041930


看自已的意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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